第五章 錯誤拚圖(1 / 2)

瘋子的共性就是永遠不會承認自己是瘋子,但景承是一個例外,他好像無時無刻不希望我明白,他不但瘋而且瘋的徹底。

他從來不會去考慮我的感受,更不用說去考慮枉死在這個房間死者的感受,景承去廚房找到幾包零食,渣屑掉落在地上,好幾次想告訴他這是在破壞現場,但話到嘴邊還是咽了回家,我不能讓自己有和瘋子講道理的想法,否則會讓我自己感覺也像瘋子。

“你殺了男女屋主,你是怎麼殺的呢?”景承一邊吃一邊漫不經心問。

“我沒殺人!”我加重語氣強調。

“從現在開始你必須承認自己是凶手,隻有這樣你才會從過程中去體會陷害你的人想法,否則你永遠隻會被動被操控。”他的聲音不大卻很堅決。

我無法去領悟一個瘋子的思維,但細想景承說的似乎有理,一直以來我都是被動去接受,如果不能反客為主我永遠無法找出真凶。

好在還原案發過程是我另一個長處,因為我能記住案發現場所有的細節,所以我能在腦海中把這些支離破碎,看似不相關的線索串聯在一起,然後呈現出完整的案發經過。

我重新認真思索了一遍,根據現場留下的線索,首先大門沒有被撬動的痕跡,由此可見凶手是認識屋主的,臨來之前已經準備好行凶的雨衣,說明這並不是倉促的殺人而是有預謀的行凶。

從雨衣的出現不難看出,凶手是一個很注重衣著的人,或許有潔癖不願意在行凶的時候沾染上死者的血。

當然也有另一個可能,就是怕在行凶時留下線索,可最後把雨衣留在了房間中可見凶手並不擔心這一點,而且雨衣是被折疊整齊擺放,這說明凶手是一個追求細節完美的人,有一些近乎於偏執的嚴謹。

凶手進入房間後,因為熟知這個房間的一切,所以來的時候都沒有準備凶器,而是直接去廚房選了一把鋒利的刀具,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第一處行凶的地點是在主臥室床上,說明凶手進入房間時屋主並沒有發現凶手的到來。

凶手首先進入房間,先割傷睡在床左邊的男主人,然後再割傷女主人,緊接著把男主人從房間拖行到女兒的臥室,再折返去拖女主人,這也是為什麼女主人遺留在床上的血跡要多的原因,因為她被割傷後停留在床上的時間比男主人多。

警方到達案發現場後走訪過兩邊鄰居,在遇害時間段內並沒有聽見打鬥和異常的聲音,這說明在行凶的時候應該已經控製了受害人,至於用什麼辦法還不得而知。

凶手還是擔心動靜太大引起鄰居的懷疑,所以打開CD播放音樂,試圖用音樂聲來掩飾行凶的過程。

等到凶手把男女主人都拖拉到女兒臥室後,當著女兒的麵挖下受害者的雙眼,並拽出他們的舌頭虐待,但整個過程之中受害者應該並沒有死,直到凶手心滿意足後,才割斷他們的頸總動脈導致失血性休克致死。

然後凶手在用死者的血在女兒臥室牆上留下凱撒的名言,以及我的警員編號,並且在凶案現場停留到17日早上7點,最後再脅迫女兒打了報警電話。

“你沒當刑警是對的。”景承似笑非笑。

“你什麼意思?”

“你接電話還能救人,但你如果當刑警非但救不了人還會害死人。”他說話永遠這麼直白和刻薄。

“為什麼?”我對之前的推理很有把握,極其不服氣問。

“大多數警察都和你一樣,如果按照你的案件重組那你就是板上釘釘的凶手,你連辯駁的機會都沒有,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屋裏應該有很多你的指紋,包括遺留在現場的凶器上和那件沒有帶走的雨衣。”

景承一語中的,正如同他所說即便是我都不得不承認,這場精心設計的陷害凶案真的毫無破綻,我的指紋總是出現在這個房間最關鍵的地方,每一處地方都證據都如同一顆釘子,把凶手兩個字牢牢釘在我身上。

“我不認為我的推斷有問題,隻是布置這一切的人做到了天衣無縫而已。”我據理力爭。

“那桌上的酒杯和紅酒是怎麼回事?”景承輕描淡寫問。

“屋主在睡覺前喝杯紅酒,或許是太累隨手放在桌上,這個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