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口中的歇;
就是我心中的歌;
我的口中有時停止歌唱;
我心中的歌聲永遠嘹亮……
這是我們了解一位詩人與詩的關係的最主要部分。
1955至1957年,曾卓還寫有三十多首給少年們的詩,因為大多口占,因為時光荏苒,因為居無定所,存留下來的不足這一數目。但從存留下來的詩看,其中單純堅定的氣質是與同期的抒情詩相通的,比如“就在烈火中我也要唱著壯歌飛翔”這樣的句子;比如“我愛各種顏色,/而我最愛/紅色!/如果我隻能有一種顏色,/我選擇/紅色”的《紅》;而在《哪個季節你最喜愛》與《門》中則透露出詩人當時當事的兩種心境,前者有“我歡喜一家人圍坐在爐邊/談天說地,擺龍門陣”,後者是“我將勇敢地/去闖開我必須經過的/每一道門/不管守候在門後的是/哪一位命運之神”;寫少年詩並不輕鬆到回到童年,那心境裏仍然有現實處境的影子,畢竟那時,作者是在獄中,身心的反差太大,一方麵受著磨難,一方麵又要在詩中不帶一縷陰影,讓少年們的世界陽光燦爛,盡管詩人在努力做,仍然有些痕跡帶出來,不經意間打上個人的烙印。比如《我是大夥兒中的一個》那種回到集體的渴望,《呼喚》則將之轉換為“一個人,多孤單/大夥兒一道多好玩”……“一個人,多寂寞/大夥兒一道多快樂”,以及《我有許多好朋友》都可視為這種心境的寄托。畢竟是1955年至1957年的單人監禁,那時好多思想尚未整理,更未能水落石出,詩人雖不解苦悶,但仍是激情的,對生活對未來的憧憬寄寓於孩子身上,在對後代成長的關切裏回顧自己的少年青春,這種方式,在那個時代不是沒有,豐子愷1962年的《緣緣堂新筆》。1971~1973年的《緣緣堂續筆》就是一例,但是確為少見;而且,曾卓的少年詩不隻是單純回憶,其中身世心境隨處可見,心聲亦可聞,這一組詩,就是在曾卓自己的整體創作中都是一個例外,此前此後他很少在這個主題下再寫少年。
我常想,為什麼?
為什麼在曾卓創作中,而恰恰是1955~1957年的獄中會“突然”產生了這樣一組詩?在身陷囹圄自身不保的時刻,是什麼支持他有給孩子文字禮物這一最初的動機,那心境又如何調配得盡量不露傷跡呢?怎麼能做到?仍是《從詩想起的……》,曾卓記述的初衷是:“因為我常常懷念我的孩子,我想為她們,也為她們一樣的孩子們做一點事情”,於是決定,於是開始。但是詩人自己都感到了難——“我已有十餘年不寫詩了,又遠離少年時期,而要為少年們寫詩,特別需要一種單純、明潔、歡樂的心情,這在我當時的情況和處境中,是極難達到的。”他接下來的文字裏有種深深吸引我的酸辛與沙啞,以及對這般的不乏有力地越過:“這是一場艱苦的鬥爭,一場考驗意誌的鬥爭。首先,我必須使自己超越於痛苦之上。我慢慢地發覺痛苦像海潮一樣,也有它的規律。它一清早就在心中洶湧,我用任何辦法:用理智、用勞動、用歌唱……都無法阻擋它,而到中午就達到了它的高潮,中午的寂靜在我是最可怕,最難以忍受的。下午我就平靜一些,而漸漸地能夠自持了。我回想著我的童年時代,回想著我所知道的少年們的生活,努力培養詩的心境。有時候,閃光似的,一個題材在我心中掠過,我口中默念著,進行著創作。”——這種痛苦潮湧般的感覺不知道有無現成的創作心理學理論進行解釋,此種口念而後有機會的創作形式不知又屬於哪種紙型中的文學創作形態學,我想此境此景,在創作史上也是特例的,獄中回憶錄還可見,然而獄中少年詩肯定在世界詩史上也是不多的——“每一首詩的寫成在我都是極大的快樂,反複地修改,無數次地默念著,這樣幫助我度過了許多寂寞、單調的白日、黃昏和黑夜。如果沒有它們,我的生活將要痛苦、暗淡得多。我甚至不能想象怎樣能夠沒有它們。而且,這一束詩證明我不是無力的,證明我還能夠為人們做一點事情。”“為人們做一點事情”,正是這話打動我,身處圖圄的曾卓在那個連身家性命都受到威脅的年代,想得更多的不是自己,而是人們,這種“我”與“我們”關係裏的側重使我肅然。大約是1988年或1989年曾卓從德國參觀回國後,曾寫下一篇可能是他文字量上最長的一篇長文,題為《“為人類工作”——馬克思的生平》,那裏麵記述了這位導師困苦貧窮以致波折挫難的人生經曆,然而“衰弱的老人依然保持著戰士的健旺的心”,他一生都如此,直至物質的生命把他從工作台前奪走。“為人們做一點事情”,並不都是伴隨一種學說的建立而驚天地的,更多時候是一種也可隻留下十多首詩篇的再不能樸素的襟懷,雖然實質內裏,它們相通。詩人說:“由於這一束詩是這樣與我最痛苦的日子聯係在一起,由於它們是這樣地曾給予過我安慰和激勵,所以對於它們我是有著一種特殊的感情。在我,這一冊詩的完成是超過了詩的好壞本身:這是意味著意誌的勝利,一個通過艱苦鬥爭得來的勝利。”而為什麼選擇了少年詩作為自己意誌鬥爭的載體,也許還須回到關於感性化或女性化的課題上來,《有贈》、《凝望》代表的抒情詩是一個詩人在引我們上升的永恒女性感召下的個體成長過程,《有贈》詩中主人公是置於女性更可看做母性式。的女性的關懷下的某種被保護者的形象;到了《凝望》,則個體的成熟使詩中的主人公成了一個能以個體人格意誌為支撐點實踐信念完成信仰的人,他也同時在進行著從被保護者到人更可能到保護者的角色轉變;我要說的是,《給少年們的詩》雖寫於同期稍前,但已蘊涵了此種萌芽,這裏的詩人形象充當著保護人的角色,即自覺於自我的詩人身份——雖然在現實中已被剝奪,這個時刻的詩人充當著母性,他是愛的,他用少年詩的創作寄寓了自己對孩子們的想念,寄寓了對後代的關懷和要做一點事情的願望。但更重要的是,他證明了他還是能愛的,他喪失了一切,但還未喪失愛的能力,隻這一點,就是詩的。當然少年詩同時寄托著他回到單純的願望,在一個人際複雜到防犯的以階級鬥爭為主調的恨的時代,這位詩人“閉門”寫著愛,一種是愛情之愛(《有贈》),一種是信念之愛(《凝望》)。還有一種,是親子之愛,血緣之愛,或者就叫“母”愛(《給少年們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