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呂叔湘的故事——扶植後學 盡心竭力(2)(1 / 3)

貴在認真

1981年前後,《中國語文》編輯部收到一位年輕同誌的論文,是研究孟子語言裏的一個問題的。一位副主編認為這篇文章頗有水平,就送給呂老審閱。不幾天,呂老把這位同誌叫去,說:“你查過加拿大學者杜百勝的書嗎?這篇論文的材料和結論可能在杜的書中都講過。”這位同誌到語言所資料室一查,果然像呂老說的那樣。原來這位年輕人做了一個重複研究的工作。

呂叔湘1949年在開明書店當了一年編輯;1978年《中國語文》複刊以後當了主編。1981年他在商務印書館舉辦的“編輯出版業務講座”上,作了題為《談談編輯工作》的報告,認為編輯應當具有三個方麵的修養:第一個方麵是業務知識;第二個方麵就是語文修養;第三是技術問題。至於具體的編輯工作,他認為應該分五步進行:第一步決定稿子要不要用;第二步,對於有缺點的稿子,提出修改意見;第三是核實;第四堵漏;第五整容,對稿子進行文字加工。呂老說:“作者和編者的關係有兩句常說的話,一句叫做‘文責自負’,一句叫做編者把關。”兩者不可偏廢。他特別強調編輯要把好關。

對於出版工作,呂老也很關心。他曾經對出書難、買書難的問題寫過文章。現在他是國家出版工作委員會委員,還擔任語文出版社社長。對於出版社的工作,他抓得又細又緊。

1985年秋天的一個上午,語文出版社編輯部一位負責同誌和呂叔湘通電話,呂老在詢問一本書稿的終審情況。

“同誌,那本書我已經讀過了,有些篇質量很差。這本書你是怎麼審稿的?”呂叔湘責問道。

過了一小會兒,這位負責人才驚醒過來,忙解釋說,這本書稿不是自己審的。

“那你是怎麼終審簽字的?”呂叔湘問。

“我抽審了一些文章,以為沒有什麼問題,就發稿了。以為那些文章大都是刊物上登過的,我們隻是收編而已。”

呂叔湘大聲說:“刊物上發過的,我們都能收編嗎?有的刊物是很不負責任的,有的發的是關係戶文章!”

“我馬上把您的批評意見向編輯部同誌傳達。”

“我是批評你的,不必傳達。”

電話掛斷了。接電話的負責人心裏翻騰了起來:1984年9月,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決定加強語文出版社的工作,讓出版社真正發揮作用,請呂叔湘擔任出版社社長。呂叔湘考慮再三,總算答應了下來。他已是80多歲的人,許多實際職務都推掉了,隻留下這一個職務。他希望出版社多出版一些語文方麵的學術著作和其他好書,把語言研究的成果推廣開去。他要親自過問選題,審閱重要書稿。他經常說,我既擔任了這個職務,就不能掛個空名。他還說,出版社一定要出好書,不然他就不當社長了。

呂叔湘管出版社首先是把好每年的選題關。1985年初,出版社一位負責人帶上全部選題去當麵向他彙報。當讀到一部分選題以後,呂叔湘含蓄地笑著問:

“嗬,你想賺錢?”

“出版社初辦,經費太困難,財政部要我們自負盈虧,我是想賺點錢。”回答是誠懇的。

呂叔湘此時嚴肅地說:“想賺點當然也是應該的,可不能一味為了賺錢,以致砸了出版社的牌子!不要忘了,招牌更值錢!”他建議刪去其中一些選題。

從這件事情發生以後,語文出版社的同誌名正言順地把老社長“纏”上了。凡是棘手的事情,難以決斷選用的書稿,經常出現在呂叔湘的桌上,而他處理的辦法隻有兩個字:“認真”!

一位老專家帶幾個人翻譯了一本國外有關語言理論的專著,譯稿寄到語文出版社。責任編輯幾經閱讀拿不定主意:出版吧又怕內容太舊,不出吧又覺得有點兒可惜。他進退維穀,就向呂叔湘請教去了。

呂叔湘審讀這本譯著以後,明確指出:“把這本書介紹給我國讀者是有意義的。但是從譯本本身看,譯者水平參差不齊。應當叫那位老專家重新校過,進一步提高水平。如果他不肯修改,那就隻能算了。”

聽了呂叔湘的審讀意見,責任編輯心中有了底,他把書稿退給作者去修改了。

有一次,出版社編輯部真正犯難了:一位老專家寄來一本講稿,要求出書。編輯部讀了這本書以後,一致認為材料和寫法較舊。退稿吧,又礙於老專家的麵子。這個不好處理的難題,又提到呂叔湘麵前。

呂叔湘審完這本書稿後,親自出麵給作者寫信退稿。然後,他語重心長地說:你們不敢退稿,實際上還是不了解老專家。這些同誌在語言學界工作了大半輩子,想出書是很自然的,想為語言學發展作貢獻嘛。但是,鳥尚且愛惜羽毛,人焉能不愛惜名聲?你隻要講清原因,他們自然會通情達理。何況我們堅持的是對讀者和科學負責的原則,我們還擔心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