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文學與哲學的比較研究概觀(2)(2 / 3)

即使在莎士比亞的作品中,也可以從許多地方找出文藝複興的柏拉圖主義,例如《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中尤利西斯那段有名的講演,還可以找到蒙田和斯多葛哲學的影響彌爾頓本人對神學和宇宙起源學說頗有研究,有人解釋說,他從東方思想和當時的相信靈魂要死亡的宗教派別中吸收了營養,把物質主義和柏拉圖主義的成分結合了起來。”此外,韋勒克還論述了浪漫派詩人柯勒律治(S.T.Coleridge)、華茲華斯和雪萊所受謝林、康德、葛德文、斯賓諾沙、柏拉圖等人的影響,以及喬伊斯(J.Joyce)、葉芝(W.B.Yeats)等現代派作家所受弗洛伊德(S.Freud)、榮格(G.

Jung)、伯克利(G.Berkley)等哲人的影響。

不過,韋勒克的觀點是辨證的,他並不打算過分強調哲學對文學的影響,更不同意將“文學看作是一種哲學的形式”。做為受新批評影響很大的批評家,韋勒克更重視文學形式的自身特性。他對博厄斯(G.Boas)在《哲學與詩歌》中消解文學與哲學關係的論述,表示了同情的理解:“詩歌中的思想往往是陳腐的、虛假的,沒有一個十六歲以上的人會僅僅為了詩歌所講的意思去讀詩。”韋勒克在這一點上同意博厄斯的觀點,即多數詩歌的理性內容往往被誇大了:“如果我們對許多以哲理著稱的詩歌做點分析,就常常會發現,其內容不外是講人的道德或者是命運無常之類的老生常談。”

因此,“哲學與文學間的緊密聯係常常是不可信的”,而且這種觀點“是建立在對文學思想、宗旨以及綱領的研究上,而這些必然是從現存的美學公式借來的思想、宗旨和綱領隻能和藝術家的實踐維持一種遙遠的關係。”即使認為文學與哲學有著共同的社會背景從而使之關係密切的說法,在韋勒克看來也是不可靠的:“哲學往往是由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培育倡導的,這個階層在社會聯係與出身方麵可能與詩歌的作者很不相同。”

由此,韋勒克進一步懷疑哲學與詩歌之間的平行論:“這隻要看英國浪漫主義詩歌鼎盛時代的哲學便可以明白,當時英國與愛爾蘭的哲學中充斥著普通哲學與功利主義。”

問題是,即使文學以哲學為師,在韋勒克看來也與作品的藝術價值無關。他說:“詩不是哲學的替代品;它有它自己的評判標準與宗旨。”他反問道:“難道一首詩中的哲理愈多,這首詩就愈好嗎?難道可以根據詩歌所吸收的哲學價值的大小來判斷它的優劣嗎?或者可以根據它在自己所吸收的哲學中表達的觀點的深度來判斷它的價值嗎?”難道歌德的《浮士德》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瑪佐夫兄弟》

因為“輸入了哲學的內容就可以算是卓越的藝術品嗎?難道我們不要做出結論說這樣的‘哲學真理’正如心理學或社會學的真理一樣沒有任何藝術價值嗎?假如藝術家采納的思想太多,因而沒有被吸收的話,那就會成為他的羈絆。”韋勒克甚至認為:“《浮士德》的第二部分毫無疑問受了過分理智化的牽累,常常處在成為明確的寓言的邊緣;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中,我們經常會感到藝術上的成就與思想重負之間的不協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言人佐西瑪,比起伊萬·卡拉瑪佐夫來就不夠生動。”

韋勒克的辨證論述,從正反兩個方麵闡發了文學與哲學的關係,然而,由於韋勒克受新批評理論的局限,他在論證文學與哲學聯係的時候,總不如他論證文學與哲學的疏離更為生動。於是,過於強調文本自身的完善性,就會忽視文本所承擔的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真理對於藝術的重要性。純之又純的“純藝術”,很可能就是“嘲風雪、弄花草”之作。當然,對於像雪萊這樣的詩人,理性說教的確可能損害其藝術的感性,但是,對於歌德、陀思妥耶夫斯基來說,其偉大恰恰就在於其藝術上的“思想重負”。試想,《浮士德》《卡拉瑪佐夫兄弟》消盡了思想的深刻性,還有什麼呢?

而且,即使從藝術上分析,也絕不能用佐西瑪來代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思想,而將伊凡看成是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思想無關的藝術形象。

可以說,佐西瑪、阿廖沙與伊凡,分別代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思想矛盾的兩個極端。如果沒有惡魔式的人物伊凡,也就沒有陀思妥耶夫斯基思想的深刻性與複雜性;如果沒有佐西瑪、阿廖沙,也就沒有美與溫情,沒有感人的藝術力量,整個世界就會走向冷酷的存在主義的荒原。而在陀斯妥耶夫斯基具體的藝術描繪中,伊凡所發的議論絕不在佐西瑪之下。其實,文學史給歌德和陀斯妥耶夫斯基以那麼崇高的地位,在很大意義上就是因為他們的藝術中有一般作家所沒有的“思想的重負”。從中國文學史的藝術評價來看,屈原的《離騷》之所以比那些吟詠山水林木的“純詩”偉大,恐怕就在於在“純詩”之外而承擔了更多的哲學與文化內涵。冰心、朱自清的作品就文筆之漂亮、藝術之感性而言,恐怕也不在魯迅的作品之下,但卻不能與魯迅的作品比肩者,就在於其作品所承擔的文化內涵以及對存在體認的深度,不能與魯迅的作品相比。這大概就是為什麼康德在《判斷力批判》中以“純粹美”來界定“美”,卻更推崇“依存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