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依托司法行政保障,協助政府部門開展了民主管理工作。在各小區成立的由居委會幹部、社區黨員、居民骨幹組成“低保評估”小組,認真落實了評估會議製度和張榜公示製度,嚴把享受“低保”政策的出入關,較好地履行了“為政府掌眼,為群眾撐腰”的職責。在浮山後社區城市管理聯席會議製度中,社區委員會發揮了監督指導和凝聚民力作用,組織市民文明巡訪團,議大事、管閑事、糾錯事,製止不文明行為。巡訪團堅持定期開展活動,視察社區環境衛生工作和物業管理工作,發動居民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協助有關部門解決了破壞草坪、亂堆亂建、圈占綠地等較為突出的環境衛生問題。在強化社區服務方麵,認真實施了“星光計劃”,在四個小區內全部建立了“星光老年之家”,開展了居家養老服務活動。
三是組織社區居民依法實行了民主自治。社區委員會及各社區居委會建立了實行了民主聽證會製度和民主議事會製度,注重加強了與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派出所、物業公司等部門的工作協調,並在社區建設重大事項決策、解決社區成員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過程中,較好地體現了民主自治功能,發揮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特別是在創建文明城市等重大的工作中,社區委員會更是較好地發揮了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組織廣大社區成員建立起了強大的監控網絡和龐大的誌願者隊伍,帶領廣大社區成員獻計獻策,出心出力為創建文明城市取得最終勝利奠定了堅實的群眾基礎,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四是開展社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由三名居民代表擔任的社區委員會副主任常駐社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接轉、處理、反饋社區代表和居民的建議和意見,從而推動了政、社“分離”,調動了廣大社區成員參與和諧社區創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實現了“社會工作社區化,社區工作群眾化”和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發展”的工作目標。
自社區成立以來,社區委員會非常重視為社區代表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創造條件,積極支持他們的工作。積極探索了加強與代表聯係的方式和方法,拓寬了聯係渠道,提高了為代表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促進了社區代表參政當政能力的提高和代表作用的發揮。采取多種方式,拓寬代表的知情渠道,及時向代表通報社區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建立了民主聽證會製度,組織社區代表與駐社區單位、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探討社區內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受理代表提出的建議,並嚴格按照“代表建議辦理流程”,辦理社區代表提交的《建議書》,並通過《社情民意》專報向社區代表反饋,較好地發揮了代表參與管理社區事務的作用。社區代表們則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心,積極參與了社區事務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自治。
創建和諧社區不是單一方麵力量所能做到的,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需要人力、物力資源的有機整合。為了得到廣大社區成員的強有力支持,社區委員會堅持“以人為本”,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了民主自治的教育和引導。
一是精心培育了社區理念。提出了“同在浮山後,我們是一家”的“社區一家”理念,運用各種形式在社區內廣泛宣傳,使之深入人心,變成廣大居民的自覺行動,設計製作了獨具特色的“社區一家”標誌,製開發了具有高技術含量、理念超前的“社區e家”管理與服務信息係統,對內建立了社區政務公開、社區服務信息化工作平台,實現了信息聯網、資源共享。對外,通過“社區e家”網站,開展社區服務,提供政策引導。居民通過“社區e家”網站,還可以了解社區的大事小情,參加社區的各種文化體育活動,方便了廣大社區成員與社區的聯係和溝通;為了讓居民對社區工作有更多的了解,創辦了《社區一家》報,發布社區工作信息,刊登居民來信,表揚好人好事,架起了與廣大居民溝通的橋梁。運用社區現有的宣傳陣地,加強對廣大社區成員的民主法製教育,引導居民群眾自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積極參與並推動社區民主政治建設;通過召開座談會,舉辦宣傳日、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專題講座等形式,廣泛宣傳社區民主建設的意義,大力營造濃厚民主自治氛圍;在全社區範圍內開展社區格言、警句、社區故事等征集活動,並將其中的優秀作品印製成冊,製作成宣傳牌和宣傳欄,在各種場所廣為宣傳,不斷增強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提高社區單位和居民主動參與意識和參與的積極性、自覺性。
二是發揮了駐社區單位的骨幹作用。建立“民主共建聯席會議”製度,探索共建機製,加強駐區單位與社區居民之間關係與利益的協調,整合社區人、財、物及信息資源,發揮駐社區單位的物力、人力優勢,做到居民教育聯搞、思想工作聯做、社會治安聯防、公益事業聯辦、文明小區聯建,努力形成“資源共享、設施共建、事務共管、實事共辦”的民主自治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