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歐陽修集卷二十二(1 / 3)

居士集卷二十四

墓表八首

永春縣令歐君墓表

君諱慶,字貽孫,姓歐氏。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鄖鄉,又徙襄州之穀城。乾德二年,分穀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嚐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閭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嚐一日不同,其忠信篤於朋友,孝悌稱於宗族,禮義達於鄉閭。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既而皆以進士舉於鄉裏,而君獨黜於有司。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而鄧公已貴顯於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複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君為鄧公友也。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於家。居鄉裏,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複爭,人至於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嚐有動於其心,雖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於一時,而窮者泯沒於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於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勣,舉進士。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尚書屯田員外郎李君墓表

漢水東至乾德,彙而南,民居其衝,水悍暴而岸善崩,然其民尤富完。其下南山之材,治室屋聚居,蓋數千家,皆安然易漢而自若者,以有石堤為可恃也。景佑五年,餘始為其縣令,既行漢上,臨石堤,問其長老,皆曰吾李君之作也。於是喟然而歎,求李君者,得其孫厚。厚舉進士,好學,能自言其世。雲:

李氏,貝州清河人。君舉進士,中淳化三年乙科。鎮州真定主簿齊化基,為吏以強察自喜,惡君廉直不為屈,多求事可釀為罪者責君理之。君辨愈明,不可汙。卒服其能,反薦之,遷威虜軍判官。

秩滿,河北轉運使又薦為冀州軍事推官,轉運使上冀人言,乞留,許留一歲,就拜殿中丞。歲滿將去,冀民夜私入其府,塹其居,若不可出。君諭之,乃得去。

通判河南,未行,契丹兵指邢、洺,天子擇吏之能者,改君通判邢州。其守趙守一當守邢以扞寇,辭不任邢事,天子曰:李某佐汝,可無患。守一至邢,悉以州事任君。禦史中丞王嗣宗辟推直官,遂薦為禦史,以疾不拜,求知光化軍,作所謂石堤者。孫何薦其材,拜三司戶部判官,改知建州,皆以疾辭。又求知漢陽軍,居三歲,而漢陽之獄空者二歲。卒以疾解,退居於漢旁。大中祥符六年五月某日卒於家,遂葬縣東遵教鄉之友於村。子孫因留家焉。

君諱仲芳,字秀之,享年五十有三。

石曼卿墓表

曼卿,諱延年,姓石氏。其上世為幽州人。幽州入於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間走南歸,天子嘉其來,乃一混以酒,然好劇飲,大醉,頹然自放,由是益與時不合。而人之從其遊者,皆知愛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卒於京師。

曼卿少舉進士,不中,曼卿上書,請還政天子。其後太後崩,範諷以言見幸,引嚐言太後事者,遽得顯官,欲引曼卿,曼卿固止之,乃已。

自契丹通中國,德明盡有河南,而臣屬遂務休兵養息天下,然內外弛武三十餘年,曼卿上書言十事,不報。已而元昊反,西方用兵,始思其言,召見,稍用其說,籍河北,則人人皆勝兵也。

其視世事蔑若不足為,及聽其施設之方,雖精思深慮不能過也。狀貌偉然,喜酒自豪,若不可繩以法度,退而質其平生,趣舍大節無一悖於理者。及閑而可否天下是非善惡,當其意者無幾人。其為文章,勁健稱其意氣。有子濟滋。天子聞其喪,官其一子,使祿其家。既卒之三十七日,葬於太清之先塋。其友歐陽修表於其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