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賢不肖、智愚、勇怯、仁義有差,乃可捭,乃可闔,乃可進,乃可退,乃可賤,乃可貴,無為以牧之。審定有無,以其實虛,隨其嗜欲,以見其誌意;微排其所言,而捭反之,以求其實。貴得其指,闔而捭之,以求其利。或開而示之,或闔而閉之。開而示之者,同其情也;闔而閉之者,異其誠也。可與不可,審明其計謀,以原其同異。離合有守,先從其誌。
即欲捭之貴周,即欲闔之貴密。周密之貴,微而與道相追。捭之者,料其情也;闔之者,結其誠也。皆見其權衡輕重,乃為之度數,聖人因而為之慮。其不中權衡度數,聖人因而自為之慮。故捭者,或捭而出之,或捭而納之;闔者,或闔而取之,或闔而去之。
捭闔者,天地之道。捭闔者,以變動陰陽,四時開閉以化萬物縱橫。反出、反複、反忤,必由此矣。捭闔者,道之大化,說之變也,必預審其變化。口者,心之門戶也;心者,神之主也。誌意、喜欲、思慮、智謀,此皆由門戶出入。
故關之捭闔,製之以出入。捭之者,開也、言也、陽也;闔之者,閉也、默也、陰也。陰陽其和,終始其義。故言長生、安樂、富貴、尊榮、顯名、愛好、財利、得意、喜欲為陽,曰“始”。故言死亡、憂患、貧賤、苦辱、棄損、亡利、失意、有害、刑戮、誅罰為陰,曰“終”。諸言法陽之類者,皆曰“始”,言善以始其事者,諸言法陰之類者,皆曰“終”,言惡以終為謀。
捭闔之道,以陰陽試之。故與陽言者依崇高,與陰言者依卑小,以下求小,以高求大。由此言之,無所不出,無所不入,無所不言可。可以說人,可以說家,可以說國,可以說天下。為小無內,為大無外。益損、去就、倍反,皆以陰陽禦其事。陽動而行,陰止而藏;陽動而出,陰隨而入。陽還終始,陰極反陽。
以陽動者,德相生也;以陰靜者,形相成也。以陽求陰,苞以德也;以陰結陽,施以力也。陰陽相求,由捭闔也。此天地陰陽之道,而說人之法也。為萬事之先,是謂“圓方”之門戶。
謀篇第十
為人凡謀有道,必得其所因,以求其情。審得其情,乃立三儀,三儀者,曰上、曰中、曰下。參以立焉,以生奇,奇不知其所擁,始於古之所從。故鄭人取玉也,載司南之車,為其不惑也。夫度材量能揣情者,亦事之司南也。故同情而相親者,其俱成也。同欲而相疏者,其偏害者也。同惡而相親者,其俱害者也,同惡而相疏者,偏害者也。故相益則親,相損者則疏,其數行也。此所以察同異之分,類一也。故牆壞於其隙,木毀於其節,斯蓋其分也。
故變生於事,事生謀,謀生計,計生議,議生說,說生進,進生退,退生製,因以製於事。故百事一道,而百度一數也。夫仁人輕貨,不可誘以利,可使出費。勇士輕難,不可懼以患,可使據危。智者達於數,明於理,不可欺以誠,可示以道理,可使立功,是三才也。故愚者易蔽也,不肖者易懼也,貪者易誘也,是因事而裁之。
故為強者,積於弱也。有餘者,積於不足也。此其道術行也。故外親而內疏者,說內;內親而外疏者,說外。故因其疑以變之,因其見以然之。因其說以要之,因其勢以成之。因其惡以權之,因其患以斥之。摩而恐之,高而動之,微而正之,符而應之。擁而塞之,亂而惑之。是謂計謀。
計謀之用,公不如私,私不如結,結而無隙者也。正不如奇,奇流而不止者也。故說人主者,必與之言奇。說人臣者,必與之言私。其身內,其言外者,疏;其身外,其言深者,危。無以人之近所不欲,而強之於人,無以人之所不知而教之於人。人之有好也,學而順之;人之有惡也,避而諱之。故陰道而陽取之也。故去之者,縱之,縱之者,乘之。貌者不美又不惡,故至情托焉。可知者,可用也;不可知者,謀者所不用也。故曰,事貴製人,而不貴見製於人。製人者,握權也,見製於人者,製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