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麵的例子中,“當前人類”與當前獅子這兩種“生命”現象個體在某一生存環境內相遇了,當前獅子個體對當前“人類”個體進行攻擊“行為”時,當前“人類”個體也許會主動的選擇逃避。在這兩種不同“生命”現象個體相遇並產生“行為”作用的這個過程中,當前獅子個體的主動攻擊“行為”與當前“人類”個體主動逃避的“行為”之外,由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而體現出來的不同“生命”現象就屬於非主觀意識範疇內的“生命”現象。例如,當前獅子個體在攻擊當前“人類”個體時,當前獅子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會產生毛發豎立,睜大眼睛等現象,而當前“人類”個體在進行逃避“行為”時,也會相應的產生呼吸急促,暈眩等現象。由這兩種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的“行為”能力在兩者正在進行直接“行為”作用的過程中,各自所具備的其他“行為”能力所體現出來的各自所具備的“生命”現象就屬於非主觀意識能力範疇內的“生命”顯現。通過對某種高級“生命”現象個體在一個特定發展階段內的動態“行為”觀察,可以對該種高級“生命”現象有所了解。那麼對於低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也就是尚未具備主觀意識能力的“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又是怎樣個情況呢?低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尚未具備主觀意識這種“行為”能力,也就是意味著低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無法辨別任何外界對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所產生的“行為”作用,那麼主動地改變其生存環境也就無從談起了。低級“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隻能在適宜其生存、發展的生存環境內,維係它的“生命”現象。如果某個生存環境不適宜其生存、發展或者是其所處的生存環境產生了較大的改變,那麼該低級“生命”個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也就被動的產生轉移了。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在這個世界自然環境中,喇叭花這種“生命”現象很常見。如果當前“人類”個體和他的寵物貓對其進行踩踏,喇叭花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是無法通過對其具備的“生命”現象所進行的踩踏這種“行為”來區分當前“人類”個體與當前貓個體這兩種存在較大差異的不同“生命”現象個體的“行為”。對當前喇叭花這種“生命”現象個體而言,對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產生任何“行為”作用的來源及自身之外的任何“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是無法認知與辨別的。那麼,在當前喇叭花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內,當前“人類”個體與當前貓個體對其具備的“生命”現象所進行的踩踏“行為”與自然環境中存在的碎石碾壓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的“行為”是沒有區別的。所以在“生命”領域中,被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認知的或尚未被認知的各種“行為”作用對當前喇叭花這種低級“生命”現象個體而言隻存在一種“行為”作用。以“行為”能力所區分的高級“生命”現象與低級“生命”現象個體之間,其各自所具備的不同“行為”能力對其“生命”領域中存在的其他“行為”作用的辨別,就可以以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不同“行為”能力為依據,探索到某種“行為”能力在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階段性發展。不同“行為”能力的階段性發展,決定了具備這種“行為”能力的不同“生命”現象個體在“生命”領域中的存在周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通過同一種“行為”能力在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中的階段性發展,以此為依據認知到“生命”領域中所有具備這種“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壽命。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具備了眾多的“行為”能力,在其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內,“行為”能力的階段性發展形成了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從其出生直至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產生轉移這個過程中的所有“生命”現象,或者可以理解為“生命”狀態。例如,從嬰兒時代的爬行,牙牙學語等,到青年時代的快步如飛,努力工作等,再到晚年時代的行為蹣跚等,直至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產生轉移,都可以通過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為依據去探索和認知。如果改變在某個特定發展階段內,對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的“生命”現象發揮作用的“行為”的發展,或者是延緩該“行為”的發展,則可以改變或延長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也就是其壽命。除了當下被我們所認知的各種科技,醫療,健身等方法之外,通過探索和分析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行為”信息交換,以及對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產生各種“行為”作用,可以從另一個角度解讀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當前我這個工作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的關注和支持。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付費谘詢,交流,合作等等都是非常歡迎的,私人訂製VIP也是可以的,謝謝。下麵,我將向各位闡述我所獲知的,“行為”能力與具備該“行為”能力的“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間的關係及相互作用。①?“生命”現象的周期②?“行為”能力與“生命”現象周期間的關係③??“行為”能力與“生命”現象周期間的相互作用在闡述“行為”能力與“生命”現象周期的關係及相互作用之前,需要先了解下對“行為”能力與“生命”現象周期間關係及相互作用產生影響的外界因素。在不同的範圍或空間內,“行為”能力與“生命”現象周期的關係及相互作用是不同的。對當前某個具體的“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而言,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與對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有輔助作用的科技相結合,就會形成了由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可以達到的一個範圍或空間。這個範圍或空間內,因為不同“生命”現象個體間的差異性,也就是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差異,決定了該範圍或空間其具有其專屬的性質。也就是說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當中,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和對其“行為”能力有輔助作用的科技相結合所形成的專屬範圍或空間,並且這個範圍或空間會隨著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的發展與當前科技的發展而變化。基與這個觀點,當前“人類”社會中的醫療設施、條件及方法與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的“生命”現象之間還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造成這個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對“生命”領域、“生命”現象的認知。所以,我現在寫的並不是文學小說之類,而是具有現實意義工作的闡述。如果得到了資金和技術的支持,那麼這個工作的研究成果對造福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還是可以產生顯著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