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機構編製與人事勞動(1)(2 / 3)

鄉鎮機構編製 1986年,鄉鎮黨委設立 組織、宣傳、紀檢等機構,政府設民政、統計、工交、計劃生育、財貿、農林水、文教、文秘等辦公室,同時各鄉鎮均設置人武部、團委、婦聯等組織,全縣鄉鎮設 編364人。1997年機構改革,全市鄉鎮設立黨委、政府、人大主席團、紀律檢查委員會、人民武裝部、團委、婦聯等機構,下設黨政辦公室和各所站助理員, 一般鄉鎮設組織、宣傳、計劃生育、文教、財貿、農業經濟、鎮村建設、社會事業、科教文衛等14位助理員。全市鄉鎮核定行政編製569人。其中九堡設編38 人,壬田、象湖各37人,沙洲壩、葉坪各36人,雲石山34人,謝坊、黃柏各33人,武陽、瑞林各31人,日東、岡麵、澤覃各26人,合龍、大柏地、拔 英、萬田各25人,丁陂23人,下壩22人。此外,各鄉鎮聘用一些人員協助工作,工資福利由鄉鎮負擔。

第二節 人 事

幹部錄用 吸收錄用幹部需上級人事部門下達指標,經考核,擇優錄用,亦時有變通。1986年,縣公、檢、法、銀行、稅務、保險等部門,在城鎮人口高中畢 業待業青年中,擇優招收幹部28人,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86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32人。1987年,招收鄉財政幹部14人,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 144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43人。1988年,錄用幹部27人,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21人。1989年,錄用農業稅務幹部10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 幹部3人。1990年,錄用農業開發幹部1人。1991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1人。1992年,錄用幹部8人,民辦教師轉公辦教師8人,接收安置軍隊 轉業幹部2人。1993年,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34人,接收軍隊轉業幹部6人。1994年,錄用幹部31人,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1人,接收安置軍隊轉 業幹部4人。1995年,錄用幹部9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2人。1996年,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179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2人,1997年, 錄用幹部14人,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107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4人。1998年,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3人。1999年,吸收錄用地稅幹部31 人,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192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7人。2000年,在鄉(鎮)機關聘用製人員中吸收錄用幹部9人,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幹部4人。

1989年。在企事業單位中試行幹部招聘製度。由上級人事部門下達招幹指標,從在崗臨時人員中,經文化考試,擇聘幹部,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內享受幹部 待遇,合同期滿,可續聘或解聘。是年,招聘農業技術幹部19人,計劃生育幹部3人。1990年,在函大、夜大、廣播電視大學和自學考試大學畢業生中招聘幹 部5人。1992年,在鄉鎮所(站)中招聘幹部123人。1993~1995年,共招聘幹部273人,1996年,全市事業單位進一步開展人事製度改革, 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政府宏觀管理,單位自主設崗、自行招聘、能上能下、公平競爭。是年,市種子公司和文化館實行全員合同聘用製試點,招聘幹部 16人。1998年,人事部門計劃內招聘幹部36人,計劃外招聘幹部123人。企事業單位在正式職工中招聘幹部不受計劃限製。2000年,計劃內招聘幹部 25人。至此,人事部門吸收招聘製幹部累計623人。

1991年起,人事部門在機關幹部中開展非領導職務評聘工作。憑幹部資曆、工作 成績及政治表現,經公開評議、考核、審定後,聘任為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或科員,正、副主任科員享受正、副局級工資待遇。1991~1995年,共評聘主 任科員369名、副主任科員521人。1998~1999年,聘任科員250名。

幹部管理 1986年,幹部管理實行“簡政放權”政 策,下放部分管理權限,實施黨委領導下,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管理和分級、分係統管理相結合的辦法。局級單位有權任免科(股)級負責人。1993年,科 (股)級幹部收歸組織人事部門任免。1996年,推行國家公務員製度以後,瑞金市委、市政府重視公務人員的培養,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製訂規劃,編印教 材,采取自學與輔導相結合的辦法,全麵輪訓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公務員知識,提高幹部素質。1996~2000年,組織、人事部門主 辦公務員培訓班9期,參訓人員538人次。同時派出3批47人次參加省、地深造,更新知識,提高思想、業務水平。