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拓展企協工作新路子(2 / 2)

在新形勢下,企協的作風要有進一步的轉變。主要是兩個方麵:一是工作作風要進一步轉變。企協是民間團體,不能因襲政府機關長期存在的老毛病。民間團體應該有民間團體的作風,機關作風不能有,更不能搞官僚主義那一套。要注重深入企業調查研究,研究企業和企業家最關心的問題,為他們提供迫切需要的服務,反映他們的呼聲,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我們應當時刻牢記,離開了企業就無所謂企協;離開了企業家就無所謂企業家協會。為企業和企業家服務,是企協的天職。能不能把更多的企業和企業家吸引來,應該是檢驗企協工作的一個尺度。二是要充分發揚民主作風。民主作風是我們的傳家寶,企協尤其要發揚這一優良傳統。對企協的事,要多一點民主協商的精神。民主協商,確實是行之有效的。企協有不少老同誌,這是好事,老同誌經驗豐富,應當注意發揮老同誌的作用。但是,又要注意不能形成老同誌說了算。另外,企協總要同社會發生廣泛聯係,這裏也有個民主協商的問題。通過民主協商,處理好企協與社會各方麵的互助協作關係。

要增強企協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需要我們盡快完善企協的綜合服務功能,發揮企協整體優勢。這次我們把企協和企業家協會組成一個執行理事會,就是要發揮二者的整體優勢。拓展企協工作的新路子,需要我們在企協原有功能的基礎上,把企協的研究中心、培訓中心、谘詢中心、信息中心、出版中心、國際交流中心、法律事務中心、企業家活動中心的功能逐步完善起來,把八大中心的功能充分釋放出來,使企協在密切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理論界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的聯係中,進一步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使企協為國家的宏觀決策和企業的微觀經營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使企協在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加強科學管理方麵進一步發揮媒介疏導作用。也就是說要進一步完善中國企協、企業家協會的八大中心功能和發揮三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