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宣判(1 / 2)

“霍明,你都看見了右邊欄目上的觀眾留言了嗎?我現在問你,你對我的宣判,有沒有歧義?”

待評論區的討論,進入到下一個緩和階段後,公審官才大聲問道。

我仰頭道,“我沒有歧義。”

嗯,經曆了剛才的公審,我對自己的前程,已經沒有了任何的期望。

我已經知道,依靠我目前的這種狀況,要想在這一場公審中維護自身的清白與身體的完好,基本上是不可能。

與其跟一群“白癡”爭論,還不如自己修身養性,慢慢地接受眼前這等殘酷的現實吧。

也許,是我的回答,得到了公審官的驚喜。

他追問道,“霍明,你這一次倒是配合的很到位。那麼,我對涉及到第一件案件的宣判,現在就做出了判決書。推論得出結論,烏玲的死,是由霍明殺戮而成,那麼他就應該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該有的懲罰代價。但是,經我們取證發現,霍明是患有夜遊症的。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判斷,烏玲的死亡事件,是霍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完成的,所以,經過我的仔細思考,做出如下最終宣判。”

不知道為何,當聽見公審官這麼說的時候,我亦是瞪大了眼睛,對他的審判結果,充滿了好奇。

沒辦法,公審官前半部分的話,聽起來還是正常的。

可是,中途突然出現了一個但是,這就有了懸念。

他們不是站在所有視頻觀眾的角度上處理問題的嗎?

既然已經得出結論,烏玲是被我殺死的。

那麼,接下來,他們就應該對我判處償命的決定吧?

現場安靜了足足兩三分鍾時間。

公審官繼續道,“對於霍明出現的這種情況,我決定,對霍明做出1/3性命的賠償。霍明,你對這個宣判結果,有沒有什麼歧義?”

他的宣判聲一結束,頓時間,評論區又開始熱鬧起來。

我心忖:靠,這是什麼意思?1/3性命的賠償,是什麼玩意?

人的生命,還能分割成分數嗎?

“安靜,安靜。”

為了維護現場的秩序,公審官立馬敲響了桌上的響錘。

或許,是這一記響錘的作用,喚醒了我沉睡在腦海中的記憶。

對了,烏玲的死亡事件,讓我賠償1/3性命。

可是,接下來,我還涉及到更多的莫名案子。

其中,影響最嚴重的,莫過於趙佳敏遇害事件與最近發生的蔣琴被人殺害在女廁的事件。

如果這兩起案件的審判結果,全部都歸咎在我一個人的身上,那麼,我剩下的2/3性命,疊加起來,就可以判決處罰我一個人完整的死刑。

嗬嗬,看來,這完全就是明目張膽的套路啊。

隻是,我最初認定,這公審官對我還有一絲仁慈的感覺,此刻全部蕩然無存。

公審官繼續道,“我們針對霍明的審判,剛才隻是宣讀了第一個案件,也是整個調查案件係列中,最為重要、最為難纏的一個案子。接下來呢,我們應該繼續前行,繼續對可能是霍明親自策劃的種種案件,全部進行公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