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室)是學校教育資源建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必要的條件保障之一。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的中小學圖書館建設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1991年8月,原國家教委頒發了《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極大地推動和促進了中小學圖書館事業的發展。人們對中小學圖書館的認識在改變,圖書館在中小學的地位逐步提高,作用被廣泛認同,圖書館的規模和數量在擴大,建設和管理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隨著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和以計算機網絡為代表的信息技術革命的迅速發展,促使我國中小學圖書館在辦館理念、管理方式諸方麵,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12年前發布的《規程》顯然無法指導和規範新世紀現代化的中小學圖書館的建設和管理。於是,教育部有關部門幾經商討,多次修改,反複征求意見,修訂了《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終於在2003年3月頒發了《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修訂)》。這個《規程(修訂)》適應了新時期的發展要求,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的體現。

新頒布的《規程(修訂)》與原《規程》相比,除繼續強調了中小學圖書館為學校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辦館的基本條件和基礎管理的規範之外,還從以下四個方麵提出了新的理念、要求和發展方向:一是服務課程改革,培養學生收集處理信息和終身學習的能力。《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強調了要“培養學生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團結合作和活動能力。”因此《規程(修訂)》總則關於“圖書館的基本任務”中著重強調了“指導學生課內外閱讀,開展文獻檢索與利用知識的教育活動;培養學生收集、整理資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終身學習的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麵發展。”過去大家都把圖書館當作“第二課堂”,隨著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研究性學習的興起,很多學校的學科教師都把語文閱讀、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課以及研究性學習課挪到圖書館來上,圖書館教師應積極主動地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把圖書館辦成名副其實的“第二課堂”。

二是多方投入,增加藏書和設備,建設設施先進的現代化中小學圖書館。教育部在印發《規程(修訂)》的通知中,第一、第二、第七、第八條以及《規程(修訂)》第二、第十九條都提到了加大投入的問題,指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每年的教育經費中按一定比例設立圖書專項經費,保證中小學圖書館(室)購買圖書資料的需要。學校要多渠道籌措經費。積極鼓勵企事業、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對中小學圖書館(室)建設的捐助。”這是我國社會經濟多元化在教育和中小學圖書館建設中的一種反應。《規程(修訂)》的第四章還特別強調了要增加近幾年來在中小學圖書館新出現的計算機、掃描儀、刻錄機、打印機、以及不同功能的閱覽室、電子資料室、多功能學術報告廳等現代化設備設施。此外,對生均藏書量、報刊和工具書品種的要求都有了相應的提高,並對入藏文獻的學科分類比例作出了規定。這使中小學圖書館的基礎建設有了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