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
一位朋友從遠道而來看我,已七八年沒見麵,談起來所以非常高興。一來二去,我問他有了幾個小孩?他連連搖頭,答以尚未有妻。他已三十五六,還作光棍兒,倒也有些意思;引起我的話來,大致如下:
我結婚也不算早,做新郎時已三十四歲了。為什麼不肯早些辦這樁事呢?最大的原因是自己掙錢不多,而負擔很大,所以不願再套上一份麻煩,做雙重的馬牛。人生本來是非馬即牛,不管是貴是賤,誰也逃不出衣食住行,與那油鹽醬醋。不過,牛馬之中也有些性子剛硬的,挨了一鞭,也敢回敬一個別扭。合則留,不合則去:我不能在以勞力換金錢之外,還賠上狗事巴結人,由馬牛降作走狗。這麼一來,隨時有卷起鋪蓋滾蛋的可能,也就得有些準備,積極的是儲蓄倆錢,以備長期抵抗;消極的是即使挨餓,獨身一個總不致災情擴大。所以我不肯結婚。賣國賊很可以是慈父良夫,錯處是隻盡了家庭中的責任,而忘了社會國家。我的不婚,越想越有理。
及至過了三十而立,雖有桌椅板凳亦不敢坐,時覺四顧茫然。第一個是老母親的勸告。雖然不明說:“為了養活我,你犧牲了自己,我是怎樣的難過!”可是再說硬話實在使老人難堪;隻好告訴母親:不久即有好消息。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一透口話,就滿城風雨。朋友不論老少男女,立刻都覺得有作媒的資格,而且說得也確是近情近理;平日真沒想到他們能如此高明。
最普遍而且最動聽的——不曉得他們都是從哪兒學來的這一套?——是:老光棍兒正如老姑娘,獨居慣了就慢慢養成絕戶脾氣——萬要不得的脾氣!一個人,他們說,總得活潑潑的,各盡所長,快活的忙一輩子。因不婚而弄得脾氣古怪,自己苦惱,大家不痛快,這是何苦?這個,的確足以打動一個卅多歲,對世事有些經驗的人!即使我不希望升官發財,我也不甘成為一個老別扭鬼。
那麼經濟問題呢?我問他們。我以為這必能問住他們,因為他們必不會因為怕我成了老絕戶而願每月津貼我多少錢。哼,他們的話更多了。第一,兩個人的花銷不必比一個人多到哪裏去;第二,即使多花一些,可是苦樂相抵,也不算吃虧;第三,找位能掙些錢的女子,共同合作,也許從此就富裕起來;第四,就說她不能掙錢,而且多花一些,人生本來是經驗與努力,不能永遠消極的防備,而當努力前進。
說到這裏,他們不管我相信這些與否,馬上就給我介紹女友了。仿佛是我決不會去自己找到似的。可是,他們又有文章。戀愛本無須找人幫忙,他們曉得;不過,在戀愛期間,理智往往弱於感情;一旦造成了將錯就錯的局麵,必會將恩作怨,糟糕到底。反之,經友人介紹,旁觀者清,即使未必準是半斤八兩,到底是過了磅的有個準數。多一番理智的考核,便少一些感情的瞎碰。雙方既都到了男大當娶,女大當聘之年,而且都願結婚,一經介紹,必定鄭重其事的為結婚而結婚,不是過過戀愛的癮。況且結婚就是結婚;所謂同居,所謂試婚,所渭解性欲問題,原來都是這一套。同居而不婚,也得倆個吃飯,也得生兒養女;並不因為思想高明,而可以專接吻,不用吃飯!
我沒有辦法。你一言,我一語,說得我心中鬧得慌。似乎隻有結婚才能心靜,別無辦法。於是我就結了婚。
到如今,結婚已有五年,有了一兒一女。把五年的經驗和婚前所聽到的理論相證,也倒怪有個味兒。
第一該說脾氣。不錯,朋友們說對了:有了家,脾氣確是柔和了一些。我必定得說,這是結婚的好處。打算平安的過活,必須采納對方的意見,陽綱或陰綱獨振全得出毛病;男女同居,根本需要民治精神,獨裁必引起革命;努力以此種革命並不足以升官發財,而打得頭破血出倒頗悲壯而泄氣。彼此非納著點氣兒不可,久而久之都感到精神的勝利,凡是可以和平解決,夫婦都可成聖矣。
這個,可並不能完全打倒我在婚前的主張:獨身氣壯,天不怕地不怕;結婚氣餒,該醜著的就得低頭。我的顧慮一點不算多此一舉。結了婚,脾氣確是柔和了,心氣可也跟著軟下來。為兩個人打算,絕不會像一個人吃飽天下太平那麼幹脆。於是該將就者便須將就,不便挺起胸來大吹浩然之氣,戀愛可以自由,結婚無自由。
朋友們說對了。我也並沒說錯。這個,請老兄自己去判斷,假如你想結婚的話。
第二該說經濟。現在,如果再有人對我說,倆人花錢不見得比一人多,我一定毫不遲疑的敬他一個嘴巴子。倆人是倆人,多數加S,錢也得隨著加S。是的,太太可以去掙錢,倆人比一人掙得多;可是花得也多呀。公園,電影場,絕不會有“太太免票”的辦法,別的就不用說了。及至有了小孩,簡直的就不能再有什麼預算決算,小孩比皇帝還會花錢。太太的事不能再作,顧了掙錢就顧不了小孩,因掙錢而把小孩養壞,照樣的不上算;好,太太專看小孩,老爺專去掙錢,小孩專管花錢,不破產者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