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蘇州老城區社區建設(2)(1 / 3)

統一用房標準指按照社區居民戶數確定,以每百戶居民不低於20平方米社區用房麵積為標準,街道將逐年加大投入,積極利用合適機會,通過租賃或擴建等方式逐步改善社區用房環境,確保社區辦公、居民活動麵積達到應有的標準,為社區辦公、居民活動創造較為寬敞的環境。

統一功能室設置指基礎功能室要包括服務大廳、黨員服務中心、警務室、調解室、投訴站、檔案室、居民活動中心(多功能室)、圖書室、電子閱覽室、市民學校、健身康複室等。在此基礎上,社區視條件和實際,建立其他功能室,從而確保社區工作的正常進行。

統一辦公設備指每個社區配備基礎辦公設備,主要包括電腦(人均一台)、打印機(兩人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複印機(一台)、照相機(兩架)、攝像機(一台)、移動存儲器(人均一隻)、投影儀(一台,含投影屏幕)、音響(一套,含DVD一台)、遠程教育設備(一套),會議桌椅不低於五十套,檔案櫥櫃不少於五組。

統一便民設施指社區配備基本的便民設施。這些基礎的便民設施主要有便民服務箱(一隻)、殘疾人康複器材(不低於五套)、電子顯示屏(一套)、輪椅(兩輛)、冰箱(一隻)、微波爐(一隻)、電子觸摸屏(一套)等。有條件的社區可根據社區自身特點和居民需要增添其他便民設施。

統一文體器具(材)指社區必須擁有一定的供居民使用的文體器具。主要有室內健身器材(不少於三套)、乒乓球設施(一套)、羽毛球設施(一套)、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文體活動場地、全民健身路徑等。有條件的社區可根據社區自身特點和局麵的需求增添其他文體器材。

南門街道在社區建設中除了硬件建設的投入之外,還非常重視軟件建設。按照要求,其下屬所有社區的軟件管理要遵循十二項規範(即組織機製規範、規章製度規範、隊伍建設規範、工作機製規範、服務項目規範、工作流程規範、工作行為規範、居務公開規範、台賬資料規範、聯盟組織規範、資產管理規範、信息化管理規範)進行。這十二項規範具體內容如下:

(1)組織機製規範

組織機製規範是指社區實行“1+2+1”的管理運作機製,從而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效率,保障服務質量,維護居民利益。社區工作者每250戶居民配備一名。具體崗位設置為社區黨委設書記一名、副書記一名,社區居委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幹名、社區工作站設站長一名,社區幸福聯盟設主席一名。黨委書記可兼任居委會主任。各崗位職責分工明確(見下圖)。

(2)規章製度規範

規章製度規範是指明確社區運行的各項製度規範,工作職責、辦事流程組織網絡等必須公開接受居民監督,同時對內部管理製度也作了詳細的全方位的規定,確保工作的效率。明確社區上牆接受群眾監督的製度包括:社區黨委工作職責、社區居委會工作職責、“鄰裏情”幸福聯盟工作職責(含社區組織機構)、社區工作站工作職責(含社區工作站組織網絡)、社區工作站辦事流程、社區居委會治保會工作職責、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責、社區“五位一體”綜合治理組織網絡、社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職責、保安聯防人員崗位職責。社區內部管理製度包括: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工作製度、社區工作站日常管理製度、社區居委會工作製度、社區居民委員會考評製度、社區事務協商會議製度、社區工作人員考勤製度、公章保管和使用製度、服務承諾製度、社區財務公開製度等。(各項製度詳見附錄一)

(3)工作機製規範

工作機製規範是指在社區“1+2+1”的組織管理機製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社區管理模式,實行“片區管理”、“條塊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模式,以達到整合社區資源,優化社區配置、加強社區協作、調優社區工作者條塊工作關係,真正實現分工協作、提高工作效率。(相關製度詳見附錄二)

(4)隊伍建設規範

隊伍建設規範是指社區工作人員以區級統一招聘為主,街道補充為輔擇優錄用,統一簽定全日製勞動合同書,並從錄用條件、錄用方式、績效考核、人員解聘等方麵統一規範,使社區工作者逐步趨向專業化、年輕化。在三年內,社區工作者大專以上文憑或助理社會工作師以上職稱的比例達到70%以上,社區工作者平均年齡降到40周歲以下。(隊伍建設製度詳見附錄三)

(5)服務項目規範

服務項目規範是指明確各類服務項目,將社區服務分解為十大類的“鄰裏情”服務,依靠和利用社區“虛擬養老院”和街道“好管家”社區服務配送中心的資源,完善社區服務設施,拓展社區服務內容,壯大社區服務隊伍,使社區服務更趨係統化和規範化。(社區服務內容和標準詳見附錄四)

(6)工作流程規範

工作流程規範是指對涉及居民服務的黨建、民政、勞動保障、計生、殘聯等條線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流程進行操作,做到材料明確告知、操作過程透明、結果反饋及時。(社區各項工作流程詳見附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