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提出把蘇州建設成為科學發展的樣板區、開放創新的先行區、城鄉一體的示範區,成為以現代經濟為特征的高端產業城市、生態環境優美的最佳宜居城市、曆史文化與現代文明相融的文化旅遊城市。這一戰略目標的確立,對於蘇州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為了實現這一戰略目標,必須更好地推進有蘇州特色的社區建設。因此要以“政府管理規範有序、社區自治充滿生機、市場機製充分發育、執政基礎堅強鞏固”作為社區建設的總體目標,在抓好社區建設常規工作的基礎上,著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製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社區建設
我國法製建設的實際情況和城市社區立法的複雜性,決定了當前城市社區立法滯後的狀況。由於城市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還是一個新生事物,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都有所欠缺,且又是處在高速發展、高速變化的時期,因此,時至今日還沒有形成一部較完整的城市社區管理方麵的法律規範,社區管理活動仍舊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據,所以有必要重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街道辦事處組織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的性質和定位以適應變化發展的形勢需要。當然,對於蘇州市來說可以製定地方性法律法規,使社區的運行納入法製化的軌道。
目前,全市社區活動用房麵積未達每百戶20平方米標準的社區有227個,占全市789個社區總數的28.8%。其中,200平方米以下的社區有57個,最小的社區僅25平方米。為此,對社區用房尚未達“每百戶20平方米”的社區,要進行升級改造,確保蘇州城區社區用房麵積全部達到規定標準。同時,提高新建住宅小區社區配套用房建設標準,每百戶標準由目前的20平方米提高到40平方米,社區活動用房總麵積不得少於1000平方米。同時,製定出台社區硬件設施規劃文件,加強和完善全市社區的規劃建設,為社區建設預留發展空間。
二、增強公民意識提升社區居民的參與程度
社區居民的參與意識、參與程度是衡量社區工作的重要標誌,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參與自治是推動社區建設深入開展的內在原動力,沒有居民群眾的廣泛參與,社區建設就失去了真正的意義,也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功。所以必須把培育社區意識,調動廣大居民群眾的參與積極性,推進社區自治進程作為社區工作的著眼點。
研究表明,社區的發展受到居民對社區生活條件的滿意度、居民對社區的認同程度、居民在社區內的社會關係、居民對社區活動的參與、居民在社區的居住年限等因素的影響。可以說,共同利益的訴求是社區意識生成的原動力,目前可行的方法是先提升社區居民對所在社區的認同感,推動鄰裏間的互動與互助,促進鄰裏和諧,讓“陌生的人熟悉起來,讓熟悉的人親近起來”,真正營造出社區大家庭的氛圍。使社區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居民的民主意識和自治精神,推進基層群眾性自治建設。
這方麵可以借鑒北京市的做法。2007年12月,北京市在市委和市政府下各成立了一個新的機構,即市委機構序列下的“北京社會工作委員會”和市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下的“北京市社會建設辦公室”。兩個機構合署辦公,以下簡稱“北京社工委”。北京18個區縣也相應地成立社工委。從宏觀層麵說,北京社工委的成立是為了實現首都現代化建設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四位一體”的工作布局;從微觀層麵說,社工委的成立是為了實現對社會管理和社會建設工作的統籌管理。北京社工委的職能被定位為“2+4”,即:(1)按照中央方針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製訂全市社會建設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相關政策;(2)根據全市社會建設規劃,統籌協調、宏觀指導社會建設工作;(3)負責社區黨建和“兩新”組織黨建工作;(4)負責社區建設總體規劃、綜合研究、宏觀指導、統籌協調工作;(5)負責社會組織建設、管理服務的協調工作;(6)負責社會工作隊伍建設和社會誌願者隊伍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在上述六職能中,除前兩“製定規劃”和“協調工作”之外,其他的四項職能都或直接或間接涉及到社區。其中第四條規定“北京社工委主管北京社區建設的總體工作”,第三條涉及“社區黨建”、第五條涉及“社區內的社會組織”、第六條涉及“社區內的社工隊伍和誌願者隊伍建設”。因此,可以說北京社工委的成立,出發點在社會建設,落腳點在社區。北京社工委係統的建立,實際上給社區的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大量的社區外部組織開始參與到社區治理中來。這些外部組織既包括政府組織,也包括商業組織,甚至包括民間組織。這些外部組織的參與,給社區發展注入了強大的動力,促進了社區治理機製的創新,帶動了社區發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