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彥,明朝人,他看到明朝缺少一部完備的法律,許多事情處理起來非常難辦,於是就想編著一部完備的法典。
為了盡快編著法典,曾彥在荒郊野外搭起了一座茅屋,整天在那裏寫啊寫啊,連家也不回,無論春夏秋冬,一日三餐都由妻子給他送飯。家裏的事情他什麼也不管,都靠著妻子整天忙裏忙外的招呼著。一個家沒了男人的支撐,當然日子過得很清苦。可是妻子仍舊十分支持丈夫,從來也不在丈夫麵前喊一聲“苦”。
一天,妻子又來給他送午飯。他望著日漸消瘦的妻子,心疼的說:“為了讓我寫好這本書,你受了不少的苦!現在好了,我的書就快寫完了,很快我就可以回家了。”妻子一聽非常高興,溫柔的說:“那太好了,可是你一定餓了,還是先吃飯吧。”
曾彥掀開蓋在飯籃子上的布,看見了水靈靈的三個大桃子放在籃子裏,就問:“咱們家那麼窮,你怎麼有錢買桃子呢?”妻子說:“不是買的,我剛才給你送飯的時候正好路過李家的桃園,就順手摘了幾個,想讓你嚐個鮮,也好補補身子。”曾彥愣了一下,問:“李家的人在嗎?”妻子說:“不在,可能回家吃飯去了。”曾彥突然大聲說:“你偷人家的桃子!”妻子不以為然的說:“你說話怎麼這麼難聽啊,都是熟人,摘幾個怎麼能算偷呢?”曾彥說:“不經過別人同意就拿別人的東西,就是偷。按照我編的法律,女人偷東西就該被休。”
說完,曾彥拿起筆就寫了一封休書,兩眼含淚的說:“雖然我也舍不得你走,可是法律是我編寫的,我必須誠實的遵守。你回到娘家,另嫁一個好人家吧!”說著就把休書遞給了妻子。妻子原本以為曾彥是在和她開玩笑,也沒抬頭看,隻顧著給咱曾彥補衣服。後來發現曾彥的聲音不對,抬頭一看曾彥已經流下兩行眼淚,這才知道丈夫是認真的。
妻子知道曾彥向來很講誠信,沒有特殊情況說出去的話是不會更改的。於是她就拿起休書找到婆婆,哭著向婆婆講了事情的經過。婆婆聽了很生氣,當時就領著兒媳婦去找兒子,見到曾彥就破口大罵:“你這沒良心的東西,你整天躲在這裏又寫又畫,哪一件事情不是由你媳婦操心,可她卻沒有一句怨言。這麼勤快賢惠的媳婦,你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啊,竟然還要休了她?”曾彥紅著眼睛說:“我也知道她好。可是做人一定要講誠信,孩兒製定的法律,孩兒自己首先該遵守。”曾母生氣的說:“你以為你是皇帝,可以頒布法律嗎,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聰明的兒媳婦受到婆婆的啟發,說:“隻有皇帝才有權頒布法律,你寫的法典在沒有被皇帝批準之前,隻是廢紙一堆,你根本沒有理由休我。”曾彥被說的啞口無言,再說她自己也不想休了妻子,這件事也就這樣算了。但是他讓妻子必須向桃園的主人道歉,他不想讓妻子做一個缺乏誠信的人。
後來曾彥高中狀元,他把自己的法典呈給皇帝,皇帝很高興,還專門讓他帶領一批人重新修訂了法律。
修身點撥
這個故事聽起來,可能覺得有些荒唐。也許是曾彥長期埋頭於編寫法典,以至於沉醉於他所精心建構的法律世界而一時難以回到現實中來。但是我們仔細想想這個故事並非沒有教育意義。曾彥的妻子雖然是個勤勞賢惠,十分難得的好妻子,但是她卻在不經主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摘了人家的桃子,這一點是非常不對的。曾彥以他自己編寫的法典為依據提出休妻,雖然可笑,但是卻表明一點:曾彥是個誠信的人,堅持自己編寫的法律自己必須先誠實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