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帝即位時才8歲,政務都由霍光決定。此時正值多事之秋,此前,漢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功利”,在完成了輝煌事業的同時,也耗盡了文景以來府庫的餘財。與此同時,武帝在其中後期,大興土木,修宮室,為了便於他巡遊,因此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增加了人民的負擔。加上整個統治集團日趨腐化,廣大農民貧困破產,無以為生,流亡者越來越多,終於導致了天下動亂。
霍光執政後,深知國家當務之急,他繼續實行“與民休息”政策,減輕農民租稅徭役負擔,與各少數民族修好,減少邊境民族衝突,這樣才算使社會矛盾有所緩和。經過多年的努力,人民財富有所增加,民族關係得以協調,社會矛盾趨於平緩。後來宣帝還繼承昭帝的遺法,把都城和各郡國的苑囿、公田借給貧民耕種,同時,減免田賦,降低鹽價。這些措施,使得階級矛盾進一步得到緩和,農業生產開始上升,從而奠定了漢宣帝中興的堅實基礎。所有這一切,都與霍光的功績分不開。因為,他才是這些政策的真正策劃者和執行者。
霍光不僅專斷政事,調整漢的經濟政策,而且在政治地位上不斷鞏固自己,同樣取得了驕人的成績。
武帝遺詔讓霍光、金日和上官桀共同輔佐幼主,不久,金日病死,由霍光和上官桀共同輔政。霍光和上官桀之間有著姻親關係,霍光的大女兒是上官桀兒子上官安的妻子,彼此原本親密無間,霍光有事或出宮休假期間,上官桀就入宮代替他處理政事。
但過了不久,兩人的關係就逐漸緊張起來。上官安有個女兒,年方5歲,與昭帝年齡相當。上官安貪圖祿位,請求霍光把他的女兒送進宮去,許配昭帝作為皇後。霍光認為外孫女年齡太小,沒有同意。
上官桀父子又通過昭帝姐姐鄂邑長公主,把上官安的女兒收入後宮封為婕妤,幾個月後,就被立為皇後。不久,皇後的父親上官安就被封為驃騎將軍、桑樂侯。
上官桀父子位高權增之後,對長公主十分感激。公主私生活不嚴肅,與河間的丁外人私通。上官桀、上官安想為丁外人求封爵,希望依照國家關於列侯娶公主的成例把外人封為列侯。霍光不同意。他們又為丁外人求取光祿大夫的官職,霍光又不同意。因此長公主對霍光大為怨恨,而上官桀屢次為丁外人求官爵而不得,也很慚愧,心想,從先帝(指漢武帝)時開始,自己已經是九卿了,官位在霍光之上,現在自己與霍光都是輔弼重臣,皇後是自己的親生孫女,霍光隻不過是外祖父,他反而一人專製朝廷政事!從此,他們也很怨恨霍光,企圖與之爭奪權力。
此時,自以為年長又未得立為帝的燕王劉旦,亦常懷怨恨之心。禦史大夫桑弘羊創始酒、鹽,鐵專賣官營製度為國家興利,居功自傲,想為他的子弟求官不得,也怨恨霍光。於是,上官桀父子便同長公主、桑弘羊串通一氣,並勾結燕王劉旦,策劃發動政變,先除掉霍光,然後廢黜昭帝,立燕王旦為帝。燕王答應事成後封上官桀父子為王。上官安則圖謀事成後殺燕王而立其父。他們雖各懷鬼胎,卻還是為共同的預謀走到了一起來。
元鳳元年(公元前80年)八月,上官桀等人讓一個冒充是燕王使者的人向朝廷上書,以燕王的名義攻擊霍光“專權自恣”,並列舉了他的三大罪狀:其一,霍光到長安東郊廣明鄉去主持郎官和羽林軍的大規模軍事演習時,路途中他像皇帝出行時那樣的威嚴,吃飯時讓皇帝禦膳房為他提前準備飲食。其二,霍光賞罰不公,蘇武出使匈奴,被拘留達二十年而不投降,回國以後隻是被任用為典屬國,而大將軍長史楊敞沒有任何功勞,卻當上了搜粟都尉。其三,霍光擅自調動、增加大將軍幕府的校尉,而不報告朝廷。並稱燕王懷疑霍光別有企圖,表示願意交出燕王封爵,入宮值宿保護皇帝,防止奸臣作亂。這份奏章是趁霍光休假之際呈送給皇帝的。上官桀打算,從宮裏把這件事下交給主管官吏查辦,桑弘羊負責和各大臣共同脅迫霍光退職。所謂燕王書信上奏以後,昭帝並沒有向下轉發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