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1 對各種“行為”的精細區分(三)(1 / 2)

在夏季,當前喜鵲個體生存環境內的樹木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的發展處於一年當中最為活躍的階段,與當前喜鵲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產生的相互作用也是最大的。例如,生長茂盛的樹木可以為當前喜鵲個體提供足夠的棲息環境,遮擋風雨等等;同時,當前喜鵲個體或群體也可以通過捕食寄生於樹木周邊的蚊蟲等以維係其當前相對旺盛的“生命”狀態。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是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關係。而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的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能否認知到這種關係,辨別各種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並通過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主動與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產生更加適宜其生存及發展的相互作用,就取決於該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行為”能力了。所以,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行為”能力,可以影響其在該生存環境內各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由低級“生命”現象向高級“生命”現象演化這一動態過程中的位置,並影響該生存環境內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存在和發展秩序。這一點,對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主動的選擇適宜其生存和發展的生存環境,以及解決在某個具體的生存環境內出現的製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生存及發展的問題,都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對於當前喜鵲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而言,在其生存環境內,也就是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可以達到的範圍內築巢就是對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的一種辨別的體現。同時,在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的條件下,其在樹木上所築的巢就是對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對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發揮作用的各種“行為”與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產生相互作用的一種體現。所以在當前發展階段,其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行為”能力也決定了當前喜鵲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生存環境內對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的辨別,並通過其所具備的其他“行為”能力與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產生最為適宜其生存和發展的相互作用。而對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而言,以其居住環境為中心的生存環境內,是否存在著與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產生適宜其生存和發展的相互作用的其他各種“行為”,則取決於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行為”能力。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建造的居住環境,也就是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對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產生相互作用的體現。與此同時,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行為”能力的發展與提高,可以較為顯著的改善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與該生存環境內作用與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相互作用,使該生存環境更加適宜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生存和發展。所以,對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而言,通過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對其生存環境的改造,實質上是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在可以達到的範圍,對該範圍內存在的“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相互“行為”作用的一種調整。在這個觀點上,改造或擴展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生存環境,不單要認知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相互“行為”作用,同時也要辨別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作用於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並與之產生更加適宜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生存和發展的相互作用。在這樣的條件下,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不同的生存環境內,各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向低級“生命”現象向高級“生命”現象演化這一動態過程中會相對穩定的處於相對前列的發展位置上,同時,該生存環境內的“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生存和發展秩序也在會在當前“人類”所具備的認知與辨別的“行為”能力作用下,更加適宜當前“人類”個體或群體的生存和發展需求,同時也會促進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發展。對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而言,擴展生存環境就是擴展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可以達到的範圍,改造生存環境就是改變一定範圍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相互”行為”作用。在秋季,這個世界自然環境中生存的各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普遍的進入了繁衍後代的階段,在當前“人類”的普遍認知中,秋季是大多數動植物的繁殖期。但是在“生命”領域,“生命”現象是不存在任何的繁衍概念的,隻有”行為”能力的轉變,轉移之分,與該”行為”能力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的轉變,轉移之分。所以,在秋天這個季節,或者說是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內,各自所具備的不同“行為”能力間的相對差異發展一定程度程度後,不同“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一部分“行為”能力會進行轉移,使該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所具備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內,由低級”生命”現象向高級”生命”現象演化的這一動態過程中,各種”生命”現象或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相互”行為”作用處於一個相對穩定或者是平衡的狀態。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及與之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在其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內產生部分轉移的現象就是對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命”領域的一種體現。而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的生存環境內,“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該階段轉移出去的部分“行為”能力及與之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是於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及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特征相類似的。通俗的理解就是,大動物生小動物可以使大動物在其有限的“生命”現象周期內所具備的“行為”能力與作用與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山的各種“行為”相平衡,相互作用的效果也相對穩定。其所生的小動物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及之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就是該動物所具備的“行為”能力及與之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在經曆了長時間的發展之後,與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間的差異部分。所以,不同生存環境內村子的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辨別“行為”能力是建立在其所具備的認知“行為”能力的基礎上的,而其所具備的辨別“行為”能力的發展可以使其所具備的認知“行為”能力得到相應的發展,反之同理。這同時也是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所具備的不同“行為”能力間相互作用的一種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