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良坊村不同,小井村說是一個村莊,是因為同屬一個集體經濟組織,其實是三個不同的自然村落,每個村落住著六七戶人家,村落與村落之間相距兩三百米。這樣的自然村落簡單,一眼就能看透。在南方山區丘陵地區,這樣由多個自然村落組合的村民小組十分普遍,在村莊形態上具有典型性。人民公社時期在確定生產隊規模的時候,考慮生產隊太小不便核算,太大又不便管理,就近選擇兩三個自然村落聯合成一個生產隊;人民公社解體後,鄉鎮繼承了這一傳統,原來的生產隊就變成了今天的村民小組。
小井村村民有積極性,申報了2008年的新農村建設試點。在班子會議研究的時候,我不同意。我的理由是村莊規模相對較小,而且村落分散,從長遠看,整村的價值不大。但多數同誌認為整哪個村都是整,況且小井村積極性高,如果不予上報,群眾意見很大。我想也有道理,便放棄了自己的主張。整村開始後,小井村動作最快,不等規劃出來,他們就迫不及待地拉開了架勢。其實對於這樣的村莊,規劃也不過是一種形式。三個自然村落呼啦啦幾下工夫分別把從省道進村的路都拉開,用皮尺一量,足有一公裏多,初步預算僅修路一項就需要20多萬元。好在小井村小組多年來的塘租、山租積累了10多萬元,加上政府撥的10多萬元,也就夠放到路上去了,那其他方麵的改造又怎麼辦呢?村裏的幹部和理事會一商量,作出一個決定:家庭裏麵的改造各人自掃門前雪,村落環境由各村落自行完成,村小組尚有一點錢,按要求弄些牌牌和匾匾應付檢查。隻忙了幾個月,小井村試點工作就告結束了。
對於這樣的點從一開始我就沒有寄予太大希望,正如有些同誌所說,整哪個村不是整?工作做到這個份上,似乎有些應付差事的味道,早已失去了這項工作本身的意義。失敗接踵而至,而我能夠作的努力似乎都嚐試過了。也就是從這時候開始,我在心裏思考著另外一種途經:建村。但是我不知道用什麼樣的方式,在什麼樣的理論框架下提出我個人的想法,更不敢在實踐中稍有動作,就是到了今天我仍然不知道怎麼把自己的主張告訴人們。是因為“滅村”的浪潮追著我,才讓我下定決心把自己在實踐中的思考和盤托出,暫且稱之為虛擬的村莊模式。
我想,村莊到底怎麼建,這是關乎農村政治、經濟、人文傳統與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問題,什麼時候都必須采取謹慎的態度。我主張建設大村莊,是基於現實中的實際情況。現在的自然村落分散淩亂,南方山區尤其突出。在一些村委會轄區,人口不足2000,卻分散成30多個自然村落,不僅沒有形象,而且浪費土地,改造成本巨大,管理成本高昂。從村莊成長的角度考慮,由於村落人口太少,階層分蘖少而緩慢,村莊個性養成困難,在沒有環境壓力的情況下,創新動力不強,改變生活方式的動機基本喪失,經年累月,閑雲野鶴一般。
大與小是相對的,太小不好,太大也不現實。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的需要出發,村莊大到什麼程度最好?應該重點考慮的因素包括幾個方麵:一是村莊血緣地緣認同;二是村莊建設用地最省;三是構成村莊環境、治汙、道路三維最佳;四是實現適合居住的綠化休閑場地建設成本最省;五是充分考慮村莊自淨能力,實現治汙成本最省;六是充分考慮村莊未來發展需要,實現村莊用水、出行等成本最省;七是充分考慮農民生活和農業生產需要,實現未來村莊管理成本最省;八是充分考慮村莊傳統不至斷裂,保留傳統特色村莊等。這些因素,應該成為建村的原則。
從上述原則出發,以原有的村委會為單位,在村委會轄區內部實行有效整合,村莊人口保持在600人左右為最佳,最多不超過1000人。目前一個村委會人口大致在1000~3000人,轄10~40個自然村落。綜合各種因素,尤其是保留傳統特色村莊的需要,我以為1000人以下的村委會宜整合成1~2個村莊,1000~2000人的村委會宜整合成2~3個村莊,3000人以上的村委會,可整合成3~5個村莊。以一個2萬人的中等規模鄉鎮為例,現有城鎮人口1000人,自治村人口19人,現有村民小組120多個,村落最少在270個以上,村莊建設用地和小城鎮建設用地大約是1萬畝。按照上述原則整合,如果小城鎮規模保持5000人,自治村人口剩下15萬人,整合後村莊個數不超過27個,與現有村民小組比,減少近100個,減少80%;與現有村落比,減少250個以上,減少90%,與現有自治村相比,僅多出1~2倍。整合的村莊建設用地和增加的小城鎮建設用地大約需要3000畝,比整合前至少節約7000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