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經濟貿易管理機構
1986年,瑞金縣經濟委員會設秘書科、政工科、企管科、生產技術科等機構,管理縣屬國營工業企業和工業供銷公司。受委托管理省屬企業瑞金製藥廠。1994年,管理市內14家國有企業。
1997年,市經委改稱為瑞金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辦公室、綜合科、企業科、技術科、商貿科,並設立紀檢監察組(市紀委、監察局派駐機構),配備行政 編製20人,工勤人員2人,領導職數6名。主要負責協調全市企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對宏觀經濟進行分析、監督、預測;參加全市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研 究,製訂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和實施全市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區劃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工交商貿行業發展方針、政策、目標;負責質量和技術政策的 宏觀管理;負責機電產品出口工作;歸口管理企業技術進步工作及外商暨港、澳、台投資企業;擬訂和實施企業改革方案。
第二節 二輕工業管理機構
1986年,縣二輕工業局與縣輕工業合作聯社合署辦公,機關幹部20人,領導職數5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聯社主任1人、副主任1人。負責對縣屬19家大集體企業進行指導、服務、協調、監督、管理。
1997年,市二輕局劃為市直屬事業機構係列,設置事業編製8人,配工勤人員1人,領導職數5人,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2人。負責管理全市城鎮集體工業 行業。編製生產、基建、技改、科技及人員規劃;協調二輕係統產品流通及生產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指導企業技術開發;維護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節 電業管理機構
1975年6月成立瑞金縣供電所,隸屬縣水利電力局。1984年,更名為小水電公司。1994年10月8日組建瑞金市電力公司,肅屬關係不變。1999 年5月20日,成立瑞金市供電局(正局級事業單位),內設黨總支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和生產技術、用電管理、安全監察、企業管理、財務管理、綜合管理等科及 調度室、校表室、安裝工程隊、變電站等機構。2000年,有幹部職工818人,其中技術人員86人,配局長和3名副局長及工會主席、紀檢組長等領導職數。 負責製訂實施全市電力發展規劃;執行國家和地方電業法規;組織電力生產供應;保護電力資源和設施,實施城鄉電網建設和改造。與此同時,成立瑞金市供電有限 責任公司,與供電局同套人員,業務隸屬江西省電力總公司。
第四節 礦產資源管理機構
1994年,以市經濟委員會 地礦科為基礎組建地礦局(副局級)。1996年5月,地礦局升格為正局級行政單位,主管全市礦產資源、地質環境和地質勘查。設行政編製6人,工勤人員1 人,配局長、副局長各1人,內設辦公室和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科。負責市域內礦產資源普查、儲量申報;執行國家《礦產資源法》,維護礦產資源國有權,有償開 發、利用礦產資源;負責采礦行業登記、發證、監督和地礦工作的對外交流合作,審批和參與審批中外合資、合作和外資企業在本市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