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能力的心理測量學理論
8.3.1.1 斯皮爾曼的二因素理論
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C 。Spearman,1904)首創采用因素分析對智力進行研究,他發現個體在不同智力測驗上的成績高度相關。他從這一模式得出結論,認為存在一般智力因素,稱為g 因素,這是所有智力操作的基礎,是一種推理因素,在相當程度上是遺傳的。每個維度還與其特殊智力相關聯,即斯皮爾曼定義的s因素。例如,人們在語詞或算術中的操作都依賴於他的一般智力和特定範圍的能力。同時,他還指出每個人所具有的g 和s因素都是不同的,即使具有相同的s因素,也可能在程度上有所區別。盡管斯皮爾曼並不能很確定g因素的心理基礎是什麼,他認為可能是一種心理能量,但這個理論至今被廣泛地運用。
8.3.1.2 瑟斯頓的群因素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瑟斯頓(L 。 T hurstone,1938)和斯皮爾曼一樣是將因素分析作為研究分析工具的先驅,他批評斯皮爾曼過分強調一般因素,提出存在七種“基本心理能力”(primary mental abilities)。根據這個學說,智力是由許多彼此無關的基本能力所構成的。他總結出大多數能力可以分解為七種原始的因素,這些因素是:言語理解、語詞流暢性、計算、記憶、知覺速度、推理和空間知覺。他對每種因素都設計了測驗。然而,實驗的結果同他設想的相反,每一種能力與其他幾種能力都呈正相關。例如,推理能力與語詞流暢性相關為0 。48,與言語理解能力的相關為0 。55,與計算能力的相關為0 。54等;言語理解能力與語詞流暢性的相關為0.51,與計算能力的相關為0.47,與推理能力的相關為0.48等。這說明各種能力因素並不是絕對割裂的,而是可以找到一般因素。這個研究結果也支持了斯皮爾曼的智力二因素論中的g因素的存在。為此,瑟斯頓修改了關於各基本能力完全獨立存在的觀點,提出了二階因素,即七個基本心理能力的共同因素。
8.3.1.3 阜南的層次結構理論
英國心理學家阜南(P .Vernon)在1960年提出了層次結構理論,他繼承和發展了斯皮爾曼的觀點,認為能力結構是按層次排列的,並把智力劃分為4個層次:一般因素(g因素)、大因素群、小因素群、特殊因素(s因素)。他基於斯皮爾曼的理論,在g因素和s因素間增加了:大因素群———言語和教育、機械和操作因素,小因素群———言語理解、數量、機械信息、空間操作和手工操作等。他所提出的大因素群得到了一定腦科學研究結果的支持:大腦左半區以語言機能為主,右半區以空間圖像感知機能為主。
8.3.1.4 卡特爾的理論:流體能力和晶體能力
卡特爾(R .Cattell,1963)將一般能力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成分,稱之為晶體能力和液體能力。晶體能力包括一個人所獲得的知識以及獲得知識的能力,與基本心理過程有關,是經驗的結晶。流體能力是發現複雜關係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幾乎參與了一切活動,主要受人的生物學因素的影響。卡特爾認為,通常這兩種能力包含在任何一種能力活動當中,是很難分開的。流體能力是晶體能力的基礎。
在人的一生中,隨著年齡的增長,流體能力和晶體能力經曆不同的發展曆程。與其他生物學方麵的能力一樣,流體能力隨生理成長曲線的變化而變化,在20歲左右達到頂峰,在成年期保持一段時間以後,開始逐漸下降;而晶體能力的發展在成年期不僅不下降,反而在以後的過程中還會有所增長。由於流體能力影響晶體能力,它們彼此相關,所以我們可以假想,不管人的能力有多少種,也不論要處理的任務性質如何,在一切測驗分數或成績的背後,存在一種類似於g因素的一般心理能力。在大多數智力測驗中,均包括偏重於測量晶體能力和流體能力的兩類題目。
8.3.1.5 吉爾福特的智力結構模型
吉爾福特(J.Guilford)采用因素分析方法檢驗了許多與智力相關的任務。他的智力結構模型的基礎是定義了智力任務的三個特性(維度):內容或信息類型、產品或信息表征的形式、操作或心理活動表現的類型。他認為智力是用各種對不同種類的信息進行加工的能力和功能的係統組合。智力不僅僅是學習的能力,它應該包括對創造性表現特別重要的種種能力。
這一模型從剛開始提出的120種獨立能力增加到後來的150種,後又提出了存在180種獨立能力。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是提出存在150種獨立能力的模型,它有5個內容:視覺、聽覺、符號、語義和行為;6種產品:單元、分類、關係、係統、轉換和提示;5種操作:評價、集合、發散、記憶和認知。每一智力任務都包含這三個維度。而且,吉爾福特相信每一個內容(content)—產品(product)—操作(opera‐tion)的結合代表一個獨立的心理能力。
這一理論模型與化學的元素周期律相似。根據這一係統框架,智力因素可以像化學元素一樣,在它們被發現之前就被預測到。當吉爾福特1961年提出這一模型時,有近40種智力能力已經被確認。現在研究者已經發現了超過100種智力能力。由此可見,吉爾福特的智力概念具有預測價值。
吉爾福特的智力結構論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之一是對創造性的分析。他把以前曾被在智力概念中忽略的創造性與發散性思維聯係起來,還將發散性思維與聚合性思維相對應。吉爾福特認為,發散思維是從給定的信息中產生信息,其著重點是從同一的來源中產生各種各樣的為數眾多的輸出,很可能會發生轉換作用。
就和每一個理論一樣,吉爾福特的模型也存在不足,這主要集中在理論中提倡智力因素是獨立的觀念上:吉爾福特堅持智力因素的獨立性,否認一般智力因素的存在。同時,吉爾福特確定智力因素的一般途徑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他將已確定的因素作為標誌來確定新的因素,這就很難避免主觀性。
8.3.2 能力的現代理論
8.3.2.1 斯滕伯格的智力三元論
美國心理學家斯騰伯格(R .Sternberg)提出了智力的三元理論,他認為,一個完備的智力理論必須對智力的三個方麵予以說明,即智力的內部構成成分(成分性亞理論),這些智力成分與經驗的關係(經驗性亞理論),以及智力成分的外部作用(情境性亞理論),它們都代表有效操作的不同方麵,而且能比一元的智力理論回答更多的關於智力的問題。在他的智力理論中強調了在問題解決中認知過程的重要性。
(1)成分性亞理論
智力的內部構成涉及思維的三種成分———成分性智力(componential intelli‐gence)是指思維和問題解決所依賴的心理過程。斯騰伯格認為有三種成分對信息加工是至關重要的,即元成分、操作成分和知識獲得成分。元成分指控製行為表現和知識獲得的過程,它負責行為的計劃、策略與監控,如確定問題的性質,選擇解題步驟,分配心理資源,調整解題思路等;操作成分是指接收刺激,將信息保持在短時記憶中,比較刺激,從長時記憶提取信息,以及做出判斷反應的過程,負責執行元成分的決策;知識獲得成分是指用於獲取和保存新信息的過程,負責新信息的編碼與存貯。在認知性智力活動中,元成分起著最重要的作用,它決定人們解決問題時使用的策略。例如,針對類比推理過程的研究發現,推理能力強的人完成得比推理能力差的人更快,也更準確,但他們在進行解題中先花費較多的時間去理解問題,而不是急於得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