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劉小楓對西方近代與現代的惡魔出籠的現實根源,根本就不屑一顧。事實上,文化惡魔的出籠是與個性的自由發展與市場的自由競爭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魯迅在五四時期是以個性自由的倡導者為己任的,難道這比將個性束縛在傳統的倫理之善的牢籠中更該受劉小楓的詛咒?就當代的現實來看,互助合作的經濟形式與市場化的自由競爭的經濟形式都在中國上演了一番,結果是訴諸人性之善的互助合作的經濟形式搞得全社會普遍貧窮;而中國伴隨著思想解放的改革開放卻給予了個人攫取財富的獲取欲望和自由空間,但是,正是在這種市場化的自由競爭中,個人的潛能得到了極大的發揮,社會財富也滾滾而來。劉小楓是從那個推崇互助合作、一大二公、“狠批私字一閃念”的時代過來的人,難道連這點常識也不懂?
魯迅做為“文化惡魔”培植具有強力意誌的個性自由的“狂人”,是為了打破東方的“靜止不動”與“和諧團圓”,從而使中國文化快速發展,使中國擺脫被瓜分的危難處境而具有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主體力量。這和倫理道德上的損人利己、腐化墮落完全不是一回事。
劉小楓將振奮中國國民精神向上的文化惡魔與道德上的損人利己的腐化墮落者等同起來,對魯迅進行冷言冷語的惡毒詛咒和謾罵,用日本人的話語方式說,就是“良心的大大的壞啦壞啦”。劉小楓說魯迅讚同“駭人聽聞、卑鄙齷齪的腐化墮落,把人變成可惡的、膽怯的、殘忍的、自私的敗類”,就完全是招搖撞騙式的汙蔑!即使在張揚惡性推崇惡魔派文學的語境下,魯迅與張大個人意誌而露出“毒牙”的尼采等西哲仍然不同,而且這種不同恰恰是魯迅的善性使然,就是通過肯定勿以暴力抗惡的托爾斯泰,在人道主義的名義下可以向傳統的善認同,從而對惡有一種抑製作用,《呐喊》中的《一件小事》,《熱風》
中的《無題》等,就是托爾斯泰和人道主義的結果。尼采反對同情,他說弱者沒有承受痛苦的能力,既容易同情他人而侵害他人的個人自由,也希望在痛苦之時得到他人的同情。但是,魯迅就從來不反對同情,他對於筆下受苦受難的下層人民就一直是充滿了同情,這表現在他的《祝福》、《故鄉》等許多作品中。正是這種思想基礎,加以中國人性本善的文化傳統的潛在影響,使得魯迅後期對惡的文學甚至產生了懷疑和否定:“所謂‘深刻’者,莫非真是‘世紀末’的一種時症嗎?
倘使社會淳樸篤厚,當然不會有隱情,便也不至於有深刻。”因此,魯迅雖然在性善平和的中國輸入了一個惡魔,但他在為人為文的許多方麵,都充滿了傳統的善性。魯迅在《為了忘卻的記念》中對柔石有這樣的評價:“無論從舊道德,從新道德,隻要是損己利人的,他就挑選上,自己背起來。”這個評價用在魯迅身上,我看也基本上合適。
劉小楓不是有神的天通眼嗎,為什麼對此視而不見呢?
劉小楓為了達到“挪開魯迅精神這道‘黑暗的閘門’”的目的,就竭力顛倒是非、混淆黑白,他對魯迅有三個莫名其妙的判斷:第一,魯迅因批判國民性而成為國魂,而這國魂卻正是魯迅批判的國民性自身。換句話說,在魯迅與阿Q之間並沒有什麼界限,魯迅也就是阿Q。第二,魯迅改變的隻是吃人的口實,屈從的卻是吃人的事實。這就是說,“救救孩子”純屬欺騙,魯迅照樣吃人。這不禁讓人想到高長虹當年嘲諷魯迅的話:“沒有吃過人的老人或者還有?救救老人”第三,魯迅試圖肩住黑暗的閘門,放孩子們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但是因為不信上帝,到頭來魯迅卻變成了遮蔽中國人見到光明的黑暗的閘門。我喜歡與講道理的論者商榷,但是麵對劉小楓這種在大神耶和華的名義下的顛倒是非,真有點無話可說,或者更確切一點說,是話不知道從何說起。魯迅與阿Q在現代中國代表著文化對立的兩極:一個是於狂歌浩熱之際中寒,於天上看見深淵,一個是於逆境中發現順境,於屈辱中感到自滿和喜歡;一個是“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創痛酷烈,本味何由知?”一個則是“永遠得意的”。從阿Q到魯迅,標誌著中華民族的覺醒。對阿Q進行啟蒙,是魯迅終生致力的工作。但是劉小楓卻不加分析地將魯迅與阿Q混為一談,將肩住黑暗的閘門的人與黑暗的閘門混為一談,你讓人怎麼和他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