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回族文學與回族文化傳統(2 / 3)

另一類是漢族文化。

漢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光榮代表,它有著五千年的悠久曆史,在人類文明史上也占據著突出的位置。回族的先民雖然主要為外來人,但它又融會了不少漢族人,是在中國形成的一個人民共同體,加上長期與漢族人民在大分散、小集中的狀態下雜居生活在一起,便不能不受到漢族文化的強烈影響。早在唐代,來華的阿拉伯人李彥昇學習漢文化得以考中進士,一時傳為佳話。五代時來華的波斯人李珣擅詩詞,通醫藥,著有《瓊瑤集》等。到了元代,由於科舉等原因,回族青年紛紛“舍弓馬而事詩書”,努力學習漢族的文化藝術,湧現了高克恭、薩都剌、馬九皋、買閭、哲馬魯丁、別裏沙、仉機沙、吉雅謨丁、愛理沙、玉元鼎、阿裏耀卿、阿裏西瑛、沐仲易、丁野夫等用漢族傳統形式寫作的詩人、詞家和曲家,成為一時之盛。同時,還出現了贍思這樣的精通儒學、著述豐富的大學問家。

尤其是到了明代以後,漢語開始成為回族人民的共同語,漢文化在回族人民中的作用更為顯著。此時不僅湧現出了對漢文化有精辟研究的李贄、丁鶴年、海瑞等詩人、學者,而且在回族知識分子中,興起了一個“以儒詮經”的學術浪潮。這一浪潮,幾乎與經堂教育同步進行。這些知識分子一般都從小攻讀儒家著作,是“懷西方之學問(指伊斯蘭文化),習東土之儒書”的“回儒”,有的甚至是儒、釋、道、伊“四教兼通”的宗教學者,他們“用儒文傳西學”,“本韓柳歐蘇之筆,發清真奧妙之典”,用中國傳統的儒家思想、儒家語言係統地翻譯、研究、整理伊斯蘭教義,寫出了一批帶有中國風味的伊斯蘭教漢文著作,使漢族文化更深入地滲透到了回族群眾之中,成為回族文化的另一重要源流。

對回族文學有影響的文化形態,當然還有別的,諸如中國其他各兄弟民族的文化、國外的文化等。但它們一來占的比重並不是很大,二來大多數是間接地作用於回族文學,因此,回族文學的文化傳統基本上是伊斯蘭與漢文化兩大類。這兩大文化傳統,自然不是互不聯結、平行發展的。按照文化係統論的觀點,整體是局部的整體,局部是整體的局部。伊斯蘭和漢文化兩種文化形態在回族文化係統中,也隻能是分別作為整體的局部而出現。因此,它們處於互為中介、相互作用、相互滲入的狀態,並且發展為一種既帶有本身各自特點,又不同於自身的新的文化形態,一種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兩大文化係統化合升華後的新的結晶體——回族的文化形態。這種文化形態,在回族文學,尤其是回族民間文學中有著突出的反映。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

一、審美趣味

伊斯蘭文化是以伊斯蘭教為核心的。漢族文化是以儒家思想為主導,以道家和釋家思想為補充的。它們二者之間,本身就有許多相通點。首先,從哲學體係上講,伊斯蘭教與儒家思想同屬於客觀唯心主義範疇,核心都是宿命論。從這種唯心主義世界觀出發,二者觀察、認識社會的方法和人生態度也是大致相同的。儒家提倡“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提倡積極入世。但當失意時,又會以道家的“無為”思想補充自己,消極退隱,以達到精神、心理上的慰藉和平衡。因而,講究“中庸之道”“順天知命”。伊斯蘭教既重今世,又重來世,信真主、信前定,強調“順從”“堅忍”,主張“正路”(又譯作“中正之道”),反對“過分”。這些反映在回族作家特別是古代回族作家身上,便形成了含蓄、自然、質樸、曠達的審美意識和藝術情趣。例如,薩都剌的詩《安分》:

心求安樂少思錢,

無辱無榮本自然。

春日賞花惟貰酒,

冬天踏雪旋添綿。

頻將棋局消長日,

時爇香熏篆細煙。

萬事皆由天理順,

何愁衣祿不周全。

雖為自嘲,但它既表現了漢族文人以詩酒自娛的曠達的人生態度,又流露了穆斯林“信前定”的宗教思想,而且兩者和諧、自然地結合了起來,更貼切地表現了一種隨遇而安、樂天知命的思想情趣。在高克恭、馬九皋、丁鶴年等人的作品中,我們也能發現這樣的思想藝術情趣。

二、主題思想

儒家講究濟世務實,將文學納入了道德的範疇,從而將人品與文品、美與善統一起來,所謂“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伊斯蘭教強調“命善止惡”,《古蘭經》明確指出:“你們應當行善;真主的確喜愛行善的人。”因而,儒家文化和伊斯蘭教文化二者都很重視人生倫理道德的修養和自我完善。在這種思想影響下,回族文學作品有目的地將美與善結合起來,在主題思想上,“存勸誡,助人倫”便成為回族文學作品特別是回族民間文學作品常見的主題。

在這些作品中,我們常常可以看到,樂於幫助人的,往往在別人的幫助下實現了自己的目標;講信義、懂禮貌的,往往受到人們的尊重並得到了好報。而那些奸詐、邪惡、懶惰之徒,最終逃脫不了命運的裁判和真主的懲罰。特別是在回族民間故事中,有大量的表現家庭倫理關係的作品,如《孝順媳婦》《搶枕頭》等,它們利用回族人民特有的機智,或通過真主顯示奇跡的做法,懲惡揚善,鞭笞了喪失人倫的醜惡行為,頌揚了孝敬老人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