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笑看林之洋纏足

《鏡花緣》中唐敖一行在女兒國的遭遇那幾回,可以說是全書最搞笑的幾回。因為在女兒國,”天朝上邦”的大男兒林之洋,被切切實實地當了一回女人。當林之洋飽受穿耳纏足之苦時,當林之洋變作”林貴妃”,被剝奪了自由,關在深宮充當國王的玩物時,作者分明在意味深長地發問:男人們啊,讓你做女人你願意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為什麼要將像纏足那樣的慘事施於女人呢?男女本是天定,為什麼一朝為女就得痛苦終身?作者要讓男人倒換位置,設身處地地為女人想想。

在書中,作者並沒有講什麼大道理,隻是讓男人們自己經由小說去體味。

其實,關於林之洋當女人,在小說中早有伏筆。遠的是第十九回在黑齒國時,多九公、唐敖二人開玩笑:”女兒國把你留下看你怎樣”;第二十六回在厭火國,他的胡須被火燒去,”露出這副白臉,隻得二旬光景”。近的是一到女兒國便”有兩隻喜鵲隻管朝俺亂噪,又有一對喜蛛巧巧落俺腳上”。

林之洋被女兒國王看中選為”貴妃”的過程不必多敘,他反正是一下子變成女人了。既是女人就要有女人模樣,書中描寫他強被換女裝,又從頭到腳洗一遍,隻是沒有耳墜,一雙”大金蓮”,在根本點上他還不夠做女人的資格,於是要穿耳、纏腳。先是宮娥穿耳”疼殺”了林之洋,然後再對他做”坑殺俺了”的纏腳,過程敘寫得很細致,等於是給不懂纏足的人教授纏足法。林之洋扯掉裹腳白綾,便被”打肉”,五板就”肉綻皮開,血濺茵褥”。以後是”兩隻金蓮,被眾宮人今日也纏,明日也纏,並用藥水熏洗,未及半月,已將腳麵彎曲折作兩段,十指俱已腐爛,日日鮮血淋漓”。林之洋疼痛不過再扯,這回又受倒懸之罰,然後再”用力狠纏”。經過這番速成纏足,”那足上腐爛的血肉都已變成膿水,業已流盡,隻剩幾根枯骨,兩足甚覺瘦小”,一雙金蓮就這樣造成了。

作者抓住纏足大做文章,是因為纏足最深刻地反映著婦女的地位和命運,這不單單是婦女多出一層纏足的皮肉之苦,本質上是婦女徹底墮為男人的奴婢,完全失去自己的人格和權利。有學者說宋代婦女開始纏足,標誌著中國婦女地位的急劇下降,這話很對。自從進入父係社會,男權逐漸確立,社會不僅分裂為階級的對立,同時也分裂為性別的對立,成為性別社會。本來是純粹的生理差異,竟發展為社會差異,性別已經不純是生理學概念,而成了社會學概念,人所充當的社會角色被性別化了,社會的陰陽兩儀,處於一方歧視壓迫另一方的不平等狀態。男尊女卑,男主女從,女權被剝奪,女性的社會價值隻表現在生兒育女傳宗接代上,說好了也不過是相夫教子。而從兩性關係上說,性價值成為女性的惟一價值,女性隻是男性的賞玩之物,”以色事人”,相當於是男人的玩物和寵物。女人被精心打扮,穿耳纏足,都是為了更能刺激男性的情欲,給男性提供最有效的服務。知道了這些,便明白為何有婢妾,有妓女。妻與婢妾妓女名分不同,在性功能的意義上,卻並沒有什麼區別。

自然,李汝珍不可能有這樣的深刻認識,事實上,他在《鏡花緣》開篇就引用曹大家的《女誡》,高唱婦德、婦言、婦容、婦功的”四行”:”女人之大節而不可無者也”。但他畢竟從傳統中看出了某些弊病和謬誤。比如說他藉由名為”女兒”,其實和”天朝”中華同樣沒有女權的女兒國,提出了關涉到婦女地位的纏足問題。他分明是反對纏足的,第十二回君子國吳之祥對”天朝”世俗流弊的揭露,其中就有纏足一項。從吳之祥的議論看,作者反對纏足的理由主要有三:一是殘酷,二是不美,三是”造淫具”。第一點表明作者從人道主義的態度反對纏足,纏足摧殘婦女,作者非常同情。第二點表明作者崇尚自然的審美觀。古時天足不纏,西子、王嬙皆美,而纏足係為美觀而設,其實是以”殘缺”為美,何美之有!小腳癖者的審美觀是扭曲的,不健康的,也是不道德的。第三點,作者認為纏足是給男人”造淫具”,把小腳當作刺激情欲的淫具。這話非常深刻,也就涉及到以女子為性玩偶的深層原因,這在當時不能不說難能可貴。

表麵看女兒國”女治外事”,但女兒國並不像胡適所說是”李汝珍理想中女權伸張的一個烏托邦”,它不過是顛倒了男女。在女兒國中,”女”就是”男”,所以仍然還是”男”權。女兒國其實是一個寓言,藉由林之洋的經曆和體驗,提出婦女問題。這和黑齒國的正麵表現是不一樣的。研究《鏡花緣》的人都很重視女兒國這一部分,確實,無論從思想內涵上,還是從藝術描寫上來看,這一部分都是書中最精采的文字。作者依舊采用一貫的幽默嘲諷手法,營造喜劇風格,但已經顯得不那麼直接了,其中蘊含著比較冷峻的思考和比較深刻的含義,發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