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與溫情雜糅的鄉土情結,具象化為城鄉對峙,體現了意識與潛意識的雙重分裂,《城市逍遙》較之張宇以往小說,二元衝突更為明顯,回味中象征溫情的鄉村與現實中代表冷漠的城市的格格不入性,和知青作家拒斥城市的“插隊情結”有著奇異的相像,讓人想起史鐵生的“清平灣”、張承誌的“金牧場”、張蔓菱的“一個美麗的地方”、王安憶的“列車終點”所表達的對立性。張宇拋開對事件的熱衷轉向情緒的沉入,為此他簡化情節以求寫法的突破,但還是顯得有些生硬與矯情,閱讀的別扭不僅在於張宇毅然甩開敘述現實的特長而帶來的窘困,更由於張宇把他所抱定的對城市的隔膜厭惡強化到了不自然的地步。
張宇不同於城市知青的是,他的農民出身。活在他心底的鄉村不是一個人生段落,而是祖輩的整體血緣,這種血緣是本在的,是持續生長的,他經曆並參與了它的全部過程,如十四歲賣柿餅養家的少年(《人世》)、十七歲砍柴攢錢為未婚妻買燈芯絨的初戀(《綠島》)……張宇的鄉土情結是大於張宇的那部分,回視永遠是內視的,所以他不可能如知青一般站在線外去看,這種內視伴生的對城市的反感,在《城市逍遙》中達到了極端。他嘲諷地將城裏人的散步與鄉下人曬太陽並置,達到不言而喻的調侃。這種調侃在《亂彈》(1986)篇頭便可見一斑,那場關於“天津”(都市意象)的議論將晝與夜分成了身體世界與心理世界兩部分;前者諸如食(如何使用刀、叉)、衣(商店選購衣裳)、行(逛大街、立交橋、中環線)、住(旅館)等的目不暇接,後者如洛河浪、遙遠的山林、鄉與縣的清淡高遠,身心的分離已昭示了隱約對立的開始,正中了開頭一句話:“怪了。一到天津,便感到自己是個鄉巴佬了。”鄉巴佬(心理概念)與天津(地理概念)的對峙包裹在極淡、極不經意的筆觸間,於是便有了開篇的最後一句:“唉,亂彈。完全是因為到了天津鬧市,才想起那遙遠家鄉的人和故事的。”《亂彈》所包含的三個筆記本故事全是張宇於都市裏的“想起”。這“想起”在那時顯得那樣自然。從1987年同樣筆記體小說的《糊塗》開始,他就注重強化自己的農民身份,在這強化意識背後隱藏的極度自尊是張宇式的,一種張揚背後的固執、堅持,奇異地包孕著張宇的脆弱與硬韌。張宇寫到他從村到縣再到洛陽一路的感受時,對城市、對自己一樣苛刻:“看到馬路兩旁的行人我就在心裏罵,我們山裏背著紅日頭做莊稼供你們吃,你們卻穿這麼好,像天天要過年,真他媽的不公平。但又想到自己也要像他們一樣天天過年享福,又興奮起來。”張宇對他自身的矛盾直言不諱,但那時的單純還未使他認識到這種矛盾也會像箭一樣反射回來帶給他傷痛,這是當年的他所無法理會到的。而當他體會到之後,又再也無法脫身。所以有由不經意的緬懷到自覺的往事追尋。
《大街溫柔》,張宇第一次想把最現實的生活流與最潛在的人心意識的溫柔情感流結合起來,大街意象由現時到回憶(由實到虛)到情緒最後上升至形而上意蘊(由物質到精神),然而在對情節的過分抽象與淡化同時缺少更自然或更濃烈的情緒來填補(這也是張宇不擅長的),使這部小說存在著與《城市逍遙》同樣的毛病。但它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難得的視角,這是張宇近期極少的一篇寫縣城(鎮)的。小說中人物的現實處境像張宇的精神處境一樣,處於城與鄉之間的一種生態圈中,這種生態圈中人之心態,也許正是張宇自己心態的寫真:未真正投入城市,甚至拒斥、厭惡城市,又身處城市;對鄉村,則無法也不能返回甚至不願返回,所以,鎮與縣便是一個焦點,是兩處孤立的中介,獨立於城鄉,又聯結著城鄉,是張宇表達自己拒絕城市又滿足他阻隔鄉村的唯現實的視界中心。張宇正因其地域遊移性而找到了一種與心態契洽的潛語言,這也許是張宇自己都未意識到的潛語言。人們說,在回憶裏,人往往容易暴露自己。張宇對政治與溫情愈往後愈明顯的踟躕態度,在這裏,其實已轉化為受動還是選擇的猶疑:回憶是一種對背景的選擇,此間包含的溫情也正因為是主體選擇而透出時間塵埃遮蓋不住的光亮,張宇在這種沉湎裏沒有累,隻伴有不可及的語言惆悵。所以張宇這幾部小說雖仍寫衝突、分裂,卻與政治文化小說風格不同,氤氳之氣彌漫在作品裏,將被生活削尖的岩石裹上一層青苔,早期小說的靈秀,《綠島》的綿長,《大街溫柔》的清淡,透出張宇文字上對一種音樂的回環效果地追求,繞梁之聲嫋嫋,但即便抒情時,他的作品也相當節製,閃耀著理智和意誌的冷光。張宇很少有過分激動的時候,但掩在麵具之下的最後的張宇卻是纖敏的,他卻總用嚴峻而至於痛苦的尊嚴來掩飾這纖敏,以致或纖敏或嚴峻都發展不到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