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管理機構
農業局 1986年,縣農業局內設辦公室和農業技術推廣、農村經營管理、種子管理、果茶技術管理、畜禽改良、畜 牧獸醫、水產技術推廣等11個站(所)。2000年,市農業局配置行政編製12人,工勤人員2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5名、紀檢組長和工會主席各1名。內 設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農業管理科和農技推廣、畜牧獸醫、植保植檢、土壤肥料、種子、農村經營管理等所(站)及甘蔗、煙葉生產和特種養殖辦公室。核定事業 編製76人。各鄉鎮人民政府配設農業水利助理員,協理農業行政。同時,設置農村經營管理、農技、水產、畜牧獸醫等站(所)。形成市鄉兩級農業管理體製。
農業機械管理局 成立於1976年1月,1984年更名為農機服務公司,1987年8月恢複農業機械管理局。2000年定編16人,配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要負責製訂全市農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基層農機站工作,培訓農機技術人員。
果業局 成立於1993年。2000年定編12人,配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要負責製訂全市果業生產計劃,培訓人員,組織果業生產、銷售及苗木栽培、供應。
第二節 經營體製
1986~1996年,繼續實施第一輪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農村行政管理體製與生產經營體製分離,農民家庭與鄉、村全麵簽訂承包合同,保持土地承包 關係,向政府交納稅費,自主經營。在堅持土地承包大穩定的前提下,對人口變遷較大的地方作些土地承包小調整。政府取消對村民小組的農副產品統購經銷和派購 製度,指令性生產計劃改為指導性計劃,農業生產根據市場需求,由農戶自主安排。
1997年,遵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1997]16號文件精神,在土地第一輪承包期滿後,延續30年不變,直接進行土地第二輪承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規定,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權和農民自願、 有償及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土地經營權允許流通和轉讓,允許以田換地、換水,以地換田、換水,以水換田、換地。拍賣或招商開發“五荒”。逐步將田、地、水集 中到種田和養殖大戶手中,進行社會化生產,推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第三節 農業區劃
1987~1989年,縣農業區劃辦公室與農業、林業、土地、水利等部門,對境內的耕地資源進行了全麵調查和評估,並在保持行政村界限完整的前提下,以農業資源和發展方向為依據,生產現狀為基礎,地形地貌為主導,將境內劃分為5個農業區。
糧食作物區,以萬田、岡麵、瑞林、丁陂、下壩、大柏地、日東、拔英等鄉鎮為主產區,其餘鄉鎮為一股嚴區。
經濟作物區,以葉坪、壬田、合龍、黃柏、沙洲壩、澤覃、武陽、謝坊、九堡、雲石山等鄉鎮為主產區,其餘鄉鎮為一般產區。
果茶區,分為柑桔類、落葉果類生產區及茶葉生產區。沙洲壩、黃柏、雲石山、九堡、日東、合龍、武陽等鄉鎮為柑桔類生產區,以區域連片開發為主要形式,建 立基地,開發橙柚類產業;日東、壬田、合龍、葉坪、武陽、謝坊等鄉鎮為落葉果類生產區,栽種柰李、桂花板栗、蜜棗、水蜜桃、葡萄等良種果樹;日東、岡麵、 瑞林、拔英、九堡等鄉鎮為茶葉基地,引進良種,改造低產茶園,開發新茶園,提高產品質量和產量,提升日東觀音茶的品質和品牌。
畜牧業區,第一片,包括瑞林、丁陂、下壩、萬田、日東、壬田等草甸資源豐富的鄉鎮,發展肉用牛、羊、鵝等草食動物。第二片,除第一片以外的其他鄉鎮,以發展生豬產業為主,培植良種,發展瘦肉型豬和雞、鴨、鵝等家禽養殖業。
漁業生產區,分水庫養殖、池塘養殖和稻田養殖三區域,涵蓋境內各鄉鎮。
1990~2000年,上述5個農業規劃區基本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