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並沒有從正麵進攻,而是從側邊攻擊,迂回包抄。如果我不同意由工會首腦來簽署合同,他們就會憤憤不平,就有了發動衝突的理由。既然我大度地允許他們這樣做,他們又怎會拒絕這一個簡單的要求呢?每一個自由獨立的美國人都應該為自己簽名。但是我的回憶中,事實上工會的頭頭們並沒有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在上麵簽字。如果每個工人都要求獨立簽寫,他們還有什麼必要呢?此外,工人們知道,一旦標準被接受之後,工會就什麼也幫助不了他們了,也就不願意再交會費,而工會也就會遭到廢棄。(那是在1889年,距今已有27年,那個工資標準一直沒變,工人們也不願意改變它,就像我跟他們說過的那樣,這個標準對雙方都是有利的。)
實行浮動工資製是我對勞工問題作出的最大貢獻,這是解決勞資雙方的很好的辦法,因為這使得他們在真正意義上成為了合夥人--不管是在繁榮時期還是蕭條時期。早年間,在匹茲堡實行的是一年一度的工資標準,這使得勞資雙方總是在為一場注定要爆發的鬥爭做準備。對雙方來說,對一個業已達成協議的標準不限定實行期限,這是一個好得多的辦法。經過6個月或者一年的實踐,兩種製度進行對比,如果確實體現出了它的優越性,這種工資標準就可以成功地被實行好幾年。
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瑣事有時候可以很好地解決勞資雙方之間的矛盾,我舉兩個友好解決此類問題的例子。有一次,我去與一個工人委員會麵談,他們提出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有人告訴我他們是受了一個人的煽動,這個人盡管在工廠上班,但是他有自己的地下酒吧間。他一向蠻橫霸道,老實厚道的工人都怕他,去他那喝酒的都是他的債務人,他才是這件事情真正的煽動者。
我們以一種慣常的友好方式見麵,見到他們我很高興,他們之中很多人我早就認識,並且能叫出他們的名字。我們圍著圓桌坐下,那個領頭的同事與我各坐桌子的一端。所以我們麵對著麵。我看見那人從地板上拿起他的帽子,慢慢地戴在頭上,暗示他要離去,這時,我的機會來了。
“先生,你出席的是一個紳士的聚會,請你最好脫下帽子,要不然就請離開這裏!”
我的眼睛一直緊緊盯著他。我能感受到當時會場有多麼安靜,這個工痞有點猶豫了,但是我知道,無論他做什麼,都已經被打敗。如果他繼續戴著帽子,沒有禮貌地離開會場,那麼他就不是一個紳士。如果他脫掉自己的帽子,繼續坐在這裏,那麼他的氣焰已經被壓倒,他到底要怎樣?我並不關心。他隻有兩個選擇,而且每一個都是死路。他陷入了任我擺布的境地。慢慢地,他脫下了帽子,將它放在地上。在會上,他一個字也沒有說出口。後來有人告訴我說,他不得不離開了工人領袖的位置,大家為這段小插曲而感到高興,糾紛得到了友好解決。
當我們宣布將實行三年期限的浮動工資製後,工人們選出了一個16人組成的委員會負責與我們協商。開始的時候沒有什麼進展,我宣布說因為我的婚約,我不得不在第二天去紐約。有人請求是否可以和一個32人的委員會商談,因為還有其它的一些人想加入到委員會中來--這是他們內部有了分歧的信號。當然,這得到了我們的同意。工人們從工廠趕到匹茲堡來見我。談判由我們一個很棒的工人開場,他叫比利·愛德華茲(我對他印象深刻,後來他被提拔到了一個比較高的位置上),他認為我們的提議總體上是公平的,但還有不盡人意的地方:有些部門感到很滿意,但其它部門則相對來說不那麼公平。大部分的工人都自然地持有這一觀點,但是當他們開始提出具體是哪個部門吃虧的時候,情況就和期望的大不一樣了。沒有哪兩個不同的部門之間會達成一致,認為自己所受的待遇是公平的。比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