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類學的主要流派(2)(2 / 3)

馬林諾夫斯基與布朗強調社會結構主義不同,他強調的是文化的功能主義。從“功能”出發,馬林諾夫斯基提出了“文化”學說。他認為所有的文化特點都有其正麵的功能(Positivefunctions)。文明的每一種類型以及風俗、物品、觀念、信仰都在履行某些重要的功能,都有某種任務要完成,都代表著一種工作整體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他認為大凡涉及個人行為和文化製度的問題,均隻限於尋找或說明這些行為和製度有沒有功能以及如何發生功能。同時,馬林諾夫斯基還把“功能論”作為一種研究工具,是從事田野工作和比較分析不同文化現象所必須具備的,運用這個工具可以研究文化的各個方麵,並對文化作深入的分析。

馬林諾夫斯基強調人類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是文化,認為所有文化基本上都是可以比較的,並視各文化為一封閉體,對此封閉體進行研究和解釋是文化人類學的任務。此外,對某一特殊文化的經驗性研究也會有助於了解文化的普遍現象。

從“功能”出發,馬林諾夫斯基還就文化的性質作了詮釋。他認為文化都是直接或間接地滿足人類的需要,是人類為了達到目的的手段,因此,文化的內在性質就在於它的功能。

根據文化的功能性質,他又提出了“文化迫力”的概念,指出人類社會首先要滿足人類對營養、傳種、安全等等的基本要求,這些基本要求就叫做“基本的文化迫力”,人類的這些基本要求迫使人類必須要采取文化的措施來滿足這些基本需要。他還認為,人類的需要可以表現為三種不同的基本形式:一是生活需要,如吃、穿、住等;二是社會需要,如習慣法、法律等;三是精神需要,如藝術、教育等。這三種基本形式構成了相應的三種“基本的文化迫力”,依次分為一、二、三級,或稱為直接需要的迫力、間接需要的魄力和再間接需要的迫力。

從“功能”出發,馬林諾夫斯基從文化在人類活動體係中所處的地位和各社會器官滿足社會有機體的需要著手,將文化的功能分為八個方麵:一、經濟;二、政治;三、教育;四、法律和秩序;五、知識;六、宗教和巫術;七、藝術;八、娛樂。

從“功能”出發,馬林諾夫斯基認為文化如果沒有結構,文化的功能也就不能發揮。他用生物學上的解剖學作比喻,提出了文化三因子的文化結構理論。所謂“三因子”,就是三個因素,即器物(物質)、社會組織(製度)和精神(思想)。三因子間的關係是:器物是基礎,精神是核心,社會組織是關鍵和主幹起聯係器物和精神的作用。同時,馬林諾夫斯基認為功能與結構的關係就是文化間的相互關係,這是一種一體化的縱橫關係,其中橫向的八個方麵的功能呈現的是動態,縱向的三因子結構則相對是靜止的,這兩者必須互相適應,即結構與功能——三因子和八功能必須能統一。在三因子之間和八功能內部,也是一體化的關係。換言之,就是說製度與需要必須相適應。

此外,馬林諾夫斯基主張走出書齋,到活生生的社會裏去研究人類社會,並身體力行;他強調用理論指導田野調查工作,強調在田野調查前先進行科學假設,增強調查的目的性;強調必須經過全麵的調查才能得出結論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調查方法;他為科學而獻身的精神也開人類學研究的一代新風。

五、博厄斯與美國曆史批判學派

1.博厄斯與美國曆史批判學派的產生

19世紀90年代,繼進化學派和傳播學派之後,西方人類學界出現了一個新的流派——曆史批判學派。它的創始人是被譽為美國“民族學之父”的弗郎茲·博厄斯(FranzBoas,1858-1942)。

博厄斯(舊譯波亞士或鮑亞士),原是德國猶太人,早先學自然科學,攻讀物理學和地理學,獲基爾大學博士學位。1883-1884年,他參加了對大西洋巴芬島進行的田野考察,第一次接觸到當地的愛斯基摩人,開始對人類學發生興趣,從此開始了他終身從事人類學研究的學術生涯。博厄斯治學嚴謹,學識淵博,研究範圍廣泛,一生寫過二百多篇學術論文,出版了《初民心理》、《種族、語言和文化》、《原始藝術》、《人類學與現代生活》和由他主編的《人類學教程》等著作。

博厄斯還是一個深受學生歡迎的教育學家,培養出大批學生,其中許多人後來成為一流的學者。他特別注意培養女人類學家,在他的鼓勵和培育下,美國出現了不少像本尼迪克特(R.Benedict)、米德(M.Mead)等卓有成就的女人類學家。從19世紀末到現在,美國大多數民族學家和人類學家都出自他的門下。博厄斯對人類學的主要貢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