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國社區研究的曆史軌跡(2)(1 / 3)

1983年第八次全國民政會議前後,民政部門開始醞釀城市社會福利工作的改革,提出了國家和社會力量相結合,采取多種形式辦社會福利事業的新思路。在1984年召開的漳州會議上,進一步明確了“社會福利社會辦”的指導思想。並進而提出,要使社會福利事業從單一的、封閉的國家包辦的體製轉變為國家、集體、個人一起辦的體製;要麵向社會,多渠道、多層次、多種形式的發展社會福利事業。從1985年開始,民政部從民政工作社會化、社會福利社會化的角度大量倡導社會服務工作。民政部總結推廣了上海市民政部門創造的市、區、街道、居委會“四個層次一條龍”的福利服務網絡化經驗。這裏的“四個層次”,是指市、區、街道、居委會;“一條龍”是指四個層次的縱向關係,所形成的服務設施是每個街道有一廠(福利工廠)、兩站(孤老服務站、精神病醫療站)、兩所(托老所、傷殘兒童寄托所)、兩組(孤老保護組、精神病人看護組)。上海經驗的推廣,使城市社會福利事業開始走向社會,深入基層。這些都為社區服務的興起提供了直接的思想基礎和實踐經驗。為和城市經濟體製改革相協調,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就在這次會議上,國家首次提出了倡導社區服務的理念。時任民政部長的崔乃夫在會上提出了開展社區服務的任務,確定在我國城市民政工作的重點是社會福利企業及社區服務。這也標誌著社區概念被政府部門采用。

此後,社區服務在我國城市迅速發展起來,隨著改革的深化,其他社區工作如社區文化、社區治安、社區衛生等也迅速展開,全國各地都在進行社區服務理論探討和試點實踐。1987年9月,民政部在武漢召開了部分城市社區服務座談會,明確了社區服務的內容和任務,以及社區服務和民政部門的關係,總結、交流了武漢、上海、北京、天津、常州等近20個大、中、小城市開展社區服務的經驗。這次會議的召開是我國城市社區服務產生、興起的主要標誌。這也是我國改革開放後首次將“社區”這一概念引入城市管理。自此,各地開始在理論指導下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工作試點。1989年3月,天津市和平區新興街道在我國內地最先開始社區誌願者服務活動,首創了誌願者協會。

1989年10月,全國首次城市街道工作理論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會議著重討論了城市街道政權建設、經濟工作和社區服務三個問題。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組織法》明確規定:“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便民利民的社區服務活動”。這是國家第一次將“社區服務”概念以法律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

隨著改革的深化和社區服務工作的發展,其他的社區工作也迅速展開,社區服務的概念已經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區工作。新的矛盾出現,促使解決問題的新方法的出現。我國城市基層管理體製也因此開始了由單位主導型向街居社區主導型的轉變,其標誌就是城市社區建設。

民政部從改變政府傳統的思維方式和管理模式出發,在社區服務深化發展的基礎上,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在1991年5月提出基層組織要抓好“社區建設”的新思路。指出社區工作除了社區服務外,還有社區文化、社區醫療、社區康複、社區教育等內容,首次提出了社區建設的理念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