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國家經委副主任袁寶華就記者提出的在承包經營責任製工作中要解決的問題,回答如下:
問:當前全國推行承包經營責任製的進展情況如何?
答:1987年六屆人大五次會議對承包經營責任製作了充分肯定。4月份,國家經委根據國務院的指示,召開了承包經營責任製座談會,對推行承包經營責任製作了具體部署。現在,各地區都在積極貫徹落實。勢頭很好,發展是健康的。吉林省在全省大麵積推行;山西省1498個預算內國營企業實行了各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製;湖南省1747戶預算內企業中,已有641戶實行承包;遼寧省除安排一批企業承包外,還選擇少數企業進行股份製和租賃經營的試點。到6月中旬,據對11個省、區、市統計,全民所有製大中型工業企業已有36%以上推行了各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製。許多省市正在對企業逐戶測算落實。總的來說,進展較快,步子穩妥,效果也是好的,對推進深化企業改革和“雙增雙節”運動發揮了作用。
問:推行承包經營責任製要解決好哪些問題?
答:首先要解決的是統一認識問題,要真正把搞活企業作為中心環節來抓,把企業實行承包經營作為深化企業改革、完善企業經營機製的重要內容來抓。在實際工作方麵,當前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合理確定承包基數,確保中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這是關係全局的大事,深化企業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保證這個任務的實現。核定企業承包基數和上交任務要合理,核定基數時,不能指望國家再減稅讓利,要使企業在超收部分中多得好處。
二、防止消費基金膨脹。實行承包經營的企業,工資獎金的發放,必須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注意掌握以下幾點:一是工資總額的增長要同經濟效益掛鉤;二是企業留利用於消費基金部分,根據不同企業的留利水平,分別規定不同比例,企業不得超過;三是按照規定繳納獎金稅和工資調節稅;四是獎金發放要瞻前顧後,留有後備,以豐補歉,使職工收入逐步增長。
三、加強對企業自有資金使用的引導。企業承包經營以後,自有資金增加,有了再投入的條件,這裏有一個控製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的問題,需要在宏觀上加以引導。從企業本身來說,自有資金應當主要用於國家已經批準的技術改造項目;從主管部門來說,應當搞好行業發展規劃,引導企業把資金更多地投向國家需要重點發展的方麵。這種引導應當更多地通過經濟杠杆進行,盡可能地保護企業自主權。
四、確保產品質量,防止亂漲價。企業實行承包經營以後,應當主要依靠挖掘內部潛力、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物質消耗來增加企業收入,而不能依靠濫漲價或變相漲價,轉嫁負擔,損害國家和消費者的利益。要把這方麵的內容,納入承包經營合同,以加強監督、檢查和審計。
五、解決“包而不死”。企業承包經營以後,當國家的經濟政策有了重大調整(如稅種、稅率和指令性計劃產品價格的較大調整),企業難以承擔或得利過多時,應當相應調整合同;除此以外,一般應由企業自行消化。
六、注意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承包經營的期限,當前一般包到1990年,這樣有利於企業克服短期行為。一些大中型骨幹企業的承包合同,應與國家的五年計劃相銜接,企業的承包任務同國家經濟建設發展的要求相一致,這樣就可以使企業有一個長遠打算,使國家經濟發展規劃落實到基層。
七、實行承包經營要同改革企業領導體製結合起來。不管是哪一種承包經營責任製,要真正把承包責任落實下去,必須實行廠長負責製、廠長任期目標責任製和任期終結審計製。
問:如何理解承包經營責任製在利改稅的基礎上進行?
答:目前開展的承包經營責任製,已經有以下幾個方麵,在第二步利改稅的基礎上進行:一是產品稅等流轉稅不計入承包基數,照章納稅不變;二是企業上交利潤的承包基數一般要根據1986年企業上繳所得稅、調節稅的實際數確定;三是這種承包經營關係,不觸及原有的中央和地方財政分配體製。對財政包幹和定額補貼的省、自治區來講,隻是企業和地方的財政分配關係,對財政與中央比例分成的省、市來講,一般也是“自費改革”,即對中央財政仍按第二步利改稅辦法進行核算。企業從超收部分中應多得的部分,從地方多得部分中補給企業。有的同誌由於對實際情況缺乏理解,或者思想上有單純財政的觀點,沒有正確理解“在利改稅基礎上搞承包”,或者把兩者對立起來,無形中增加了地方推行承包經營的疑慮,這對於深化改革和“雙增雙節”運動的深入開展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