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土地管理(2 / 3)

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發證 依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瑞金縣土地管理局於1988年開始非農業建設用地申報登記工作,從城鎮逐步向農村推廣。

1992年底,結束城鄉首批土地申報、登記、發證業務,全市共發土地使用證書88554本。1995年,全市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522本、集體土地使 用證528本。1996年,對全市土地變更情況進行調查,土地變更麵積3.041萬平方米,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954本,集體土地使用證1612本。 1997年,全市開展《土地證書》查驗工作,對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對象作詳細查驗,當年土地變更117宗,麵積208兒平方米,換發土地使用證117本。 1998年,土地變更.464宗,麵積7.6439萬平方米,登記發證263本。1999年,全市開展國有土地證書年檢,參檢5481宗,通過3829 宗。是年土地變更調查594宗,變更土地4176.5平方米,發證1782本。2000年,換發國有土地使用證630本,集體使用證680本。

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 1990年下半年,全縣開始進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試點。1991年,縣土管局會同財政、物價部門製訂《瑞金縣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收費標準》,並在全縣推行。

農村宅基地,允許人均占地麵積30平方米,在此範圍內按標準收取。1986年12月以前的老宅基地,按0.03~0.05元/平方米收費;1987年元 月以後拆舊房或在荒地建新房按0.05~0.08元/平方米收費;占用耕地、菜地、漁塘建房者,按0.08~0.12元/平方米收費;1986年12月前 新建房者,超1~50平方米,按0.1~0.20元/平方米收費;超51~100平方米,按0.15~0.25元/平方米收費;超出101~150平方 米,按0.20~0.30元/平方米收費。至1992年底,全縣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登記10614宗,普及率達100%;開展登記麵積1400萬平方米, 完成麵積1380平方米,占開展數的98%。

土地出讓轉讓 1992年8月,縣人民政府頒布《瑞金縣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 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實施規定》。1993年上半年,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53宗,麵積5541.12平方米。是年,縣土管局以公開投標形式 出讓國有土地14666.7平方米,從此出現瑞金地產市場。1994年,轉讓土地230宗,麵積3.622634萬平方米。1995年,土地轉讓140 宗,抵押139宗,麵積分別為2.6241和60.9933萬平方米。西城區建設、綿水路改造、沙子崗、危屋及塔下寺拆遷均堅持土地轉讓的規定,為市政建 設積累資金近3000萬元。

1996年,全市辦理土地轉讓150宗,計1.6177萬平方.米,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手續121 宗,並對土地租賃市場進行調查摸底。1997年,辦理土地轉讓138宗,麵積1.87萬平方米;1998年,辦理土地轉讓464宗,麵積7.6439萬平 方米;1999年,瑞金市製訂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程序》等地方性規章,是年辦理土地轉讓544宗,麵積417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