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田中內閣與中日關係正常化(6)(2 / 3)

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記錄——田中總理周恩來總理會談記錄(1972年9月25日—28日)》,第30—31頁。

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記錄——田中總理周恩來總理會談記錄(1972年9月25日—28日)》,第27頁。

田村重信、豐島典雄、小枝義人:《日台斷交與日中關係正常化》,[日]南窗社,2000年版,第173頁。

第二,關於戰爭狀態結束的表述問題。中方認為,二戰結束以來中日兩國沒有正式處理戰爭問題,在法律上,兩國間的戰爭狀態還沒有結束,主張在聯合聲明中明確宣告自聯合聲明發表之日起結束戰爭狀態。日方堅持1952年簽署的“日台條約”已宣布與中國的戰爭狀態結束了,所以不能在聯合聲明中再做同樣的表述,主張采用“確認”戰爭狀態結束的表述方式。由此可見,雙方分歧的焦點在於是否承認日台條約的合法性。最後,雙方同意以“不正常狀態”的表述方式代替“戰爭狀態”,因此在聯合聲明的第一條規定:“自本聲明發表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日本國之間迄今為止的不正常狀態宣告結束。”但是,在聯合聲明的前言中仍保留了“戰爭狀態的結束”這樣的措辭,對戰爭狀態結束的時間沒有作明確的界定,為中日雙方對戰爭狀態結束的時間作出不同解釋留下了餘地。

第三,關於戰爭賠償問題。日方的條約局局長高島益郎提出,在簽署“日台條約”時賠償問題就已解決,中國已經放棄戰爭賠償要求權,因此在聯合聲明中最好不再提這個問題。中方強調,“日台條約”是日本與被中國人民拋棄的國民政府簽訂的,不能代表中國,是違法和無效的。中國放棄戰爭賠償是從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出發的,著眼點是不想因賠償而增加日本人民的負擔,但為了體現這一精神,也為了使賠償問題的解決具有法律效應,主張在聯合聲明中應該明確寫入中國放棄賠償要求。結果,在聯合聲明的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日本外務省亞洲局中國課解密文件:《日中邦交正常化交涉記錄——田中總理周恩來總理會談記錄(1972年9月25日—28日)》,第5—6頁。

第四,關於曆史問題。田中首相在25日的歡迎宴會的祝酒詞中提到“遺憾的是,過去幾十年之間,日中關係經曆了不幸的過程。其間,我國給中國國民添了很大的麻煩,我對此再次表示深切的反省之意。”田中首相以“添了很大麻煩”來表述對日本侵華行為的反省態度,顯然是不恰當的,引起中方的不滿。田中首相在後來的談判過程中對“添了麻煩”作辯解,在日語中就是“謝罪”之意,“不知道在中國怎麼說,但是在日本,使用這個措辭就到頭了。”對此,在日本國內收看了電視轉播的竹入義勝,認為田中的道歉反映了他“沒有什麼誠意”,而應當使用“衷心致歉”來請求對“造成那麼多死者的日本侵略”行為的原諒。祝酒詞的撰稿人、中國課課長橋本恕,在二十多年後接受采訪時說,“添了麻煩”的說法是經過“反複推敲”確定的“極限表達”,並得到了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的同意。因為必須“考慮到日本國內的輿論”,“得到大多數人的理解”,這是“大前提”。在中日複交三十多年後,橋本恕對此進一步提出:1972年日本與1945年戰敗時的情況不同,心情也不一樣。“田中作為日本人、日本政府的代表,應該道歉之處就道歉,但要盡可能地努力維護民族的榮譽和自尊,並始終貫徹這種堅決的態度。”。最後,在聯合聲明的前言中,對曆史問題做了這樣的表述:“日本方麵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