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三日,廈門,致性公老法師(1 / 1)

性公老法師慈座:

前承詢問學社幼年僧眾教育方法,謹陳拙見如下,以備采擇。應分三級:丙級年不滿二十歲者,以學勸善及闡明因果報應之書為主,兼淨土宗大意。大約二年學畢。乙級二十歲以上,學律為主。兼學淺近易解之經論。大約三年學畢。甲級學經論為主,精微之教義,大約三年學畢。

今且就丙級,詳記辦法如下:

每日五課:

(一)讀背經。(二)講《安士全書》(全部)。(三)選讀四書及講解。(四)國語,應用材料,如《法味》《談因》《彌陀經白話解》等,即依此練習語言,兼獲祛益。(五)習字。又隨時於課外演講因果事跡及格言等。並選《印光法師嘉言錄》隨時講之。讀經背誦經,所用之經,可以隨時酌定。如《地藏經》《普門品》《行願品》等。《安士全書》,印老法師盡力提倡,未可以其前有《陰嘴文》而輕視之。四書中《論語》全讀,先讀,其餘依次選讀之。

蘇州弘化社目錄中,所應用之書,以朱圈記之(此社為印老法師所辦)。

以上之辦法,與印老法師之主張多相合。二年之中,如此教授,可以養成世間君子之資格。既有此根基,然後再廣學出世之法,則有次第可循矣。

以上所陳拙見,敬乞教正。惟乞勿傳示寺外之人。因上所陳者,不敢自謂為盡善,不過姑作此說耳。

匾聯已寫就,先以奉上。順頌法安!

末學演音稽首

八月十三日午後

石印用之臘紙,他日如交下時,乞於紙之正麵寫一記號,俾免誤書於背麵,致不能付印也。

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