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法與青少年(3)(2 / 3)

專案組民警在刑警支隊陳支隊長的統一指揮下,連夜攻堅,犯罪嫌疑人李某進一步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同時交待了同案人楊某掐死其表妹逃離現場的經過及楊某現暫住的地址。專案組民警掌握線索後,快速反應,循線追蹤,直奔五一廣場體育館,兵分兩路,一路包圍樓下倉庫,一路對周邊進行搜索。

直到次日下午4時,偵察人員在省體育館附近的某澡堂裏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歸案。

(四)

抓獲兩名嫌疑人,專案組立即實行第二步預審計劃,重新對楊某、李某進行逐一審訊。經過反複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楊某某於1998年6月認識後即臭氣相投。今年元月初,二人經密謀策劃後,決定綁架李某的表妹閻某某以達到勒索金錢十萬元、兩人對分的目的。

在元月12日,楊、李劫持閻某某到事先準備好的租房內時,楊某某即用雙手掐住受害者頸部致其窒息……李某在門外守候望風。

專案組在預審中還查明12日那天下午4時許,楊某某與李某從省體育館走路到某小學校路口時,李某曾對楊某某說:人綁到之後,你一定要把人殺掉,否則以後放出來,被認出去會出麻煩。當天準備錄音機本來想把人質在未被殺掉之前先將聲音錄下來,然後再通過電話放給受害者的父母聽,以達到勒索錢財的目的。但他們根本沒想到逃離在外還不到23小時,此案便被警方成功破獲,終究未能逃出法網。現在,等待他們的正是嚴厲的法律懲處。

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空間

學校是知識的殿堂,曾被稱之為一方“淨土”,而未成年學生又被稱為祖國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全社會都應嗬護的“特殊群體”。然而就是這方“淨土”,這一“特殊群體”,卻成了不法之徒侵襲的目標。幾年來,雖然各地都加強了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許多地方將學校列為“特別管護區”,配備了由公安政法幹警兼任的治安(綜治)副校長;學校內部也建立了安全保衛製度。但是仍然不能遏製住校園治安案件的發生勢頭。究其原因是多方麵的,日益嚴峻複雜的社會治安形勢的影響和滲透,學校治安防範教育與管理措施不到位、不落實,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淡薄,自我保護能力不強等等。

有效控製中小學校園治安案件發生發展勢頭,保證師生安全的關健是加強法製宣傳,強化安全教育,從重從快打擊,強化製度管理。首先,全社會要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我省《實施辦法》,以及有關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提高公民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意識。其次,學習並掌握必備的安全防範知識和自防自護自救本領,提高學生與罪犯奮力抗爭、機智勇敢、隨機應變和擺脫危險的能力。其三、公安政法機關要把整治校園周邊治安秩序,打擊侵犯罪活動作為一條硬任務,優先立案、優先偵破、優先審理、從重審判。其四、要抓好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

中小學校園治安問題不是簡單的教育問題,而是複雜的社會問題,雖然近幾年各學校都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加強了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但仍存在著不少薄弱環節,各地應從所發生的治安案件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找原因,查隱患,真正使學校成為名其實的“特別管護區”。

維護學校治安,確保學生安全是一項重要而又長期的工作,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因此,迫切需要人大或政府盡快製定一部《學校治安綜合治理暫行條例(規定)》,明確社會、學校和家庭參與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責任和義務,確定教育行政部門執法地位,以及學校保衛幹部的法律權限、責任和待遇,規定不法行為所受的法律責任。這應該說是維護學校治安最根本的辦法。

如何避免被人拐騙、綁架

1、學生外出遊玩時要征得家長同意並將行程去處告訴父母或其他家人,說明大概的返家時間。

2、養成進出家門隨手關門的習慣。

3、不單獨與素不相識的人同乘無人看管的電梯。

4、上、放學、外出遊玩、購物時,最好不單獨行動,要與同學、朋友等結伴同行。

5、不搭陌生人的便車。

6、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

7、駕車的陌生人問路。要與其保持一定距離,不可貼近車身。

8、不獨自通過狹窄街巷、昏暗地下道,不獨自去偏遠的公園、無人管理的公廁,一人獨處空屋時要關好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