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請問為政?曰:賢能不待次而舉,罷①不能不待須②而廢,元惡不待教而誅,中庸不待政而化。分未定也則有昭繆③。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④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故奸言、奸說、奸事、奸能、遁逃反側之民,職而教之,須而待之,勉之以慶賞,懲之以刑罰,安職則畜,不安職則棄。五疾⑤,上收而養之,材而事之,官施⑥而衣食⑦之,兼覆無遺。才行反時者死無赦。夫是之謂天德,是王者之政也。

【注釋】

①罷:通“疲”,疲遝,沒有德才。②須:須臾,一會兒。③繆:通“穆”。昭穆:據古代宗法製度,宗廟或墓地的輩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於始祖的左方,稱昭;三世、五世、七世位於右方,稱穆:以此來分別上下輩份。④屬:係結,歸附。⑤五疾:五種殘疾,即啞、聾、瘸、骨折、身材異常矮小。⑥官:職事。施:施設,安排。⑦衣:給……穿。食:給……吃。

【譯文】

請問怎樣從事政治?回答:對於有德才的人,不依級別次序而破格提拔:對於無德無能的人,不用等待馬上罷免;對於罪魁禍首,不需教育而馬上誅殺;對於普通民眾,不靠行政手段而進行教育感化。在名分還沒有確定的時候,就應該像宗廟有昭穆那樣來排列臣民的等級次序。即使是帝王公侯士大夫的子孫,如果不能遵循禮義,就把他們歸入平民。即使是平民的子孫,如果積累了古代文獻經典方麵的知識,品行端正,能遵循禮義,就把他們歸入卿相士大夫。對於那些散布邪惡的言論、鼓吹邪惡的學說、做邪惡的事情、有邪惡的才能、逃亡流竄、不守本分的人,就安排強製性的工作並教育他們,靜待他們轉變;用獎賞的方式去激勵他們、用刑罰去懲處他們:安心工作的就留用,不安心工作的就流放出去。對患有五種殘疾的人,政府應當收養他們,根據他們的才能來安排適當的工作,根據才能任用並供給他們吃穿,全部加以照顧而不遺漏。對那些用才能和行為來反對現行製度的人,堅決處死,絕不赦免。這叫做天德,是聖王的政治。

【原文】

聽政之大分:以善至者待之以禮,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兩者分別。則賢不肖不雜,是非不亂。賢不肖不雜則英傑至,是非不亂則國家治。若是,名聲日聞,天下願,令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凡聽:威嚴猛厲,而不好假道①人,則下畏恐而不親,周閉而不竭;若是,則大事殆乎弛,小事殆乎遂②。和解調通,好假道人,而無所凝止之,則奸言並至,嚐試之說鋒③起。若是,則聽大事煩,是又傷之也。

故④法而不議,則法之所不至者必廢。職而不通,則職之所不及者必隊⑤。故法而議,職⑥而通,無隱謀,無遺善,而百事無過,非君子莫能。故公平者,聽之衡⑦也,中和⑧者,聽之繩也。其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聽之盡也。偏黨而無經,聽之辟⑨也。故有良法而亂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亂者,自古及今,未嚐聞也。傳曰:“治生乎君子,亂生乎小人。”此之謂也。

【注釋】

①假:寬容。道:由,從。②遂:通“墜”,失落。③鋒:通“蜂”。④故:猶“夫”,發語詞。⑤隊:通“墜”。⑥職:當是“聽”字之誤。⑦衡:秤,引申指準則。⑧中和:適中和諧,指處理政事時寬嚴適中,有適當的分寸。⑨辟:通“僻”,偏邪,不公正。

【譯文】

在朝廷上聽取奏報處理政事的要領是:對那些帶著好的建議而來的人,就以禮相待;對那些懷著惡意而來的人,就用刑罰對待他。把這兩種情況區別開來對待,那麼有德才的人和沒有德才的人就不會混雜在一起,是非也就不會混淆。有德才的人和沒有德才的人不混雜,那麼英雄豪傑就會前來投奔;是非不混淆,那麼國家就能得到治理。像這樣做下去,名聲就會一天天傳揚出去,天下的人就會仰慕向往,就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這樣,聖王的事業也就完成了。凡是在處理政事的時候,威嚴凶猛而不喜歡寬容地對待別人,那麼臣下就會害怕恐懼而不敢親近,就會隱瞞真相而不把心裏話全部說出來;像這樣做下去,那麼大事恐怕會廢弛,小事也會落空。如果一味隨和,喜歡寬容地順從別人而漫無限度,那麼奸邪的言論就會紛至遝來,試探性的談說就會蜂擁而起;像這樣下去,那麼聽到的事情就會細小繁瑣而政事也就繁多了,這就又對處理政事有害了。

所以,製定了法律而不聽取臣下的意見,那麼法律沒有涉及到的事情就一定會出差錯。規定了各級官吏的職權範圍而不彼此溝通,那麼職權範圍涉及不到的地方就必然會落空。所以,製定了法律而又依靠臣下的討論研究,規定了各級官吏的職權範圍而又彼此溝通,就不會有隱藏的圖謀,也不會有沒發現的善行,而各種工作也就不會有失誤了,如果不是君子是不能做到這樣的。公平,是處理政事的準則;寬嚴適中,是處理政事的準繩。有法律依據的就按照法律來辦理,沒有法律條文可遵循的就按照類推的辦法來辦理,這就可以使政事得到全麵的處理。偏袒而沒有原則,政事就難免處理得不公正。所以,有了良好的法製仍然可能產生動亂;但有了德才兼備的君子而國家動亂的,從古到今,還不曾聽說過。古書上說:“國家的安定產生於君子,國家的動亂來源於小人。”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