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俄國文藝評論家別林斯基曾經說過:“無論就哪一種意義來說,文學都是民族的自覺,它的精神生活的花朵和果實。”①回族文學是回族人民生活的土壤上所萌生的絢麗花朵,是回族人民為祖國文學寶庫貢獻的一筆豐實的財富。自回族開始形成,它便以引人注目的成就,活躍在祖國的文壇上,幾經盛衰,至今已走過了漫長的曆史進程。探討回族文學的發展規律,總結它的民族特點,對於促進回族文學的研究,繁榮回族文學創作,無疑是一項有意義的工作。
回族文學分為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兩部分。由於回族與漢族有著曆史的悠久聯係,長期以來與漢族人民雜居在一起,又基本上使用的是漢語言文字,所以,一段時間以來,有些同誌認為回族文學沒有自己的民族特點,提倡回族文學的民族特點,隻能束縛回族作者的手腳,妨礙回族文學的發展。這種觀點,粗看貌似有理,細究卻是極其錯誤的。
馬克思主義認為,每一個民族,不論其大小,都有它自己的隻屬於它而為其他民族所沒有的本質上的特殊性,這些特點便是每一民族在世界文化共同寶庫中所作的貢獻,補充了它,豐富了它。固然,回族文學特別是回族作家文學受到了漢族文學的一定影響,一些回族文學作品的民族特點表現得不是那麼鮮明,但由於回族是一個具有自己本質特點的民族,因而在這個民族的文學中,顯然是有著自己民族的鮮明特點的。
一
文學是通過一定的形式創作出來的。因而,民族的藝術表現形式是回族文學的第一個特點。
回族文學的民族形式是回族人民在長期的文學創作實踐中逐漸形成的,為本民族人民所喜聞樂見的,反映著本民族曆史文化傳統和社會生活特點。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麵:
一、民族體裁。回族文學的民族體裁,與回族文學存在的具體曆史形式是一致的。回族一經形成,便以自覺的中華民族的一員,加入到了祖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去。由於回族古代作家有著學習祖國文化藝術遺產的良好傳統,“其於詩也,古體非建安、元康不涉於目,近體非貞觀、開元不著於胸”①,因而各民族通用的一些主要的文學體裁如詩歌、小說、散文等也曆史地形成了回族文學的民族體裁。雖然如此,在對體裁的選擇和愛好上,回族人民也是有著自己特定的習慣的。如他們對詩歌這個文學樣式較感興趣,較為喜聞樂見。回族古代文學基本以詩歌為主。回族民間文學作品,最著名的是幾首民間敘事長詩,如《馬五哥與尕豆妹》②、《尕妹是鳳凰阿哥是鷹》(即《吆騾子》)③,它們都達到了相當高的藝術水平,反映了那個時代回族文學的成就。在詩歌中,回族人民雖也采用傳統歌謠的各種形式,但以本民族人民所喜愛的“花兒”為主體。由於它在回族地區極為流行,回族人民對它非常喜愛,所以人們一般把它作為回族民歌的標誌。近年來,有些回族作者在“花兒”上大膽創新,出現了以“花兒”為形式的長篇敘事詩、以“花兒”為格調的戲劇文學作品,也出現了“花兒”夾雜其中,邊敘邊唱的中短篇小說。這些都反映了回族人民在民族藝術形式方麵新的探索和努力。
二、民族的藝術表現手法。回族文學,喜歡而且善於運用比喻的方式來敘事狀物,表達思想感情。甚至於那些普通的日常生活,他們也把它描繪得那麼具體、形象,富於詩意。如詩歌《尕妹是鳳凰阿哥是鷹》中的表達:
黑糖白糖加冰糖,紫花的長麵情意長。
擀成紙,切成線,下在鍋裏蓮花轉。
挑上筷子銀絲鏈,碗裏開一朵白牡丹。
把吃麵條這一平凡而單調的日常生活現象表現得那麼繪聲繪色,充滿詩情畫意,而又帶有濃厚的西北高原生活氣息,反映了回族人民美好的民族性格及高超的藝術表現技巧。
回族文學在藝術表現手法上的另一顯著特點,是比興句的熟練運用。尤其是在回族民歌“花兒”中,那貼切自然、寓意精巧的比興,構成了“花兒”有別於其他民歌的一個重要特點。群眾常說:“花兒沒‘比’頭,唱者沒勁頭,聽者沒聽頭。”前人也曾指出:“花兒饒比興”,即反映了這一特點。
雖然,在嚴格的意義上來說,回族文學的比喻、比興等藝術表現手法與其他少數民族的這些手法從純形式上來說沒有多大的不同,但由於它們各自生活內容的不同,因而他們用於比喻的事物常常不同,這就構成了回族文學的獨特色彩。如同漢族文學中常用高山、江河、雄鷹、梅花入興;蒙古族文學中常用駿馬、草原、藍天、白雲入興一樣,回族文學常用鳳凰、牡丹、鴿子等雍容華貴、溫和俊美和事物;羊羔、青草、甘泉等與民族生活密切關聯的事物入興。如:
十冬臘月好寒天,
雪壓山,
羊吃了路邊的馬蓮。
如要我倆的婚姻斷,
三九天,
冰灘上開一朵牡丹!
“雪壓山”反映了西北地區高寒的景物特點;“羊”“馬蓮”是這個地區回族人民十分熟悉的事物;“牡丹”是回族人民所極為喜愛的花卉。這首詩的比興與回族人民常接觸的事物緊密聯係,與回族人民的生活緊密聯係,因而使人一讀即感受到了鮮明的民族與地區特點。
三、民族語言。這是回族文學民族形式的第一要素,第一標誌。高爾基說:“文學就是用語言來創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語言來反映現實事件、自然景物和思維過程。”②每一種民族文學都是在一定的民族語言上創造出來的,因而人們一般把民族語言認為是民族文學成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由於回族基本上與漢民族使用同一語言文字,所以回族文學的語言與漢族文學的語言有著很大的相同,但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這種不同首先是反映在民族特定語彙的使用上。回族雖然基本上接受和使用了漢語言文字,但在民族生活內部,還保存著許多反映民族特定生活內容和情感的特殊語彙。這些語彙不是行話,也不是方言,因為它是通行於全國的回族人民中間的。它們中有些是宗教語言,有些不是;有些則具有宗教與民族語彙的雙重性質。在回族文學作品中,這些語彙的恰當運用,有助於表達特定的民族生活內容,刻畫民族心理,抒發民族情感。如民間故事《不見黃河心不死》中:
喜雨摘一朵山丹花給黃荷插在鬢角,算是給了定親的“紀首”;黃河把那個流蘇吊穗花荷包給喜雨拴在笛子上,算是說了“達旦”……
一山下雨一山晴,“頓亞”上好事總難成!
其中的“紀首”“達旦”“頓亞”等語彙表達著特定的民族生活內容,反映著那個時代的民族生活習俗,這是用別的語言所無法替代的。在回族文學作品中,像這類語彙的運用,還包含著某種特定的為一般語彙難以描摹出來的生動情態。如短篇小說《月光幽幽》中“我被擺羊雜碎攤子的大姑媽家收養下。親友們念及我是‘無巴憐(烏巴力)的業提目(耶梯目)’,都很疼愛我”②。這段話凡是熟悉西北地區回族人民生活的讀者,看到“無巴憐的業提目”時,會感到回族鄉親們的眼神、語調甚至麵部表情,都躍然紙上,讀來倍感親切,這倘若是換成別的語言,則會神韻全消了的。
其次,回族文學的民族語言還常常通過與民族生活有密切關聯的諺語、成語與修辭方式等方麵表現出來。如:“多看寺頂的星月,少打心裏的主意。”“閑了抓蓋碗,忙了胡叫喚。”“做活要像屬牛的——踏實。”“走路要像屬羊的——直行。”這些句子,從民族生活中提煉而來,具有民族生活的鮮明烙印,給人以深刻的印象。過去我們有的同誌因受極“左”路線的打擊,心有餘悸,而不敢在作品中涉及回族人民的民族語言;有的同誌認識片麵,把回族人民的語言作為“細枝末節”看待,以“非本質”為名而不予重視,結果削弱了回族文學的民族特色。今天我們應該糾正這些錯誤的認識,努力學習和掌握回族人民生活的語言,認真繼承民族民間文學中的優秀遺產,使回族文學的民族形式更趨完整而多樣。
二
文學是人學,它以塑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性格為中心。因而鮮明的民族性格,是回族文學的另一顯著特點。
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說:“心理素質本身,或者像人們所說的‘民族性格’本身,在旁觀者看來,是一種不可捉摸的東西,但它既然表現在一個民族的共同文化的特點上,它就是可以捉摸而不應忽視的東西了。”①回族文學中的民族性格問題,是一個較難論及的問題。過去,一些同誌論及少數民族的民族性格時,總喜歡用空泛的抽象術語去概括它,如“剽悍”“粗獷”“淳樸”“憨厚”之類,並認為這是民族性格的“核心”。長期以來,這些概念也似乎成了一種慣用詞彙,不管是論及哪個少數民族的民族性格,翻過來覆過去,總是那麼幾個概念,仿佛少數民族人民都是些不開化的大孩子。這顯然是一種懶漢式的不科學的做法。毫無疑問,這些慣用詞彙隻能說是某一類性格的概念,而並不能反映一個民族的性格。因為,這是許多民族共有的,絕不是某一民族所獨有的。況且,即使在某一民族內部,人們的性格也是迥然不同千差萬別的,絕不會都是一個類型。所以,我們應該摒棄這種簡單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