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哲突然想:假若吳小楓提出明天一大早就去打結婚證,那麼,他該如何回答呢?
“去就去唄。”丁哲在心裏歡天喜地應答道。
“丁哥,您接受閃婚嗎?”吳小楓問。
“那要看跟誰閃婚了。”丁哲因為早就想到了這一點,所以,他不慌不忙地回答。
“假若是跟我呢?”吳小楓問。
“我求之不得呢。”丁哲說。
吳小楓覺得好生奇怪,象丁哲這麼一個書呆子,竟然能接受閃婚。
“丁哥,您的思想比我還激進啊,連我這個文藝青年都不能接受閃婚,您這個八股先生竟然還津津樂道,真令人難以理解。”
坦率地說,盡管吳小楓非常喜歡丁哲,但若是讓她跟丁哲閃婚,那絕對是不能接受的。
“我說過了嘛,除非跟您,否則,我都不會接受閃婚的。”丁哲解釋道。
“為什麼您對我就破例呢?”吳小楓想問個究竟。
“因為,我從小到大,遇到的所有姑娘都不能讓我冒汗。”丁哲說。
“哈哈……”吳小楓一聽丁哲的這個理由,不禁哈哈大笑起來。
“小楓,我說的是實話,難道好笑麼?”丁哲不解地問。
“丁哥,您說的話簡直太好笑了,我可以推斷:您在夏天沒接觸過女孩,對吧?”吳小楓捂著肚子說。剛才,她笑得太厲害了,肚子都笑疼了。
“讓我想想。”丁哲把吳小楓的話還當回事了,他努力回憶起來。
“甭想了。”吳小楓仰起臉,問:“丁哥,我問您:假若您在36度高溫時和一個女孩在一起,能不流汗嗎?”
“那麼高的溫度,當然會流汗了。”丁哲說。“不過,今天沒36度呀,早晨,我聽了天氣預報,最高溫度才32度呢。”
吳小楓撫摸著丁哲的胸部,說:“丁哥,我的意思是:您在36度高溫時,和任何一個女孩在一起,都會汗流浹背的。所以,不能以冒不冒汗作為喜歡不喜歡一個女孩的依據。”
“我跟您在一起,不光是冒汗,心跳也加速了,還有,我氣都喘不上來了,好象生了病一樣,這些都是我從來沒遇到過的。”丁哲說。
吳小楓知道:丁哲確實是愛上自己了,這種感覺他從來沒遇到過。也就是說:丁哲認為:自己28年都沒碰到過如此愛慕的女孩,所以,他特別珍惜,生怕跑掉了。在這種想法的驅使下,他不惜閃婚。
“丁哥,俗話說:熱得快,也就涼得快。您見了我,熱度一下升得這麼高,該不會迅速冷卻吧?”吳小楓問。
“怎麼會呢?”丁哲發誓般地說:“我是個特別專一的人,凡是我愛上的東西,都會愛一輩子的。”
“何以證明呢?”吳小楓覺得丁哲挺好玩,所以,就開始逗著他玩了。
“比方說:我從小就喜歡吃豆腐,一直到現在,我都百吃不厭。”丁哲說。
“哈哈……”吳小楓又大笑起來,她覺得這個書呆子太逗了,說的話太好笑了。
“丁哥,照您這麼說,我也是個非常專一的人,比方說:我從小就喜歡喝米酒,一直到現在,張媽還每半個月給我做一次呢。不過,我最近臉上長痘痘,有點不敢多喝米酒了。還有,我從小就喜歡吃排骨,現在,隻要我一回家,張媽就會給我做紅燒排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