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社區界定三階段

社區是國家社會結構與社會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社區的研究是公認的國際前沿課題。回顧社區研究的軌跡,可以看出,大致經過了三個階段:

一、組織論階段(1887~1916)

英國學者S·H·梅因在1816年出版的《東西方村落社區》一書中首次提出了社區的理念。但真正將其作為學科來研究的還是從德國的形式社會學(又稱係統社會學)開始的。1887年,德國社會學家滕尼斯的《共同體與社會》(《GemeinschaftundGeselischaft》又譯為《社區與社會》)出版。在書中從社會理論研究的角度首次提出了社區的概念。滕尼斯率先使用了“Gemeinsehaft”和“Gesellsehaft”這兩個概念。在中文裏,這兩個德文詞語通常譯為“禮俗社會”和“法理社會”(前者又被譯為“社區”)。它們代表了相互對立的兩種理想類型的社會。“禮俗社會”的特征是“親密無間的、與世隔絕的、排外的共同生活”,其成員由共同的價值觀和傳統維係在一起,他們有共同的善惡觀念、有共同的朋友和敵人,在他們中間存在著“我們”或“我們的”意識。而“法理社會”的特征是更多的理智和工於心計,人們首先關心的是自己的私利、契約和個人主義至上。[康少邦等編譯:《城市社會學》,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頁。]

滕尼斯的“Gemeinschaft”(指社區)一詞表示一種由具有共同價值觀念的同質人口所組成的關係親密、守望相助、存在一種富有人情味的社會關係的社會團體,人們加入這種團體,並不是根據自己意願的選擇,而是因為他們生長在這個團體內。他把社區理解為建立在本質的意誌基礎上的一種自然社會。這種社會建立在一致的自然情感和文化意識的基礎上,成員之間具有排它性的緊密的社會聯係。他認為,社區是一種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種原始的或者天然狀態的人的意誌的完善的統一體。血緣共同體、地緣共同體和宗教共同體等作為共同體的基本形式,它們不僅僅是各個組成部分加起來的總和,而是有機地渾然生長在一起的整體。這也是對“社區”概念最原始的表述。他的理論將“社區”界定引入了第一個階段,即“組織”論時代。滕尼斯認為,共同體(社區)和社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共同體(社區)和社會是任何群體組織中不可少的兩個結構性要素,體現了截然相反的人際關係。共同體指以古老的自然意誌為基礎的關係,親密無間,守望相助,服從權威,基於共同的信仰和風俗(傳統的農村村莊是共同體代表);而社會則是指人們意識中聯合的內潛方麵的體現,是基於“本質意誌”(價值觀念,性感,習慣等)為基礎的。社會則是基於“選擇意誌”的,反映著人們意識中聯合的外顯方麵,是由製度促成的聯合,是基於理性、契約而結成的。可見,在滕尼斯的體係中,“共同體”(社區)是自然形成的、整體本位的,而“社會”是非自然的即有目的人的聯合,是個人本位的。“共同體”(社區)是小範圍的,而“社會”的整合範圍要大得多。“共同體”(社區)是古老的、傳統的,而“社會”則是新興的、現代的。滕尼斯把人類共同生活的表現形式區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社區,一種是社會。在社區中,人們相互關係的基礎是某種自然意願。這種自然意願包括感情、傳統和人們之間的共同聯係。社區的特點是人們對本社區的強烈認同感、情感主義和對社區內其他成員的全麵的了解。而社會則是現代的,以城市為代表,其人際關係具有陌生、反感、不信任、相互獨立和社會連接等屬性。簡言之,社區是一種建立在親密的,不分你我的私人關係基礎上的社會共同體;社會是一種建立在目的、利益、契約及以此為條件的人們保持一定距離基礎上的社會共同體。

從滕尼斯對社區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他的社區定義偏重人的情感上的歸屬,社區本質內涵是一個心理共同體。這和當今學術界對“社區”的界定有所不同。滕尼斯在提出與“社會”相對立的“社區”這一概念時,並沒有明確提出社區的地域性特征,他更多地是強調人與人之間所形成的親密關係和對社區強烈的歸屬感與認同感。因此,在滕尼斯的視野中,社區的涵義十分廣泛,社區不僅包括地域共同體,還包括血緣共同體和精神共同體,人與人之間形成的共同的文化意識以及親密無間的關係是社區的精髓,所以Gemeinschaft一詞譯作“共同體”更貼近滕尼斯的本意。總體上,在這一階段,學者們是將“社區”和“社會”對立起來的。

二、區域論階段(1917~1974)

1917年,英國社會學家麥基文出版了他的《社會》一書。這標誌著“社區”界定的第二個階段即“區域”論時代的開始。在這部社區社會學的早期著作中,麥基文進一步發展了滕尼斯的觀點。他說:“說到社區,我意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區域:村莊、城鎮或地區、國家,甚至更廣大的區域。”[夏學鑾:《何謂“社區”怎樣“建設”》,《團結》,1999/3。]麥基文認為,所有的社區都是一個程度問題,一個社區可以被視為一個更大社區的組成部分。任何社區都在風俗、傳統、生活方式等方麵具有一定程度的區別性的標誌和特征。顯然,麥基文當時已把地域的概念包含在了社區之中。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社會學家把滕尼斯的社區“Gemeinschaft”譯為英文的“Community”並很快成為美國社會學的主要概念,這個變化昭示著社會現代化和全球化的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