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而言,當前“人類”文明就是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的各種“行為”能力改造其生存環境的成果。但是對於高級“生命”現象個體而言,在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的“行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行為”,也就是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的“行為”;另一種是間接“行為”,是與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的“行為”共存並同時發揮“行為”作用的其他“行為”。所以當前“人類”文明,既是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之後開始形成,同時也是通過其在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的各種直接與間接“行為”改造其生存環境的體現。在當前“人類”社會,各種文獻對當前“人類”文明的記載中,其直接“行為”是占有重要位置的,而間接“行為”卻被忽略了。所以探索當前“人類”文明,不但需要從當前“人類”這種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的直接“行為”角度進行分析,同時還需要了解到在不同發展階段內,當前“人類”這種高級“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的間接“行為”所發揮的作用。兩者之間相互印證,逐一論證,才可以了解到較為全麵的當前“人類”文明。如果將當前“人類”文明分為精神與物質兩個部分,那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精神文明就是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不同的生存環境條件下,由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作用下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相互“行為”作用的認知與辨別的發展過程。所以當前“人類”的精神文明是動態的,隨著當前“人類”這種高級“生命”現象的發展不斷發展的。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主動或被動的向更為高級“生命”現象演化過程中的不同發展階段內,在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的作用下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相互“行為”作用的認知與辨別是不同的,這就導致了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內的精神文明之間也必然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如果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產生轉變,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相互“行為”作用的認知與辨別也隨之發生轉變,那麼當前“人類”的精神文明也就相應的發生了轉變。所以當前“人類”精神文明的連續性就是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發展的連續性,也就是通過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相互“行為”作用認知與辨別的連續性;而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物質文明則是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主動或被動的改造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的過程中與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之間產生相互“行為”作用的發展過程。所以當前“人類”的物質文明也是動態的,也是隨著當前“人類”這種高級“生命”現象的發展不斷發展的。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主動或被動的向更為高級“生命”現象演化過程中的不同發展階段內,與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所產生的相互“行為”作用是不同的,這就導致了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內的物質文明之間也同樣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如果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產生轉變,與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相互“行為”作用也隨之產生了轉變,那麼當前“人類”的物質文明也就相應的發生了轉變。所以當前“人類”物質文明的連續性也是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發展的連續性,也就是通過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與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非“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產生相互“行為”作用的連續性。所以探索“生命”領域內存在的各種高級“生命”現象個體與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非“生命”現象之間的相互“行為”作用,需要從該高級“生命”現象的兩種文明角度進行分析,並且可以憑此來佐證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所建立的當前“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下麵我將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在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之後的發展過程簡單的劃分為幾個發展階段,通過其在不同發展階段內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的改造過程,向各位闡述高級“生命”現象個體與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非“生命”現象之間的相互“行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