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電視新聞和報紙的反複發酵,在江海引起了熱議,甚至連一些全國性的報紙也做了報道。
議論主要集中在幾個方麵:受害人為什麼不出來說明事實?她在顧慮什麼?見義勇為者應不應該和歹徒硬拚?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為什麼見義勇為者會差一點麵臨無法承擔醫療費用的窘境?見義勇為者應不應該獎勵?是精神獎勵好還是物質獎勵好?為什麼遲遲抓不到歹徒?
其中有些討論讓肖樂很擔心,他費盡心思做這些事情就是為了避免大家對見義勇為這件事本身產生顧慮,甚至最終動搖到人們的道德底線,但好在電視台和報紙反饋回來的觀點大部分還是正麵的,而肖樂安排基金會的兼職人員上街和到學校去做了一份不記名的問卷調查,結果也不像他所擔心的那樣,大部分人在“麵對歹徒正在行凶,你會怎麼辦”這個選項時,大部分人還是選擇了“第一時間設法阻止或者幹擾他並報警”或者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大聲呼救驚走罪犯並報警”,而幾乎沒有人選擇“明哲保身,免得傷害到自己”。
事情在第五天有了轉機,受害者終於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局報了案,而有了她的指證,凶手也在事件發生的第十天在數百公裏外的一座小縣城被公安機關抓獲。
受害人在一個晚上帶著口罩偷偷到病房來看望了汪征,肖樂正好也過來看望他,遠遠地站在了門外。
汪征這時候已經脫離了危險期,女孩抱著他大哭了一場,那個晚上對她來說或許是一個噩夢,這讓她無法麵對與那個夜晚相關的人和事。她大聲地向汪征道歉,而他終於也把這件事裏所有的事情都放下了。
“她也許已經被侵害了。”肖樂第二天在基金會的辦公室裏對王直說道。
“很可能。”王直點點頭說道。
這或許也是女孩遲遲沒有現身的原因。
“那個家夥會判幾年?”肖樂問道。
“不知道他以前有沒有案底,單就這個案子來看,強奸罪加上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兩個罪行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按照我國的刑法,我覺得至少應該判十五年。”
“十五年……”肖樂重複了一遍。
“有什麼問題?”王直問道。
“去問問汪征,看他需不需要法律援助,如果有可能的話,也和那個女孩接觸一下,可以找個心理谘詢師一起去,看看她需不需要法律援助。”肖樂說道。“我的想法是,一定要讓那個凶手從重獲刑。”
為了配合思源基金會的工作,肖樂和王直在江海大學法律係一位教授的幫助下買下了一個“守正律師事務所”的所有股份,但王直還沒有作為律師事務所設立人的資格,隻能通過內部協議,聘請了三名年長的律師作為事務所的設立人。
王直將在事務所裏作為實習律師實習,一年之後才能申領律師執業證書,擔任律師三年後才能成為事務所的設立人,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還在他們所聘請的三名律師都算是比較正派,沒有那麼多陋習,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他們之前的律師生涯都不算是很成功。
肖樂的要求在王直看來並沒有什麼問題,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其實比肖樂更激進一些,於是他點點頭,隻是開玩笑地說道:“沒看出來你這麼嫉惡如仇啊。”
“其實我不是嫉惡如仇,我隻是害怕傷害見義勇為者的罪犯不能重判的話,會寒了大家的心。”
自從成立了思源基金會之後,肖樂就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大家在網絡時代來臨之後,道德變得越來越沒有底線,越來越冷漠。
當然不可能是網絡的問題,網絡隻是讓信息的交流變得更加便利,讓人們比以往能夠更加容易地獲取到信息。
信息的開放不應該變成人們冷漠的理由。
是因為經濟的發展嗎?肖樂覺得也不是,經濟發展了,人們的綜合素質應該更高才對,沒有理由生活越好道德水平卻越低。
是因為媒體不斷報道見義勇為者沒有好下場,讓大家的顧慮越來越多嗎?
這也許是個很重要的原因,但媒體也不是沒有良知非要讓大家都不見義勇為,而是想要揭露這種現狀背後的種種問題,結果卻適得其反,讓看到越來越多這種問題之後的人們心都冷了。
所以肖樂在思源基金會一建立的時候就定下了很多規則。
見義勇為者經常麵臨申報難的問題,於是肖樂就規定隻要證據顯示有可能是見義勇為而又沒有著落的情況,思源基金會就應該介入。寧願被騙之後不得不通過法律手段在事後維權,也不能讓見義勇為者受委屈。
見義勇為者難以獲得政府的認可和認定,肖樂決定由思源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幫助他們理清關係和辦理手續需要的條款,幫助他們收集和整理證據,並且幫助他們進行申報。如果有條件,肖樂希望有一天,思源基金會給出的認定和榮譽也能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
見義勇為者本人或者家庭有可能麵臨生活上的困境,於是思源基金會建立了對於犧牲者沒有生活來源的贍養對象的補助政策,並且正在積極思考對於因為見義勇為而致殘者的出路怎麼解決。肖樂覺得應該想辦法讓他們有機會自食其力,而不是成為社會的負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