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漢儒“士為秀民,士心得,則民心得矣”,誰占有更多的優秀人才,並發揮其才能智慧,誰就能戰勝對手。大明有人才卻不能用,大順沒有鴻儒俊彥,而決定大清能否在這場龍虎鬥中取勝的關鍵也在於能否大量地占有人才。努爾哈赤對明朝生員屠殺過多,對所謂通明者“盡行處死”,其中“隱匿得免者”約有300人,都淪為八旗包衣下的奴仆。皇太極下令對這些為奴的生員進行考試,各家主人,不得阻撓。這是後金科舉考《清太宗聖訓》試的開端,結果得中者共200人。他們從原來為奴的身份,盡被“拔出”,獲得自由,得到獎賞。後又舉行漢人生員考試,取中228人,從中錄取舉人,加以重用。這項舉措,反響強烈,“仁聲遠播”。
皇太極登基後,把發展農業放在了恢複經濟的首位。針對滿族貴族慣於征戰掠奪、輕視務農的做法,皇太極多次訓誡他們應改變觀念,要認清耕織生產的重要性,不要隻看重綢緞錦帛之類。他告誡說綢緞錦帛都是些粉飾之物,即使沒有它們也不會有多少妨害。他一再重申“我們出兵征伐,目的在於掌握土地、人口,作為立國的根本,並非隻為了貪圖財利。使生活充裕的途徑,全在於抓緊農業生產。”漢官曾批評努爾哈赤在位時期大興土木,百姓深受困擾,皇太極吸取了此中教訓,特別注意珍惜民力,保證農民有足夠的生產時間。
皇太極雖然身為一國之君,但對於農業生產的具體環節關心入微。他多次強調在安排農作物種植時應該根據不同的自然條件因地製宜。在地勢低下、土性潮濕的地方應種植水稻、高粱;在地勢較高、土性幹燥的地方可廣種雜糧。並且應該抓緊農時,及時播種、耕耘,以保證較好的收獲。否則,一旦遇到蟲、澇等自然災害,就會措手不及。
從保護農業生產的角度出發,皇太極製定了一係列法令。他宣布對大牲畜實行保護政策,禁止濫殺牛、馬、騾、驢,禁止牲畜踐踏農田、損壞莊稼,否則必須追罰牲畜主人,並由牲畜主人賠償損壞的莊稼。為了加強護農法令的貫徹,皇太極以身作則,親為表率。每當行軍出獵的時候,即便是在嚴寒時節,他也總是吩咐把自己的住處安排在野外,從不肯輕易闖入屯堡,惟恐驚擾了其中的百姓。
皇太極的努力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首先是民族矛盾得到極大緩和,再有是後金的農業生產較快地擺脫了不景氣局麵,糧食生產逐漸達到了可以自給的程度。到公元1639年時,後金一年在釀酒方麵的用糧就達數10萬石之多。
在皇太極繼承汗位之前,後金的手工業尚處在剛剛起步的階段,規模有限,水平不高,所生產的布匹、鐵器、船隻等都遠遠無法滿足需要,大量的物資必須從明朝、朝鮮等地運進來。即位後的皇太極力圖盡早扭轉這種窘境,為了發展後金手工業他采取了種種措施。他大力提倡種植棉花,在後金境內四處推廣紡紗織布,並經常獎賞技藝出眾的紡織工匠。到了天聰五年(公元1633年),後金的紡織業技術已有很大提高,各種精細布匹都能夠織出來,已能滿足後金境內的需求。礦冶業方麵,皇太極積極支持開礦冶煉,創辦了不少冶煉場。冶煉業的發展直接帶動了兵器生產。從天聰五年開始,後金已能夠成批生產極有威力的“紅衣大炮”。“紅衣大炮”在皇太極對明朝、朝鮮的戰爭中發揮了很大作用。此外,在皇太極的積極倡導下,後金造船、陶瓷等製造業也有長足的進步。
隨著農業、手工業的恢複、發展,商業貿易也出現了比較興旺的局麵。在對外貿易方麵,後金用大宗的人參、貂皮等地方特產,同明朝、朝鮮、蒙古通商,換取糧食、布匹等生活用品。在後金內部,皇太極鼓勵各族商人設店售貨,開設當鋪,發行借貸,並允許糧食投放市場,但不許商人囤積居奇,進行商業投機。為了疏通後金的商業網絡,皇太極非常注意整頓商業稅收,嚴禁有關官員利用職權之便損公肥私,受賄漏稅。鑲藍旗官員法都在掌管遼東城西關紅、藍橋的稅收時,偷稅12兩銀子,隨即被皇太極革去了職務。
經過皇太極十多年的勵精圖治,後金逐漸擺脫了經濟凋敝的陰影,安定了人民的生活,增強了國力,從而為進一步向外擴張打下了比較堅實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