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能力的概念(1 / 2)

能力的涵義實際上很籠統,它在多個方麵都有所表現,它可以表現在肢體或動作方麵的能力,表現在人際關係方麵即交際的能力,表現在處理事務方麵的才能等等。總的說來,能力是指人們成功地完成某種活動所必需的個性心理特征,可以有多種表現形式。能力具有兩層涵義,首先它指個體現在實際“所能為者”,其次它又指個體將來“可能為者”。個體“所能為者”是指一個人的實際能力,是個體在先天遺傳的基礎上加上後天環境中努力學習的結果。例如,一分鍾內能打出60個英文單詞,會開飛機,能講幾種外語等等。一個人“可能為者”是指一個人的潛在能力,它不是指已經發展出來的實際能力,而是指個體在各種適宜的條件下可能發展的潛在能力。實際能力和潛在能力密切地聯係著。潛在能力是實際能力形成的基礎和條件,實際能力是潛在能力的展現。

人的能力總是表現在人的活動當中。離開活動很難辨別人的能力的高低,離開社會活動也很難形成人的能力。一個人的先天素質為能力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礎。素質隻是能力發展的自然前提和可能性。這種可能性變成現實性還要有其他條件的作用,如環境、教育和實踐活動等。

任何單獨的能力都不能成功地完成某種活動。為了完成學習任務,不能僅僅依靠記憶力,或僅僅依靠對課文的分析、理解。同樣,隻有彩色鑒別力也不能成功地完成繪畫活動。要成功地完成任何一項活動,需要多種能力的綜合。

此外,在心理學上,能力這個術語經常與智力發生混淆。大多數心理學家把智力看作是人的一種綜合認知能力,是多種能力的聚合,包括學習能力、適應能力、抽象推理能力等等。這種能力,是個體在遺傳的基礎上,受到外界環境影響而形成的,它在吸收、存儲和運用知識經驗以適應外界環境中得到表現。

8.1 .1 能力與知識、技能的關係

知識是人類社會曆史經驗的總結,從心理學的觀點來說,它以思想內容的形式為人所掌握;技能是操作技術,是以行動方式的形式為人所掌握。知識、技能與能力有密切的關係:能力的發展是在掌握和運用知識、技能的過程中完成的,離開學習和訓練,能力是得不到發展的。同時,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一個人在知識、技能的掌握上可能取得的成就。

但是能力和知識、技能並不是同一回事。能力是為順利完成活動時個體經常、穩固地表現出來的心理特點,因此它是在個體內固定下來的概括化的東西。知識和技能也都是一些鞏固了的概括體係,但是它們與能力之間是有區別的。技能是指那些在個體內固定下來的行為方式。這些行為方式雖然具有概括性,但它對某種技能來說仍是比較具體的。而能力不是這些行動方式本身,而是調節這些行為方式的心理活動的概括化。比如,在操作中對具體動作的掌握,這是技能;而在掌握技能中,如果支配動作的心理過程進行的敏捷性能夠經常出現,並成為鞏固的概括化的動力係統時,它才成為動作敏捷的能力。知識是頭腦中的經驗係統,而認識能力或智力不是這些經驗係統本身,而是對這些知識材料進行加工的活動過程的概括化。比如理解一個數學公式,掌握推導這個公式的步驟,以及推導過程中需要的一切其他公式,這些都屬於知識的範圍;而在推導過程中所包含的分析、概括活動的動力性質才屬於能力的範圍。這些分析、概括活動如果能合乎邏輯嚴密地、略去繁瑣步驟地、迅速而簡練地進行,而且這樣的思維加工的程序和方式達到高度概括化,以至於每當推導運算時,它都以這種簡約的方式進行,並且能遷移到不同的運算場合,這才是具有數學運算所需要的思維敏捷能力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