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清代學者的治學方法(2)(2 / 3)

(15)古讀陳如田。《說文》“田,陳也”。陳完奔齊,以國為氏,而《史記》謂之田氏,是古田陳同聲。

錢氏所舉的例,不止這十五個,我不能全抄了。看他每舉一個例,必先證明那個例;然後從那些證明了的例上求出那“古無舌頭舌上之分”的大通則。這裏麵有幾層的歸納,和幾層的演繹。他從《詩·釋文》《檀弓·注》《王製·釋文》各例上尋出“古讀直如特”的一條通則,便是一層歸納。他用同樣的方法去尋出“古讀竹如篤”,“古讀豬如都”等等通則,便是十幾次的歸納。然後把這許多通則貫串綜合起來,求出“古讀舌上音皆為舌頭音”的大通則,便是一層大歸納。經過這層大歸納之後,有了這個大通則,再看這個通則有沒有例外。如字書讀衝為蟲,他便可應用這條大通則,說蟲字古時也讀如“同”。這是演繹。他怕演繹的證法還不能使人心服,故又去尋個體的例,如蟲字的“直忠”和“都冬”兩切,證明蟲字古讀如同。這又是歸納了。

這是漢學家研究音韻學的方法。三百年來的音韻學所以能成一種有係統有價值的科學,正因為那些研究音韻的人,自顧炎武直到章太炎都能用這種科學的方法,都能有這種科學的精神。

我再舉一個訓詁學的例。清代講訓詁的方法,到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兩人,方才完備。二王以後,俞樾、孫詒讓一班人都跳不出他們兩人的範圍。王氏父子所著的《經傳釋詞》,可算得清代訓詁學家所著的最有統係的書,故我舉的例也是從這部書裏來的。古人注書最講不通的,就是古書裏所用的“虛字”。“虛字”在文法上的作用最大,最重要。古人沒有文法學上的名詞,一切統稱為“虛字”(語詞,語助詞等等),已經是很大的缺點了。不料有一些學者竟把這些“虛字”當作“實字”用,如“言”字在《詩經》裏常作“而”字或“乃”字解,都是虛字,被毛公、鄭玄等解作代名詞的“我”字,便更講不通了。王氏的《經傳釋詞》全用歸納的方法,舉出無數的例,分類排比起來,看出相同的性質,然後下一個斷案,定他們的文法作用。我要舉的例是用在句中或句首的“焉”字。

“焉”字用在句尾,是很平常的用法。例如“殆有甚焉”,“必有事焉”,都作“於此”解,那是很容易的。但是“焉”字又常常用在一句的中間或一句的起首,他的功用等於“於是”,“乃”,“則”一類的狀詞,大概是表時間的關係,有時還帶著一點因果的關係。王氏舉的例如下:

(1)《禮記·月令》,“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備具於天子,天子焉(於是)始乘舟”。

(2)《晉語》,“盡逐群公子,乃立奚齊,焉(於是)始為令於國。”

(3)《墨子·魯問》,“公輸子自魯南遊楚,焉(於是)始為舟戰之器”。

(4)《山海經·大荒西經》,“夏後開焉(於是)始得歌九招”。

(5)《祭法》,“壇有禱,焉(則)祭之;無禱乃止”。

(6)《三年問》,“故先王焉(乃)為之立中製節”。

(7)又,“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8)《大戴禮·王言》篇,“七教修,焉(乃)可以守;三至行,焉(乃)可以征”。

(9)《曾子·製言》篇,“有知,焉(乃)謂之友;無知,焉謂之主”。

(10)《齊語》,“鄉有良人,焉(乃)以為軍令”。

(11)《吳語》,“吾道路悠遠,必無有二命,焉(乃)可以濟事”。

(12)《老子》,“信不足,焉(於是)有不信”。

(13)《管子·幼官》篇,“勝無非義者,焉(乃)可以為大勝”。

(14)又《揆度》篇,“民財足則君賦斂焉(乃)不窮”。

(15)《墨子·親士》篇,“焉(乃)可以長生保國”。

(16)又《兼愛》,“必知亂之所自起,焉(乃)能治之”。

(17)又《非攻》,“湯焉(乃)敢奉率其眾以鄉有夏之境”。

(18)《莊子·則陽》篇,“君為政,焉(乃)勿鹵莽;治民,焉(乃)勿滅裂”。

(19)《荀子·議兵》篇,“若赴水火,入焉(則)焦沒耳”。

(20)又,“凡人之動也,為賞慶為之,則見害傷焉(乃)止矣”。

(21)《離騷》,“馳椒邱且焉(於是)止息”。

(22)《九章》,“焉(於是)洋洋而為客”,“焉(於是)舒情而抽信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