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晉呂相絕秦(成公十三年)(1 / 2)

“解題”

呂相絕秦的一番話,既是向秦國的宣戰書,又是聲討秦國罪狀的檄文。此時的晉國聯合眾諸侯討伐秦國,處在強者的地位,因此,呂相曆數秦國背信棄義、不講德義的罪行,證據確鑿、詞鋒犀利、氣勢逼人,是一篇精彩的外交辭令。後來,晉國及諸侯聯軍在麻隧大敗秦軍。

“原文”

夏四月戊午,晉侯使呂相絕秦,曰:“昔逮我獻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禍晉國,文公如齊。惠公如秦。無祿,獻公即世,穆公不忘舊德,俾我惠公用能奉祀於晉。又不能成大勳,而為韓之師。亦悔於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

“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險阻,征東之諸侯,虞、夏、商、周之胤,而朝諸秦,則亦既報舊德矣。鄭人怒君之疆埸,我文公帥諸侯及秦圍鄭。秦大夫不詢於我寡君,擅及鄭盟。諸侯疾之,將致命於秦。文公恐懼,綏靜諸侯,秦師克還無害,則是我有大造於西也。”

“無祿,文公即世,穆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淆地,奸絕我好,伐我保城,殄滅我費滑,散離我兄弟,撓亂我同盟,傾覆我國家。我襄公未忘君之舊勳,而懼社稷之隕,是以有崤之師。猶願赦罪於穆公,穆公弗聽,而即楚謀我。天誘其衷,成王殞命,穆公是以不克逞誌於我。”

“穆、襄即世,康、靈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闕翦我公室,傾覆我社稷,帥我蝥賊,以來蕩搖我邊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猶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翦我羈馬,我是以有河曲之戰。東道之不通,則是康公絕我好也。

“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乎!’君亦不惠稱盟,利吾有狄難,入我河縣,焚我箕、郜,芟夷我農功,虔劉我邊陲。我是以有輔氏之聚。君亦悔禍之延,而欲徼福於先君獻、穆,使伯車來,命我景公曰:‘吾與女同好棄惡,複修舊德,以追念前勳,’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會。君又不祥,背棄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仇,而我之昏姻也。君來賜命曰:‘吾與女伐狄。’寡君不敢顧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於吏。君有二心於狄,曰:‘晉將伐女。’狄應且憎,是用告我。楚人惡君之二三其德也,亦來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來求盟於我,昭告皇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餘雖與晉出入,餘唯利是視。’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諸侯備聞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寡人帥以聽命,唯好是求。君若惠顧諸侯,矜哀寡人,而賜之盟,則寡人之願也。其承寧諸侯以退,豈敢徼亂。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諸侯退矣。敢盡布之執事,俾執事實圖利之!”

崤之師:指秦晉崤之戰,見前文“秦晉崤之戰”。

即楚謀我:指魯文公十四年,崤之戰秦國失敗後,派鬥克回到楚國求和共同對付晉國一事。

成王殞命:魯文公元年,楚成王遇刺,因而鬥克沒有完成使命,秦國的一切打算落空。

我之自出:秦康公的母親是晉國之女,因此他是晉國的外甥。

指魯文公七年,秦國將它所庇護的晉國公子雍送到晉國爭王位,因而爆發令狐之役。

河曲之戰:此戰役發生在魯文公十二年。

狄難:指魯宣公十五年晉國發兵消滅赤狄一事。

輔氏之聚:指魯宣公十五年,晉國於輔氏打敗秦軍。輔氏為晉地,在今陝西省朝邑縣西北。

伯車:秦桓公之子。

白狄:狄族的一支;同州:白狄和秦國同在雍州地區。

我之昏姻:季隗是廧咎如赤狄的女兒,白狄攻打赤狄時俘虜季隗獻給晉文公。事見“晉公子重耳之亡”。

“譯文”

魯成公十三年夏四月初五日,晉厲公派遣呂相去秦國,要與秦國斷絕關係,說:“從前我先君晉獻公和貴國先君秦穆公之間關係友好,同心協力,重新訂立盟約。再次締就婚姻關係。驪姬之亂的大禍降臨晉國,使晉文公流亡到了齊國,晉惠公流亡到了秦國。晉獻公不幸去世,秦穆公沒忘記過去兩國之間的友好,使我們惠公因此能在晉國主持祭祀,但又不能貫徹始終而為兩國的友好建立大的功勳,於是就有了韓原之戰。後來,貴國心裏又有些懊悔,因此促成了我們文公回國繼位,這都是秦穆公對晉國做得很成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