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拓展企協工作新路子(1 / 2)

(1988年4月21日)

中國企協和中國企業家協會作為社會經濟智力服務團體,與大專院校、研究單位和其他社會團體緊密結合,進行智力合成與知識協作,用智力開發和示範引導的方式,自覺、主動地服務於企業、服務於企業家。中國企協和企業家協會的事業是有廣闊發展前途的事業。需要注意的是,過去各級企協都程度不同的存在著單純依賴政府部門的心理狀態。這種情況,有時是自覺的,有時是不自覺的。隨著政治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機構對企業將由直接管理為主轉變為間接管理為主,向著“國家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經濟機製轉換。正因為如此,各地企協工作要更積極、更有效地發展,就必須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

1987年,我在中國企協第八次年會上提出,企協的組織機構應有一定的獨立性。現在看,不僅是組織機構,而且在企協和企業家協會的各項活動中,包括活動內容和活動形式都要強調一定的獨立性,都要強調突出自己的特點。這裏說的獨立性和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是一個意思。這應該作為企協事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特性來認識。

必須指出,我這裏講企協獨立性,講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不是向黨、向政府鬧獨立。企協不能脫離黨的領導,不能缺少政府部門和社會的必要支持。企協是在黨和政府支持下成立的。沒有黨的領導和政府的支持,企協工作也是難以發展的。我們應積極爭取黨和政府的關心與支持。但企協要增強獨立性,盡早地自立、自治、自養,有助於工作的開展。地方企協也要考慮發展一些服務事業,增加一些收入,以利開展工作。總之,社會團體要自立、自治、自養。自養才能自立,自立才能自治。

強調企協的獨立性,強調增強獨立開展活動的能力,還有一層意思是進一步發揮企協全體人員的聰明才智,廣泛調動各級企協和企協各個部門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克服依賴思想,做到企協開展工作少依賴或不依賴政府部門,不依賴政府部門的權威,不依賴行政指令,不依賴“紅頭文件”,而是依靠企協為企業、為企業家的竭誠服務,爭取企業對企協的充分信任和廣泛支持,形成企協強勁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開創工作新局麵。

幾年來,企協工作是有成績的。但是,我們絕不能滿足已經取得的成績。形勢在發展,情況在變化。要麵對新形勢,研究新問題。這裏,很重要的一條是要更新觀念,就是要破除舊觀念,樹立新觀念。要按照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要求,樹立在競爭中求發展的競爭觀念。企協不是世外桃源,而是生活在商品經濟的大環境中,競爭是不可避免的。企協的發展隻有在社會競爭中才能實現。如果各級企協,企協的各個部門、每個同誌都能認清競爭的形勢,就能自覺地與別人比著幹,講求工作效率,講求服務質量,發揮更大的主動性、積極性。在企協工作中也要講“滿負荷工作法”,講求“人盡其力、物盡其用、時盡其效”,這樣就能使企協獲得無限的生機與活力。企協的威信和聲譽,不是靠政府部門賦予的,而是要憑自己的工作,在與眾多的社會團體的競爭中贏得。“百舸爭流,奮楫者為先”。企協應該在競爭中求得更大的發展。如果我們現在對競爭還熟視無睹,甚至是有意回避,弄得不好,就有被淘汰的危險性,這不是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