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骨骸(1 / 2)

我焦急地在原地等了一會兒,便見老張打著個手電風風火火的趕來了,他人還未跑近,便已是招呼道:“你吹哨子是有發現了嗎?”

我不知怎麼向他解釋,怕嘴亂說不清楚,隻顧點頭,表示這地兒有古怪,他一見此,立即來了精神,三步並作兩步走到我麵前,我指著窟窿對他說:“就這兒,下麵好像有個肉瘤,還會動呢,不知是不是薑麗說的那個什麼心髒!”

他舉起手電往裏一照,果真見到一個鮮紅大肉瘤,埋在窟窿裏,蠕動不斷,如同活人在呼吸一樣,我又說:“你看這具骨骸,體形跟那屍魔是不是完全一樣?”

老張順著我指的方向看去,蹲在骨骸身旁細細研究了半天,站起身來一臉凝重的道:“的確一樣,不過無心屍者實在太過少見,僅憑這點我們還無法做出判斷。”

我一揮手,道:“管他呢,薑麗不也沒什麼辦法嗎?她叫我們如果找到了,一把火燒了得了,再不然,用桃木劍刺它個稀巴爛,隻要傷了他根本,管他什麼屍魔屍仙,立刻讓他魂飛魄散。”

這一刻,我卻忘了一點,我爺爺以前以看風水相地為生,因此也結識過不少民間的藝人,其中倒鬥摸水算是他認識最多的一類人了,期間替別人看宅封門基,或者相地捏風水,自個一人都有拿不準的時候,一旦遇上比較複雜的地形,亦是他看不明白的地方,他就會找機會去向這些人請教。

因此,我爺爺雖不是什麼茅山道士,也沒修為道行,卻也算半個內門人,吃這碗飯久了,一般的地形他也能明白一些,諸如我們現在這塊地,屍骨葬於地表,受地表浮水侵蝕,則就被稱之為:“正屍門!”

此說法除了跟風水掛鉤外還需要一點天文知識,據聞,凶煞大過,陰司難判,罪不可恕之人,地府是不會收留的,既然陰間判官不管,那這責任就該落到人間判官身上了,人間的判官不外乎正統茅山道士,陰陽學家和佛家高僧三類人,這種人正氣最足,也足有能力擔當起人間的判官,薑麗自得修道多年,便已有跟地府判官陳情的本事,更何況是那些道行頗高的前輩呢?

人間判官遇上這種人的屍首,一般采取的辦法便是所謂的:“正屍門!”

按理來說,埋葬死人,塵土十尺,或一丈有餘為最佳,因此距離正好合乎天順地應之理,埋得深了,死人的陰氣難以散去,便容易形成邪靈作祟,埋得淺了,又讓已死之人肉身常曝天光之下,死不安寧。

總的來說,其深度約莫不過三米左右,盡管一些地方有點出入也無傷大雅,但這正屍門卻剛好與之相反,非要將此人埋於地表不可,絕不能葬於土下。

此做法從明朝就有了,也不知是誰發明的,屍身浮於地表,其理有二,一來便是因為此人凶煞太過,死後若按常規處置,怕引地脈陰氣,而在人間作祟,所以讓其遠離地底深處,屍氣更容易散發,二來,因其死後接觸地底不深,陰氣難以彙聚,所以最能受太陽天光的直射,這樣兩個辦法,同時施行,便是此人再厲害也定鬧不出什麼亂子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