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並準確標明公文種類。據此,可以看出,公文標題應當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個要素組成。作為法定公文之一的批複,其標題構成自然不應例外。因此,將行文的致送對象(主送機關)寫入標題,實無必要,也不合規範。
②批複的致送對象即主送機關,有其特定的標識域,它位於標題之下,正文之上,靠左頂格。這是包括批複在內的法定公文的重要格式項目之一。為此,倘在標題之中載入致送對象名稱,就勢必造成二者的重複,故還是以刪略為宜。
③在標題中省略致送對象名稱,對批複行文的運轉及其效用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相反,卻使之甩掉了“包袱”,更趨簡潔、凝練,合乎規範。
280.什麼是公文寫作中形成的“特定詞語”?
【解答】在長期的公文寫作實踐中,形成了一些特定的詞語,不同的特定用詞分別服務於不同語境的需要,掌握好這些特定用詞對於提高公文寫作速度是必要的。
“根據、遵照、為了、關於、隨著……”均屬公文的開端用詞;“我(處)、你(局)、本(委)、貴(校)”均屬公文的稱謂用詞;“擬請、懇請、特、報請、可否請批示”均屬公文中的期求用詞;“責成、交辦、試辦、辦理、執行、可行、可辦、同意、照辦、批準、原則同意”等均屬公文中的審批、批辦用詞;“為荷”“特此××”“為……而努力”“祝……”等均屬公文的結尾用詞。對上述一些公文常用詞語,應當根據公文表達的不同對象和不同的行文關係,按照不同需要有選擇地加以使用。
281.怎樣正確使用“社會流行語”?
【解答】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形勢的不斷發展,作為人類最重要的交際交流工具的語言也發生了極其重大的變化。其中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各種社會流行語的產生,它廣泛地應用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各個領域,是特定時代社會生活、社會心理、社會熱點,以及風俗、時尚、文化觀念和價值取向的具體、生動的反映。社會流行語的出現和使用,給公文寫作領域帶來了一個不容回避的問題。
就總體來看,近些年來所出現的社會流行語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麵的情況:①反映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例如,“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反腐倡廉”“掃黃打非”“嚴打”“希望工程”“菜籃子工程”,等等;②反映社會經濟繁榮發展的景象,例如,“市場經濟”“知識經濟”“外資企業”,等等;③反映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變化,例如,“卡拉OK”“微波爐”“麵的”“家庭影院”“超市”“家政”“車展”“洗浴中心”“練歌房”“尋呼機”,等等;④反映人們生活觀念、擇業觀念的變化,例如,“下海”“第二職業”“鍾點工”“辭職”,等等;⑤反映科技進步和發展的,例如,“上網”“網吧”“多媒體”“互聯網”“克隆”,等等。
大量的社會流行語的湧現,正是我們這個不斷發展、不斷變化的社會的投影。公文作為表述社會政治組織(集團)意誌的文字工具,擔負著治國安邦、傳遞策令、溝通信息、實施管理的重要使命,它必然要涉及對社會流行語的使用,但具體如何使用,就要注意把握它的適用範圍和界限,做到適度得體。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必須采取正確的態度,不能走向兩個極端。既不能由於流行語的出現所導致的洪波湧起,泥沙俱下而一概排斥,因噎廢食,也不能不加甄別和遴選而一概拿來,兼收並蓄。據此,公文寫作中對待社會流行語的使用,從根本上講是要遵循規範化的原則,而規範化的真正含義不是限製使用,而是要積極地、有選擇地吸收和容納,使之在公文中有效地發揮作用,從而極大地增強公文的表現力。
具體來講,要在公文中正確使用社會流行語,應當注意做到如下三點。
一是留心觀察,勤於積累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統計表明,改革開放20多年來,約有7000條社會流行語產生。麵對既繁雜紛呈又豐富多彩的社會流行語,公文寫作者首先應當注意留心觀察,廣搜博取,並逐步加以積累,不厭其多。這是在寫作時能夠正確運用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