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起首及收尾的兩句實是兩讀;須兩讀相合,才能完成一個意思——才能算一個整句子。例如杜審言《和晉陵陸丞相早春遊望》起以:
“獨有宦遊人,偏驚物候新。”
結以:
“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襟。”
這都是兩讀合說一意;拆開便不成語。至於其中的兩聯:
“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氣催黃鳥,晴光轉綠蘋。”
便是平行並列,各自成句了。七言中如杜牧的《街西長句》:
“碧池新漲浴嬌鴉,分鎖長安富貴家——遊騎偶同人鬥酒,名園相倚杏交花,銀鞍嫋嘶宛馬,繡鞅璁瓏走鈿車。一曲將軍何處笛——連雲芳樹日初斜!”
又如陸遊的《初秋驟涼》:
“我比嚴光勝一籌,不教俗眼識羊裘——滄波萬頃江湖晚,漁唱一聲天地秋。飲酒何嚐能作病?登樓是處可消憂。名山海內知何恨!準擬從今更爛遊。”
都是好例。右列各例為律體的正格。然亦有變格;種類甚多,有一二為對者,如杜甫的《奉和賈至舍人早朝大明宮》:
“五夜漏聲催曉箭,九重春色醉仙桃。”
又如李商隱的《牡丹》則起句入韻又與二為對者:
“錦帷初卷衛夫人,繡被猶堆越鄂君。”
有七八為對者,即杜甫的《聞官軍收河南河北》:
“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
又有通首皆對者,如蘇軾的《舟行至清遠縣見顧秀才極談惠州風物之美》:
“到處聚觀香案吏,此邦宜著玉堂仙;江雲漠漠桂花濕,海雨翛翛荔子然。聞道黃柑常抵鵲,不容朱桔更論錢。恰從神武來弘景,便向羅浮覓稚川。”
又有三四不對者,五律如李白的《夜泊牛渚懷古》:
“牛渚西江夜,青天無片雲;登舟望秋月,空憶謝將軍——餘亦能高詠,斯人不可聞。明朝掛帆席,楓葉落紛紛。”
又如杜甫的《月夜》,孟浩然的《與諸子登峴山》,都屬此體。七律如崔顥的《黃鶴樓》: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複返,白雲千載空悠悠。晴川曆曆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然第五六則未有不對者。惟白居易有通首不對,但平仄甚調者自編在律詩中。如《重題西寧寺牡丹憶元九》雲:
“往年曾向東都去,曾歎花時君未回;今年況作臨江別,惆悵花前又獨來。隻愁離別長如此,不道明年花不開。”
然白之外,絕少人作。不當列為律作。
總觀上述的句的組織及章的組織,其共同的根本原則為均齊。作者盡可變化翻新,以破單調之弊,然總必須在均齊的範圍之內。如此則於“均齊中之變異”一律始相吻合。夫既擇作律體,則已承認將作均齊之藝術,猶言自甘承受均齊律之鐐鎖;乃複擅用散句,置詩律於不顧,是則自相矛盾也。若誠嫌律體之縛束,則逕作古體句耳。況抒情之作,不容不用律體,自大有道理在也!(律詩的美質,參閱《辨質》章)
第四章音節
音節包括三部分:一為平仄,一為逗,一為韻。
第一節逗
分逗之法本無甚可研究者,是以前人從未道及。惟其功用甚大,離之幾不能成詩,餘故特細論之。
魏來(Arthur Walay),一個中詩的譯家,說中詩的平仄等於英詩的浮切(Stress)——平為浮音(Unaccented Syllable),仄為切音(Accented Syllable)。但在英詩裏,一個浮音同一個切音即可構成一個音尺,而在中詩裏,音尺實是逗,不當與平仄相混。例如:
春水 船如 天上坐
其天然的音尺為“春水”一尺,“船如”一尺,“天上坐”又一尺。其切音在“春”“船”“天”“坐”四字上。但其平仄的位置則迥異:
春水船如天上坐
此則當讀如“平仄平平平仄仄”,與上之“浮切浮切浮切浮”,顯難印合。觀此已可知平仄之非音尺也。且音尺必有一律之長度,而每句之音節又須有一律之數目;今於平仄中,絕無規律可尋。若按英詩lambic trimeter以定平仄,則平仄又亂:
∨﹣∨﹣∨﹣∨=浮切
●○●○●○●=平仄
然則平仄既不能合於浮切之音響,又無整齊之節奏,其非浮切之類,無疑矣。
大概音尺(即浮切)在中詩當為逗。“春水”“船如”“天上坐”實為三逗。合逗而成句,猶合“尺”(meter)而成行(line)也。逗中有一字當重讀,是謂“拍”。“春”“船”“天”“坐”著拍之字也。至於平仄,乃中詩獨有之物;因四聲亦惟中國文字所獨具,平仄出於四聲者也。平仄出於聲,而浮切屬於音。聲與音判若晝夜。是以魏來之說,牽強甚矣。
中國詩不論古近體,五言則前兩字一逗,末三字一逗;七言則前四字每兩字一逗,末三字一逗。五言的拍在第一、三、五字;七言在第一、三、五、七字。凡此皆為定格,初無可變通者。韓愈獨於七古句中,顛倒逗之次序,以末之三字逗置句首,以首之兩二字逗置句末,實為創法;然終不可讀。如《送區宏》之:
“落以斧,引以微。”
“子去矣,時若發機。”
又如《陸渾山火》之:
“溺厥邑,囚之昆侖。”
真不堪入耳矣。古詩尚不能如此,況律詩乎?蓋節奏實詩與文之所以異,故其關係於詩,至重且大;苟一紊亂,便失詩之所以為詩(參閱《詩底音節的研究》。)
第二節平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