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為基督宗教徒,則身被此名,正如中國所謂叛道,人群共棄,艱於置身,非強怒善戰豁達能思之士,不任受也。
魯迅在這裏指出了撒旦唆使蛇去引誘人類始祖犯原罪的故事,但卻並不以為非,反而肯定了撒旦啟迪人類智慧的積極意義:正是撒旦的誘惑使人類開始了有知有識的“人”的生活,這是對“人”自身價值的發現。魯迅受尼采“價值翻轉”的影響,對撒旦的存在價值做了“重估”。撒旦本是基督教中的惡魔,經魯迅重新看取,他成了敢於挑戰天帝、給予人類智慧果的叛逆和異端力量,是“惡”的代表。魯迅對“惡”的偏至看取,也體現了魯迅個人之於中國傳統文化的異端意義,是對中國以“性本善”為基礎的“中和”“陰柔”文化傳統的突破。而魯迅和尼采一樣,都喜歡“惡”而不是“善”,欣賞“惡之美”、“力之美”,主張以“惡”破“善”,他在《摩羅詩力說》中說:“惡魔者,說真理者也”。
他“願意在無形無色的鮮血淋漓的粗暴上接吻”,推崇的是出於人間的“叛逆的猛士”,呼喚的是“隻要一叫而人們大抵震悚的怪鴟的真的惡聲”。他偏至看取的就是這種否定意義的“惡之聲”,反叛傳統的“惡之美”。在《摩羅詩力說》中,魯迅推崇的正是摩羅詩人——以拜倫為宗主的浪漫主義詩歌中的惡魔派詩人。
魯迅當時選擇摩羅詩人,是有著深厚文化背景和深刻獨立思考的:一是魯迅想通過對西方摩羅詩人的介紹,能夠使古老的文化民族煥發新生。正如他在篇首所引尼采的那段話:“求古源盡者將求方來之泉,將求新源。嗟我昆弟,新生之作,新泉之湧於淵深,其非遠矣。”
這段題詞,清楚地表明魯迅的寫作宗旨乃在於引進、借鑒國外進步文化這一“新源”,使中國古老文化獲得新生。其二,魯迅從摩羅詩人和浪漫主義詩歌中尋找到了與自己的契合點。這就是對個性主義的推崇、對自由的熱烈追求、堅強的個人意誌和強烈的叛逆精神,他認為摩羅詩人“無不剛健不撓,抱誠守真;不取媚於群,以隨順舊俗;發為雄聲,以起其國人之新生,而大其國於天下”。這是《摩羅詩力說》結尾處對摩羅詩人的總體評價,最為集中地反映出魯迅對摩羅詩人的態度。魯迅在這裏強調和置重的,是摩羅詩人體現的特征:一是不隨順舊俗,敢於反抗的叛逆精神;二是發為雄聲,以起其國人新生的啟蒙精神。換言之,這種融叛逆與啟蒙於一體的摩羅精神,也正是魯迅所要極力倡導和呼喚的。因此,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魯迅通過《摩羅詩力說》公開發出了反傳統的先聲。
首先,他在文中介紹這種帶有“異端”傾向的摩羅詩人,張揚“惡魔般”的叛逆精神,是對中國以“性本善”為基礎的“中和”、“陰柔”文化傳統的突破。中國文化受儒道兩家浸淫千年,積澱而成相對穩定的“中和”、“陰柔”的文化心理結構,儒道兩家共同的理論前提是肯定性的“善”。儒家盡管有一些“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進取意識,但其主旨卻是主張“中庸和合”,以“溫柔敦厚”為其詩教,標舉“中和之為美”。道家更是高揚“貴柔守雌”的旗幟,倡導“大美而不言”、“心遊物外”,追求一種“陰柔”的審美境界。中國傳統文學理論雖然也有“興、觀、群、怨”,但同時更強調“樂而不淫,哀而不傷”,主張“發乎情,止乎禮義”。因此,中國文學整體上呈現出溫柔敦厚、蘊藉含蓄的態勢,絕少“亂力怪神”之異端。正如魯迅所深刻剖析的:“如中國之詩,舜雲言誌;而後賢立說,乃雲持人性情,三百之旨,無邪所蔽。夫既言誌矣,何持之雲?強以無邪,即非人誌。”那些頌祝主人,悅媚豪右之作,自不必說,就是遊山玩水之作,也難見其真性情,即使偉大如屈原,在遭讒罹詬之際,憤而作《離騷》,雖“抽寫哀怨,鬱為奇文”,“放言無憚,為前人所不敢言”,卻“亦多芳菲淒惻之音,而反抗挑戰,則終其篇未能見,感動後世,為力非強”。所以魯迅認為“偉美之聲,不震吾人之聲者,亦不始於今日。”正是有鑒於此,魯迅才感到了介紹摩羅詩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魯迅看來:“平和為物,不見於人間。其強謂之平和者,不過戰事方已或未始之時,外狀若寧,暗流仍伏,時劫一會,動作始矣。”即使“二士室處,亦有吸呼,於是生顥氣之爭,強肺者致勝。故殺機之昉,與有生偕;平和之名,等於無有”。而在西方文學中,“新聲之別,不可究詳;至力足以振人,且語之較有深趣者,實莫如摩羅詩派。”尤其是拜倫以“惡人”自居,“超脫古範,直抒所信,其文章無不函剛健抗拒破壞挑戰之聲。平和之人,能無懼乎?於是謂之撒旦。”由此可見,魯迅是有意識地選擇了摩羅詩人“以惡破善”,借其“惡魔”般的叛逆精神向中國文化傳統發起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