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以前的莫言文學在我閱讀印象中是個多言也被多言包圍著的作家的話,那麼《拇指銬》大大改變了我的看法。也許這個人並不在立意寫家族?這個龐大的集體是由論家給他戴的冠,這個冠使論家由來已久的以集體為內核與驅動的傳統言說成為可能,使論家的集體化的傳統理論又增添了新的例證(但是為什麼不可以有一種前麵未有或者已有但未能發揚光大的理論存在呢?是否理論一成為理論,就變成了某種規律,而對規律的尋求是否在框住理論自己的同時也給鮮活文本的個體性帶來了一次削足適履的篡改呢?這裏我無意於討論以往論家對莫言的評說,隻是莫言這個不安於被任何言說套住的人讓我敬重——他的不斷變動的風格似乎成為這句話的堅定印證),對於一個龐大的文學傳統集體或者現實文壇的理論幾何而言,一個作家的生身定位似乎早有擬定,而一個作家也會聰明到隻是順著那已然形成的自我風格在這風格成型的基礎上做一些個人累加勞動式的集體性言說罷了,或者在一種成型的文學傳統裏找到自己現時代的位置並在此位置上不斷將其發揚光大,比如沈從文的傳統,或者老舍的傳統——這隻是就近來說,寫得像誰,或者寫得愈來愈多地像自己,都會成為一種停滯然而頗具吸引的誘惑。多少才華深陷其中。當然莫言對帽子也不拒絕的,隻是不那麼容易為一兩頂高帽滿足,這個從集體中走出的人,雖然內心仍懷著那個集體給予他的原動的熱血,卻冷靜到還是寫個人。這個個人,也許一開始是不自覺的,是童年的自己,是尚未成年的個人,卻拗得很;這個個人,雖然寫到後來,也由於評家的雙向促動,倒有了刻意組合到集體中的意思。這大約正是《檀香刑》題下的民間了。這種聚合,正如理論的歸納與總括,正如莫言自己的“紅高粱家族”,究其實或起初就是一個個“我爺爺”、“我奶奶”、“我”的個人一樣。隻是後來,他們被放在了一個如高密東北鄉的地域集團裏進行言說。
個人力量在莫言那裏仍是巨大的。有時候你會從中呼吸到某種魚死網破的氣息。
《棄嬰》寫於1986年,十六年後再讀仍然可以嗅到已被鏡頭拉遠的田野裏濃鬱得像生蜂蜜般黏稠的生命氣味,已是當前文學作品裏罕見的氣味了。
我把她從葵花地裏剛剛抱起來時,心裏鎖著滿盈盈的黏稠的黑血……我抱著她踉踉蹌蹌、戚戚愴愴地從葵花地裏鑽出來。團扇般的葵花葉片嚓嚓地響著,粗硬的葵花葉莖上的白色細毛摩擦著我的胳膊和臉頰。被葵花莖葉鋸割過的地方鮮紅地凸起鞭打過似的印痕。
這時,正是中午,田野空曠,道路灰白,路邊繁茂的野草,蛇蚯蚓般糾纏。西風涼爽,陽光強烈,村民們躲在村莊裏。大豆玉米高粱紅薯棉花芝麻雜種在路兩邊,葵花盛開,野蜂赭紅,蟈蟈憂鬱地尖叫,螞蚱飛處,燕子捕食,家燕縮頸蹲在電線上注視眼前平滑流淌在綠野上的灰色河流。猖獗的野草,茁壯的稼禾。這樣烈日炎炎的中午在莫言那裏是不陌生的,我們讀它也已熟稔到能抓住它撲麵的燠熱。《拇指銬》裏幾乎是同樣場景的午後。1998年與1986年相隔了十二年,一個生肖輪回了。1998年的阿義提著捆紮的中藥像提著母親的生命,這個八歲的男孩從鄉鎮一路跑回村莊,1986年的“我”懷抱不滿月的嬰兒從地裏跑回村莊,兩條生命由於奔跑而變做了四條生命,兒子阿義之於母親,“我”作為準父親(我在小說裏其實充當了養父的角色)之於女兒般的棄嬰。兩部作品是可以作為姊妹篇讀的,我驚異於兩者間相隔的歲月。十二年,足以改變多少心境,人事顛轉,消磨掉又生出多少歲月也莫可知的煩惱鬱悶,何況一個作家的敏感內心,它的改變動移時光又豈能控製得了,而這十二年光陰,又磨折得最礪,市場戰爭人心國際國內諸多事件加進來,疊摞得那力量超過平日光陰所給的承受力,何況一向以求變為創造生命的莫言式作家,誰能抵擋這番衝洗與淘礪呢?然而,“這個小女嬰折磨得我好苦”這樣的話說出來,十二年了並沒有變。這個內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